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港大副校長懸空 陳文敏:理由荒謬 [打印本頁]

作者: JWKun    時間: 15-7-2 09:05     標題: 港大副校長懸空 陳文敏:理由荒謬

港大副校長懸空 陳文敏:理由荒謬
2015-07-02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日前決定暫緩委任負責學術人事及資源的副校長一職,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重申,委任依照程序進行,無損港大聲譽。不過,被指為副校長唯一候選人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以及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均認為有關解釋難以令人信服。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表示,校委會認為副校長將成為首席副校長的直屬副手,因此候任首席副校長亦應參與有關的人選討論。他指首席副校長的遴選程序預計八月完成,相信屆時才會再討論懸空的副校長人選。他指任何高層的任命都是由校委會決定,所有人都應尊重校委會的集體決定,並認為委任依照程序進行,沒有損害港大聲譽。
        
         港大發言人昨日回應指,已委任副校長(研究)譚廣亨教授,為署理首席副校長,接替剛離職的錢大康,明日起生效。
        
         一直盛傳是副校長唯一候選人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昨在同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對校委會拖延副校長人選委任的決定感到失望,認為會影響港大的聲譽。
        
         他又批評校委會決定在港大首席副校長上任後,才考慮有關副校長的任命,是「三歲小朋友都覺得的荒謬理由」;又指港大已於全球公開招聘副校長一年,卻連番拖延委任,屬行政失當。至於報告指他處理捐款時不符合預期表現,他認為有關的指控有「莫須有」的感覺。
        
         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在另一電台節目亦認為校委會的解釋牽強,質疑副校長應向校長還是首席副校長負責。他又認為校委會的組成上,由校外人士干預大學任命,當中政治因素的考慮蓋過學術自由。
        
         對於港大審核報告指戴耀廷收受捐款表現不符預期,又指他看似不情願披露捐款來源等指控。戴耀廷解釋二○一三年引進捐款時,大學並沒有明文的捐款指引依據。他又指捐款者朱耀明牧師初時並不希望披露其身分,經六個星期考慮後才回覆答允,因此認為不存在延遲告知校方。




作者: sllam2013    時間: 15-7-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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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CE2126    時間: 15-7-2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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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rryflavor    時間: 15-7-3 00:16

本帖最後由 curryflavor 於 15-7-3 00:34 編輯

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在另一電台節目亦認為校委會的解釋牽強,質疑副校長應向校長還是首席副校長負責。他又認為校委會的組成上,由校外人士干預大學任命,當中政治因素的考慮蓋過學術自由。

戴先生此言, 荒謬絕倫. 大學收取巨量公帑, 每個香港納稅人都有份支付, 包括令戴先生洋洋自得的終身教席薪酬, 又怎能無所監管, 讓校內人一句「學術自由」就一切自把自為 ?!! 戴先生忘記了, 港大是港人的, 不是私人的. 如果戴先生肯離開港大, 去私大春風化雨, 我第一個支持.


對於港大審核報告指戴耀廷收受捐款表現不符預期,又指他看似不情願披露捐款來源等指控。戴耀廷解釋二○一三年引進捐款時,大學並沒有明文的捐款指引依據。他又指捐款者朱耀明牧師初時並不希望披露其身分,經六個星期考慮後才回覆答允,因此認為不存在延遲告知校方。

港大當時未有明文的捐款指引依據 ?? 這箇我留待港大作答. 不過, 遠在 2007 年的一宗舊事, 令我深信有人睜大眼, 講大話 :

當年, 李首富豪捐十億給港大, 竟然引起風波. 某議員在立法會質詢當局, 有否對大學接受捐款作出指引 ?

當時的教育局長, 在立法會作出如下解答 :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05/23/P200705230106.htm

All institutions funded by the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 including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KU), are autonomous statutory bodies governed by their respective ordinances. They enjoy considerable autonomy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ir internal affairs and finance, including approving and monitoring matters concerning the use of donations received by the institutions. For this reason, the Administration and the UGC do not possess information on the internal mechanisms for approving and monitoring the use of donations by HKU and its individual faculties. On the specific issues raised, the UGC has obtained information from HKU which is set out in the ensuing paragraphs.

(a) HKU has established its own guidelines and mechanisms for approving and monitoring the use of donations. These guidelines and mechanisms provide, inter alia, that:
.
.
.
(iii) donations should not come from sources known to HKU as unethical/illegal, nor with conditions that affect the University in carrying out its functions fairly and impartially;
.
.
. . .

大意就是,

1.所有受「大學支助委員會」支助的大學, 都享有 相當 ( NB: 不是絕對) 情度的自主.

2. 「大學支助委員會」曾就李首富十億捐款事件, 質詢港大.

3. 港大回覆「大學支助委員會」, 表明有機制、有指引監管捐款.

4. 而其中一條就是 :

(iii) donations should not come from sources known to HKU as unethical/illegal, nor with conditions that affect the University in carrying out its functions fairly and impartially;
(港大不可接受已知為非法或不道德之捐款, 亦不能接受任何情況, 影嚮到港大公平公正地運作.)

戴先生隱瞞捐款者身份. 既然港大不知道捐款人真身, 那又何從鑑定這筆錢是否非法或不道德得來 ? 戴先生這樣做, 是否可能陷港大於不義 ?

最後 , 幾經拉据, 才於 6 星期後才交出一個人名.  Nothing to hide, I'm sure

6 星期不算長, 可?  羅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嘛 , 可 ?!

但,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你可以為反而反, 但不能沾辱了港大百年清譽 !

你搞政治, 在香港有絕對自由. 但你用「學術自由」做幌子去搞政治, 被人揭發就反咬人家「政治干預學術自由」. 世間有更荒誕、更無恥的事麼 ?

作者: 永遠的零    時間: 15-7-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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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rryflavor    時間: 15-7-3 15:03

永遠的零 發表於 15-7-3 10:27
//戴先生此言, 荒謬絕倫. 大學收取巨量公帑, 每個香港納稅人都有份支付, 包括令戴先生洋洋自得的終身教席 ...
高質的法律學者, 、講究的是法律條文後面的理念、精神.

低劣的狀棍, 嬉皮笑臉, 搬弄語言偽術, 找罅隙 , 躦空子.

港大的指引明言捐款來源必須是「有信譽的」. 試問, 既曰「無名氏」, 港大如何知道它是 「有信譽的」? 港大不錯是容許捐款人行善不留名, 容許求向校外公報收款時, 隱去捐贈人真身, 代之以「無名氏」, 但並非表示港大不用知道善長的真名. 她也要做 due diligence.  因為除了捐款必須乾淨之外, 亦要衡量該筆錢會否日後牽涉到官司、如子孫爭產, 捐款人有債在身等等.

五十年前, 香港警隊有集團式貪污. 「油水區」警局, 每個警員的櫃筒, 定時會有一舊銀紙神秘地出現, 你大可以當是「無名氐」捐贈的. 今時今日, 如果有人用個「無名氏」信封, 硬塞一袋銀紙入一個公職人員口袋, 試問他可否用 "I don't know this man. So, of course he's not a KNOWN criminal, at least  not to my knowledge, 明未 ?!  "  作為辯解 ?

港大作為最高學府, 操守要求自然應該更高. 港大其實不接受來歴不明的捐款. 來源是否是「有信譽的」, 應由港大有關部門決定, 而不是一個中間人如戴先生. 戴先生身為港大人, 又是法律學者, 理應本著條文的精神辦事. 見到有 罅隙空子, 應該提醒港大去修補, 而不是去利用、去鑽營. 這會否牽涉到一個誠信問題 ? 我留待大家用良心判斷.

捐款到了港大, 經過洗底, 最後部份用於和佔中有關的項目.

問題是, 佔中人士一向毫不諱言佔中是非法. 即是, 戴先生將港大牽涉入一個非法活動中, 但沒有公平、公開、公正地令各持份者 知道. 合理嗎 ?

我說的, 是以事論事. 獻媚 ???  我又無真名真姓上榜, 獻了媚又有何得益 ?

反而, 有些人一方面為子女教育、未來綢繆, 一方面卻將香港導向烏克蘭式的結局. 不知是可笑, 還是可憐 !

作者: 永遠的零    時間: 15-7-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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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enough    時間: 15-7-4 02:11

之前有網友提及梁智鴻。「子非魚,焉知魚之樂」,同樣,子非智鴻,焉知智鴻之苦。從事實的表面看,智鴻可會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否則,索性應文敏之求,一刀了斷吧!

當今亂況,京洛腥膻,稱心快意,幾家能夠!智鴻能忍捨文敏而死嗎?究竟是忍悲而言還是暗渡陳倉!「賊盜曾從宗父命,遺民猶望岳家軍」,本來想送給梁智鴻,現在送埋給已被封的網友!
作者: Stillgood2    時間: 15-7-4 08:59

網友經常番生,勿念!
作者: ANChan59    時間: 15-7-4 09:27     標題: 引用:網友經常番生,勿念!

原帖由 Stillgood2 於 15-07-04 發表
網友經常番生,勿念!
又啱喎!


我稱這類網友為短命網友,從前會討論吓交流吓,「他們」好快都被封戶,我看番時,空窗處處,自己好似傻佬咁自問自答,年多前所以不再回這類網友,怕自己耐咗會思覚失調!

跟「他們」討論有時好不智,「他們」噏完一輪,跟住好快封戶,無法指出他們錯漏百出,例如懷仔事件,旅遊警示等等,不如慳番啖氣暖吓肚!

只跟正正常常網友交流下,唔睇唔回空窗,睇番淨下的內容,思路論點,仍然十分清楚。




作者: sonkhl    時間: 15-7-4 09:42

回覆 ANChan59 的帖子

咁又唔好"慳返啖氣",好多時要有人把論點扶正.正因現在都有好多人分不清歪理,常理,合理...如果只有那些人一直廣播歪理.....

作者: ElementZ    時間: 15-7-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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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Chan59    時間: 15-7-4 09:51     標題: 引用:回覆+ANChan59+的帖子 咁又唔好"慳返啖氣"

原帖由 sonkhl 於 15-07-04 發表
回覆 ANChan59 的帖子

咁又唔好"慳返啖氣",好多時要有人把論點扶正.正因現在都有好多人分不清歪理,常理,合 ...
這個是版主責任,我何德何能呀!


我唔答「他們」,但有答你們,論點亦好清楚,新嫩網友分不清常理、歪理,我們都沒有辦法!

我的簽名式表明我的立場。




作者: ElementZ    時間: 15-7-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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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epa    時間: 15-7-4 10:41

嗱!話口未完,聰明仔爸又番黎咯。
作者: ANChan59    時間: 15-7-4 11:11     標題: 引用:嗱!話口未完,聰明仔爸又番黎咯。

原帖由 eviepa 於 15-07-04 發表
嗱!話口未完,聰明仔爸又番黎咯。
一曰後,短命網友又無限復活!


EK管理員都要想吓辦法!




作者: samchan2179    時間: 15-7-4 11:14     標題: 引用:「提示: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或作者被

原帖由 永遠的零 於 15-07-03 發表
本帖最後由 永遠的零 於 15-7-3 15:58 編輯
點解?乜事?




作者: eviepa    時間: 15-7-4 11:22

EK 管理層,看來聰明仔爸是要考驗你們的管治能力了。
作者: ACE2126    時間: 15-7-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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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iendlyguy    時間: 15-7-4 11:58

何必趕盡殺絕,佢唔發癲時都幾有道理。
作者: ANChan59    時間: 15-7-4 12:06     標題: 引用:但,怎知是否殺錯無辜呢?

原帖由 ACE2126 於 15-07-04 發表
但,怎知是否殺錯無辜呢?
我以前問過,他們好似有查埋 lP,因為部份人是有多個分身,一封就連分身都 Ban 埋。


當然有機會封錯,例如是「一家人」不是分身,不過用相同 lP,一個冇違規,一個日日違規,so bad!封錯可以上訴吧。




作者: ACE2126    時間: 15-7-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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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Chan59    時間: 15-7-4 12:14     標題: 引用:用電話卡登記,次次都不同IP嗎?

原帖由 ACE2126 於 15-07-04 發表
用電話卡登記,次次都不同IP嗎?
近兩三年就不知道了!當時有網友老友被封,所以問過詳情,有些印象。




作者: ACE2126    時間: 15-7-4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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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CE2126    時間: 15-7-4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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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epa    時間: 15-7-4 12:51

//如果積犯洗心革面,戒除習氣,社會也不能接受他?接受與否,不是看他之後所作所為?//


如果真的洗心革面,大部分人都會接受。


聰明仔爸在多年之前曾高調地向所有網友說要洗心革面,當時資深網友如ANChan、annie40大概也未見過這段說話。Judy、shadeslayer等在就見過,亦肯定記得有此事。就是此事,我認為應該接受這個過往一直喜歡用語言暴力的人做朋友。不過,不旋踵,他又故態復萌,又四處謾罵,我才和他劃清界線。

要聰明仔爸改變語言暴力這種行徑,普通方法不可能奏效。

聰明仔爸從早年開始,就登記了很多個網名,方便兩三個網名夾攻網友,又用這方法掩飾自己的身份,讓自己犯了事不會很多人知是誰,企圖網上暴力不會影響私人生活。不過,這都是過去了,最近他每次犯案,我都會將他的真身公諸於世,知道犯事的人就是這個經常採用語言暴力,給版主封了幾十次網名的人。

最近,無論教育廣場及小學雜談,認識聰明仔爸的過往劣行的網友正在不斷急升。很快,聰明仔爸就會………。

作者: eviepa    時間: 15-7-4 14:22

friendlyguy 發表於 15-7-4 11:58
何必趕盡殺絕,佢唔發癲時都幾有道理。
很多人都知,聰明仔爸有兩個modes,一個正常mode,講野都幾有道理。但他經常都會發癲,一進入鬥爭mode,就會蠻不講理兼且用攻擊性語言去辯論,這十年來,無數網友中招。你仍覺得管理層要封殺他是不合理嗎?


作者: friendlyguy    時間: 15-7-4 14:42

回覆 eviepa 的帖子

佢未發癲就封殺,我就覺得不合理。

作者: SorTo    時間: 15-7-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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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most users, unplugging and plugging the router will give you a new IP address. Simpler still, switching off and on your mobile phone will do as well.
作者: ANChan59    時間: 15-7-4 14:48

回覆 SorTo 的帖子

Thanks.
作者: SorTo    時間: 15-7-4 16:02

本帖最後由 SorTo 於 15-7-4 17:30 編輯

What is said, is said; what is done, cannot be undone. Although most of us are no longer young and some are not too far from having only a 3-second memory span like Dory in Finding Nemo, the sad thing is, people may forget what you said; they never forget how you made them feel.
作者: ACE2126    時間: 15-7-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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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epa    時間: 15-7-4 16:52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4 16:54 編輯
friendlyguy 發表於 15-7-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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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未發癲就封殺,我就覺得不合理。

我很不同意你的講法。



先講EK管理層,可以想像一下,經營一個網站,和經營一問茶餐廳有點相似,都希望多一點茶客進來光顧。越多人來,就越賺錢。但偏偏有一些茶客,是不速之客,茶餐廳情願不做他們生意的。



有一個茶客,經常進來,吃的東西很多,未發癲時講的東西也不少茶客喜歡聽,不過,大家都知,他偶爾就會發一次癲,東罵罵,西罵罵,嚇得有些茶客以後再也不敢來光顧。老闆計一計數,這茶客所帶來的收益遠遠抵不上他所造成的破壞,於是趕他出去,聲言從此不做他的生意。



不過,這茶客經常都會化了裝,悄悄進入茶餐廳,之後便又很快地發癲,又被趕出去,如是者已有很多年,但茶餐廳的策略是一認出是他,就馬上趕他走。


以他的性格,他必定會在短期內發癲,你說這位茶客未發癲前不應趕他出去。但你有沒有想過管理層的處境呢?



再講一般網友。在這十年來,我已見到無數不知就裡的網友,很casual地和他不知幾多個網名討論問題而無端被臭罵。你可能未被聰明仔爸臭罵過,但你有沒有想過被他臭罵過的網友的感受?你也許曾被聰明仔爸臭罵過,但你擁有極高的心理質素,挺得住,但你有沒有想過,在此的絕大部分家長都是善良怕事的人,被罵後會感到很不舒服?



作者: Artie    時間: 15-7-4 18:31

friendlyguy 發表於 15-7-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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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未發癲就封殺,我就覺得不合理。

I am not going to say whether it is fair. But that is house rules of BK/EK.
There have been similar case at BK in the past.
但那次在 BK 是比較麻煩,那人又係話極唔聽,( 有去開 BK 大海,應該識 "書包 Ada" )。
版主那次講,家有家規,唔中意可以去其他討論區,BK 唔歡迎佢。
當時版主用字好 strong,印象中,係唯一一次講到咁白。






作者: friendlyguy    時間: 15-7-4 21:44

本帖最後由 friendlyguy 於 15-7-4 22:28 編輯

回覆 eviepa 的帖子

我在國際學校同佢交過幾次手,印象中有比佢駡過,不過好似次次都係我講贏。因為最後佢都冇再覆!所以我覺得佢都講道理,雖然有D anti-society

///以他的性格,他必定會在短期內發癲,你說這位茶客未發癲前不應趕他出去。但你有沒有想過管理層的處境呢?///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但咁做唔止未審先判,係因人廢言!而且你又點可以一口咬定佢會發癲!


老實講,見你對佢多次封殺,有D心寒,我寧得罪佢都唔得罪你,起碼佢冇死釘住一個人。


作者: eviepa    時間: 15-7-5 00:44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00:50 編輯
friendlyguy 發表於 15-7-4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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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國際學校同佢交過幾次手,印象中有比佢駡過,不過好似次次都係我講贏。因為最後佢 ...

Friendlyguy,


聰明仔爸前後起碼用過幾十個網名,相信你未見過他真正過份的言論。


如你所講,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所以要在此平台上發言,就得要遵守規則,除非這些規則是「惡法」。


首先,你所見到的,可能只是聰明仔爸比較未過份的言論。但我們從以下言論開始分析:


//你睇唔明又唔識分析就唔好亂咁點評我啲回應啦//


//
你睇清楚及理解清楚我寫乜先啦//


EK多是善良怕事的網友,所以管理層希望大家平和地討論,然而,雖然不鼓勵上述言論,但並不一律禁止。不禁止的原因,是當一個平素甚為平和的網民,遇有特殊的情形,偶一為之,並不過份。但聰明仔爸基本上對所有質疑他論點的網友都會從這種言論開始,這就完全違反了EK的版規了。


人與人辯論時,就算大家用中性的語言討論問題,也不免偶爾拗得面紅耳熱,不歡而散,何況一起步就用這種攻擊性言論?一旦辯論的一方用上了這種言詞,很容易就會引致非理性的爭拗。


由於聰明仔爸基本上對所有質疑他論點的網友都會從這種言論開始,所以EK管理層視此君為不速之客就不是無的放矢。


我常在「教育廣場」、「小學雜談」等板塊活動,記憶中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網友,開始和一個素未討論過的網友用這些不禮貌言詞去討論的。用這樣的言詞作開始的,似乎是聰明仔爸的專利。


另外,每個人對不禮貌言詞的容忍程度都不同,但我相信很多網友受到這種言詞的後,都會很不舒服。自己忍受力較強,不可以就認為這種行為可接受。


其次,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比如說,同一個人,用兩個或以上網名和人辯言論,造成自己聲勢浩大的效果是EK嚴禁的,版規講明這種行為是會受到永久封戶的,但聰明仔爸則經常會犯。這不止犯版規,還是不道德,你同意嗎?


再者,聰明仔爸過往的幾十個網名,真正過份的事做得太多了。對一個犯案累累的網民,EK將他永久城封戶,而且多次聲明,一經檢實是聰明仔爸,不論這個網名有沒有犯版規,會馬上封戶。這做法,有問題嗎?


最後,講到我自己了。我要澄清一點,我沒有對聰明仔爸全面封殺,只是明言他搞事時才會有行動。


就以「永遠的零」做個例子吧。我看見這網名的幾次留言就知是聰明仔爸了。在他正常討論時,我沒有出手。對這個網名,我第一次留言是對他的嘉許,沒有點出他就是聰明仔爸,內容在概是「有見識,語氣又溫和,抵讚」。因為發言太多,記不起在那裡發了這留言了,但相信這裡有些網友會記得這事。


我對「永遠的零」第二次發言是個溫馨提示,

http://www.edu-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066678&extra=page%3D1

==========================

//你睇唔明又唔識分析就唔好亂咁點評我啲回應啦//


//
你睇清楚及理解清楚我寫乜先啦//

忙咗幾個禮拜,見到有個永遠的零,寫D嘢都幾有睇頭,不過又見到D揾交嗌嘅言詞。我有個壞習慣,就係大咀巴,見到呢D嘢,就想食厚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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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開他的名




如果他停止這種挑釁行為,我就不會開他的名,亦會樂得欣賞他的大作。



作者: anixon    時間: 15-7-5 09:45

eviepa 發表於 15-7-5 00:44
Friendlyguy,
  聰明仔爸前後起碼用過幾十個網名,相信你未見過他真正過份的言論。
如你所講,國有國法, ...

原來如此, 咁我明白了~

作者: friendlyguy    時間: 15-7-5 11:03

本帖最後由 friendlyguy 於 15-7-5 11:07 編輯

Eviepa,

我同佢接觸時佢係用DaydreXX, LeehomaXXX, 大约十年前了, 你可能未聽過,仲係我睇唔過眼主動「挑釁」佢先。我果時唔係friendlyguy。不過我用friendlyguy呢個名都是因為佢。

當佢回歸,如果佢冇挑釁行為,希望你唔會明示或暗示他已回來!

Friendlyguy

作者: friendlyguy    時間: 15-7-5 11:05

本帖最後由 friendlyguy 於 15-7-5 11:05 編輯

永遠的零

I know you here. Please don’t let me down if you come back.

Friendlyguy

作者: ANChan59    時間: 15-7-5 12:06     標題: 回覆:港大副校長懸空 陳文敏:理由荒謬

上嚟EK目的是收吓料,分享吓,吹吓水,打後時間!理應開開心心,現實生活還未夠煩咩!


咁鬼多江湖恩怨情仇,重十多年糾纒,為乜呢?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5-7-5 12:09

針對前世及或針n代前世的言論及行為,而要求别人反對他(她)或要求版主封戶,我認為這是網上欺凌多於除暴安良,封戶言論要跟當下的網名,不是n代前世的網名。

作者: eviepa    時間: 15-7-5 12:26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12:26 編輯
friendlyguy 發表於 15-7-5 11:03
Eviepa,

我同佢接觸時佢係用DaydreXX, LeehomaXXX, 大约十年前了, 你可能未聽過,仲係我睇唔過眼主動「挑 ...

Friendlyguy,


既然你認識他已有十年,你大概知道聰明仔時常對人不對事,他對不喜歡的人的言論,無論多麼的有見地,他都會嗤之以鼻。比如說,在EK多年,享有相當高聲望的judy, laorenjia,在他眼中,都是一錢不值,最近突然又覺得Dr ANChan的意見極之無料。小弟在他公高調表示改過遷善至到故態復萌期間,他認為我所講的,很多金石良言。到他故態復萌,我和他劃清界線後,我的言論就變為只有垃圾,沒有好東西了。


不過,聰明仔爸將我言論的水平,似乎等同於judy,laorenjia, Dr ANChan,對我來說,有點兒抬舉的味道。


不過,一個長大成人,已經不是小學雞的正常網民如我,不會有這樣的行為。他用鬥爭mode時,我很討厭。但當他運行著正常mode時,寫的東西其實很有趣,我相當喜歡看。當他一直正常時,我樂得欣賞他的留言,而且將他當作是新網民適當地給予鼓勵拍掌。這方法已經進行。至於我會不會再揭穿他的真身,要看他會不會搞事了。



作者: samchan2179    時間: 15-7-5 12:54     標題: 引用:針對前世及或針n代前世的言論及行為,而要

原帖由 20120808 於 15-07-05 發表
針對前世及或針n代前世的言論及行為,而要求别人反對他(她)或要求版主封戶,我認為這是網上欺凌多於除暴安 ...
我認為最好係對事不對人!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5-7-5 12:58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5-7-5 13:00 編輯

repeated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5-7-5 12:59

回覆 eviepa 的帖子

根本沒太多的人會反對任何網名的出現或發言, 唯獨是你不許那個獨特的網民, 不能被新的網名取締..
你要唱一首鄭秀文的.........唯獨是你不可取締.........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5-7-5 13:05

samchan2179 發表於 15-7-5 12:54
我認為最好係對事不對人!
咪 law, 等我又玩網上欺凌..........大家一齊趕走 Exxxpa, 因佢玩網上欺凌.....
作者: eviepa    時間: 15-7-5 13:50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13:59 編輯
20120808 發表於 15-7-5 13:05
咪 law, 等我又玩網上欺凌..........大家一齊趕走 Exxxpa, 因佢玩網上欺凌.....


EK老早就聲明仔爸列為封殺對像,一再當眾明言,只要實任何一個網名是聰明仔爸,就會不論有沒有違規,馬上封戶。這政策與我無關。



假若你覺得EK管理層不應不由分說便封聰明仔爸戶,我雖然不同意你的想法,但我鼓勵你到「使用意見」或在此和版主商榷。





EK亦歡迎舉報聰明仔爸。通常舉報是不具名的,聰明仔爸敵人多多,所以有多少網友舉報我不得而知。而我曾在《使用意見》中見過有網友具名向版主舉報,要求封戶。


其實相當弔詭。


我的態度很清楚,一,不會向EK版主舉報;二,當聰明仔爸沒有過分言論不會揭穿,甚至嘉許。


如果他有過分言論,我去揭穿他,你認為是網上暴力,但這暴力你頂多說我是「以暴制暴」。但同時間,你見到我的「暴力」,你又號召網上欺凌,你做的又是不是「以暴制暴」?又會不會有網友學你一樣,為了「以暴制暴」,號召欺凌你呢?



作者: Artie    時間: 15-7-5 14:01

eviepa 發表於 15-7-5 13:50
EK老早就聲明仔爸列為封殺對像,一再當眾明言,只要檢實任何一個網名是聰明仔爸,就會不論有沒有違規,馬 ...


過去幾年,都有幾多 account 被禁言,現在隨口 up 都講到幾個名。
有部分,說話一樣不客氣,我又唔信全部人都冇再開新戶口。
其實未必個個冇禮貌的新戶口都是聰明爸。




作者: samchan2179    時間: 15-7-5 14:38     標題: 引用:+本帖最後由+eviepa+於+15-7-5+13:54+編輯+

原帖由 eviepa 於 15-07-05 發表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13:59 編輯
😁嘩嘩,佢犯左死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明知不受歡迎,仲要硬闖,有心挑戰權威!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5-7-5 14:47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5-7-5 14:48 編輯

回覆 eviepa 的帖子

幾年前,我曾經與你對壘,但在言論沒有犯版規下被封戶,當時只是觀點不同....是從前的版主,我只欣賞沒有立場的版主,所以我不喜歡曾玉成....在這裏我曾經在兩天內無故被封戶五次(5個不同網名),這些網名都沒有對其他網友不敬,也只是觀點的不同.....現在的版主沒有太大的教育上的立場,我喜歡...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5-7-5 14:53

eviepa 發表於 15-7-5 13:50
EK老早就聲明仔爸列為封殺對像,一再當眾明言,只要核實任何一個網名是聰明仔爸,就會不論有沒有違規,馬 ...

你的未必是語言暴力,但肯定是扇動...為何要追打前世...前身?
作者: eviepa    時間: 15-7-5 14:58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14:58 編輯
Artie 發表於 15-7-5 14:01
過去幾年,都有幾多 account 被禁言,現在隨口 up 都講到幾個名。
有部分,說話一樣不客氣,我又唔信全部 ...

絕大部分被封戶的,當然都不是聰明仔爸。



版主要核實一個新網民就是被封殺的網民需要一段時間去觀察。不過,記憶中,一遇到有質疑自己論點的網友,就用上述不禮貌言辭去開始辯論,而沒有經過先禮後兵的過程,除聰明仔外,記憶中沒有第二個。




作者: eviepa    時間: 15-7-5 15:01

20120808 發表於 15-7-5 14:53
你的未必是語言暴力,但肯定是扇動...為何要追打前世...前身?
我要講的理據已經講過了,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不再回你了。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5-7-5 15:08

eviepa 發表於 15-7-5 15:01
我要講的理據已經講過了,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不再回你了。

我當然要回應你, 不一定是要有語言暴力, 才叫網上欺凌的, 聰明的發起人會怎樣做? 然後達到目的?
作者: JoJo    時間: 15-7-6 12:05

版主按: 討論內容已跟標題不符, 現將此帖關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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