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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帑有借有還 追學貸要夠狠(沈帥青) [打印本頁]
作者: elbar 時間: 15-3-25 09:38 標題: 公帑有借有還 追學貸要夠狠(沈帥青)
本帖最後由 elbar 於 15-3-25 13:38 編輯
政府設立學生貸款計劃,本為解決學生升學或進修時的經濟困難,若然計劃遭濫用,撒賴不還錢,只會惹來市民的反感。
撰文:沈帥青
欄名:港是港非
政府以公帑提供的免入息審查學生貸款,來自納稅人血汗錢。申訴專員昨指拖欠還款嚴重,有財政能力者也故意拖數,政府追討欠款太寬容就易變縱容,追數若夠狠,還有人敢撒賴嗎?
學資處的學生貸款計劃,本意是協助升學或進修有經濟困難的學生,有借就要有還,但卻出現學生借錢後不還錢的情況。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調查,指過去3個學年,學資處所提供的3個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每年拖欠還款個案逾萬宗,拖欠金額累積至1.7億元。
進修多在職人士 有錢也不還
3個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包括針對修讀政府資助的專上課程及自資課程的全日制學生,以及為兼讀制、持續進修人士所設的「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以後者拖數情況最嚴重,佔拖欠個案總數近70%,拖欠金額佔過半。申訴專員公署指,欠款者多數是在職人士及有能力還款者。
貸款來自納稅人的荷包,不可如倒出去的水,有去無回,政府理應做好把關,追數不可手軟。拖欠貸款可被追討,若被法庭裁定須還款,須一筆過償還所欠貸款,也要支付利息及若干行政費用,但申訴專員的報告指,並不需要承擔嚴重懲罰性後果,阻嚇力十分薄弱。
有收入及有能力還款卻偏偏不還,是否明知政府部門追數溫溫吞吞?因而有拖得易就不妨拖的心態?既然如此,就不若提高阻嚇力,比起要花時間又要花行政成本去追數,以嚴懲令人不敢拖數才是上策。
嚴懲撒賴者 留不良信用「案底」
試想像,若拖欠還款者資料會轉交至負面信貸資料庫,對於日後申請用卡、借貸買樓等一概也會受到影響,還敢有錢不還?
台灣便是採用此方法,將借學貸逾期不還者的資料,交予當地存檔信用紀錄的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列為不良往來戶,並開放予金融機構查詢。有「案底」後,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房屋貸款等,也可能因此遭拒絕,又或到海外升學也可能受影響,如此「殺傷力」,除非真的無能無力,否則也不敢隨便押上自己信譽吧!
若要再狠些,則可考慮有如對付拖欠稅款者的方法,嚴重故意拖欠者可以凍結其銀行戶口、申請其破產以及限制出境等,先此聲明可能有此下場,則還不令人就如準時交稅般,乖乖準時還錢?
貸款遭濫用 無把關如提款機
學貸還款年利率僅約1.4厘,比起私人貸款的利率要低得多,還款期可長達15年,有心進修或升學遇上經濟困難,固然幫上忙,但若屢被揭有濫用或故意拖欠情況嚴重,則也要向納稅人有交代,不可由得其淪為用心不良者的「提款機」。
事實上,近年屢揭發串謀詐騙貸款的個案,出現「假學生」、「假課程」,2010年有教育中心找人假冒學生,報讀不存在的課程,涉騙貸款310萬元。2012年亦被揭發有貸款申請人一人分飾多角,修讀不合資格課程,卻訛稱是合乎資格課程申請貸款,數十人被捕,惟律政司考慮證據後決定不提出檢控。
這些個案只是冰山一角,無論是有心呃錢或故意拖欠,令人關注制度是否有漏洞,令人有機可乘?核實申請人的工作是否不足?對於追討方法是否予人只是「無牙老虎」,才會放心拖得就拖?如何嚴謹做好把關以及加強對欠款不還的阻嚇,以免變相縱容,政府對此也責無旁貸。

作者: elbar 時間: 15-3-25 12:36
進修貸款有力不還應蓋「黑豬印」(星島社論)
政府為鼓勵市民持續進修而推行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畫,成為熱門欠債不還項目,申訴專員報告指有欠款人明明有能力都不還款。當局必須堵塞漏洞,避免計畫被濫用作公帑提款機。
現時由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提供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畫,除了傳統的對資助和自資大專院校學生提供貸款外,還有「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畫」,以鼓勵市民持續進修,適用於林林總總的全日制或兼讀制指定課程,由專業資格進修到髮型設計都有,不少申請人都是已經踏入社會工作的人士。
大專學生畢業後拖欠償還由納稅人包底的貸款,早已為人詬病,到上一學年累積拖欠金額達到八千八百多萬元,但是總數仍然比不上擴展計畫下拖欠的九千三百多萬元。
同時讀四課程惹人懷疑
過去幾年,家庭學資處拖欠還款總數恆常約一億七千萬元,擴展計畫佔逾半,如果不計金額計人頭,更高達六成半,而拖欠一年以上者更佔七成。至於拖欠十萬元以上的個案中,擴展計畫佔了四成。
擴展計畫貸款對象是進修人士,他們中很多都已有工作,不還債「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過往曾經有課程主辦機構串同學員安排「假上課」,取得貸款後分贓賴債,被廉政公署告上法庭,有關部門因而加緊了審批門檻。由於擴展計畫原意不止是方便高學歷人士持續進修,而是包括協助基層市民增值轉型以切合社會需求,因此涵蓋的課程機構和類別非常廣泛,由美容、髮型設計到婚禮籌劃,不一而足,而有貸款人竟然是在同一時間申讀四個課程,實在匪夷所思,當局更須嚴加審批以減輕計畫被濫用斂財的風險。
追債要加力預防更重要
申訴專員報告批評家庭學資處追債不力。由於賴債代價輕微,而當局追債又欠積極,更加讓人覺得有漏洞可鑽。實際上,要當局費更多人力物力去追債,本身就是極不理想的情況,原因是有關行政和訴訟開支都是額外成本,如果把這些風險成本透過調高利率轉嫁到其他貸款人身上,對規規矩矩的還款者不公平,當局必須從預防層面手,加強賴債者的成本代價,以收阻嚇力。
現時擴展計畫每人一生累積申請上限是三十二萬餘元,可以分十五年按月攤還,因此每月還款不足一千元,並非沉重負擔,如果有困難,還可以酌情延遲還款,因此,申訴專員建議把拖欠久、金額大的嚴重個案資料提交信貸機構的資料庫,令這些人日後申請信用卡和樓按時,因還款記錄不佳,而要付較高的借貸息率,是完全合理的做法。
雖然私隱專員公署曾經對這種做法有所保留,當局不應該為此「斬腳趾避沙蟲」,而應改善信貸機構私隱保障,向借貸人事先說明賴債代價,以保計畫公平,公帑用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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