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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基本法》納初中課程 須預留15句鐘教授 [打印本頁]
作者: elbar 時間: 16-12-21 13:48 標題: 《基本法》納初中課程 須預留15句鐘教授

更新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將要求中學須在初中的三年內,預留至少十五小時教授《基本法》。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回歸近二十年,《基本法》在中學課程一直沒有課時安排。本報獲悉,課程發展議會已通過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將新增《基本法》課時要求,全港中學須在初中的三年內,預留至少十五小時教授《基本法》,學校可選擇在不同科目或課外活動安排,並須自我檢視施行情況。有中學校長相信課時要求不難達標,但期望學界須質量並重,讓學生理解《基本法》與「一國兩制」。
課程發展議會上月底通過修訂後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並就更新作出最後建議,當局將於明年一月正式公布,向中學校長進行三場簡報會,學校須按指引審視校內課程。本報獲悉,新指引將首度要求中學須在初中的三年內,預留至少共十五小時的課時,以一般中學課堂每節四十分鐘計算,即須安排約二十二堂教授《基本法》,是本港回歸近二十年來首次就《基本法》設立課時要求,至於高中階段則不設課時指標。
據了解,學校可選擇如何編配《基本法》課時安排,比如把課時全部集中在中三施教,或按教學需要分配在中一至中三。除了課堂講授外,指引亦容許學校在教學形式有所彈性,既可作為綜合人文、生活與社會等科目的教學單元,亦可獨立作為教學活動,甚至配合電子學習、境內外的學習經歷活動等。
因應《基本法》新增課時要求,當局將正式推出中學版的《基本法》規劃及自我檢視工具,校長須填寫《基本法》教育的學習時數、交代所教課題配合《基本法》哪一章節與條文,運用哪些教學資源及學習評估方法等,供學校自我評估。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在十月已就檢視工具,諮詢辦學團體意見。
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潘淑嫻指,現時中學在初中階段有不同形式推行《基本法》教育,料學校須滿足三年共十五小時的課時要求並不困難。她認為,中學不應只着眼於達到課時要求,更重要是教學活動的質素,讓學生能深入理解《基本法》與「一國兩制」。
中學校長會主席李雪英則指,指引規定的《基本法》課時要求相對寬鬆,料中學界普遍接受,但坦言加強《基本法》教育不代表「港獨」等政治爭議絕迹校園,「青年人對社會現況不滿,而非完全不認識《基本法》;就算教師教授學生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學生亦能理解,但不代表學生就滿意釋法內容」。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關注,中學因自我檢視《基本法》課時與施教情況或徒添工作量,亦憂慮當局規範學校施教內容與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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