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還兒童遊戲的權利(素黑) [打印本頁]

作者: elbar    時間: 14-1-10 15:58     標題: 還兒童遊戲的權利(素黑)

撰文:素黑
欄名:黑意自愛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廣告真棒。

孩子想玩耍,家長、家務助理卻以溫書、做功課、上學習班為由,把孩子拉走,關在門後,這是相當現實的狀況。基金會特別提醒家長,我們有責任讓孩子每天最少自由地玩一小時,這也是他們的權利。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十一條,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

所謂「遊戲」,是指任何具趣味性和參與性的身體活動。它通常是自發的、無組織的,不@@@@2011-06-10人的方向所束縛。兒童遊戲可以是隨時隨地在家、幼兒班或其他各種場合,運用最簡單、最普通的物資進行。

為甚麼兒童需要遊戲呢?公約認為因為對兒童來說,遊戲是出於自然的舉動,對每位兒童的心理、生理、情感和社會發展均至關重要。

遊戲能大大豐富兒童的生活,幫助兒童減壓、調節情緒障礙、提升抗逆能力,及發展其他技能。遊戲能刺激神經網絡的接連,改變腦部組織結構,幫助發展智力。

著名的英國廚神奧利弗(Jamie Oliver)是兒童遊戲至上的擁護者,他甚至經常阻止女兒埋首做功課,叫他們多去玩。

他本身有讀寫障礙症,中學會考只兩科合格,但他可能比很多家長都懂得讓子女健康地成長。他說:「日本和南韓的孩子每天為功課埋首十多小時,我可不要兒女過這樣的童年!」他對子女唯一的要求是快樂地成長,並接受生活磨練,就像他當年一樣,在老爸經營的酒吧由低做起。

戲無益是中國傳統很錯的概念,造就很大的遏抑。我們應教導孩子管理遊戲時間而不沉迷,還他們從遊戲中釋放遏抑和開放自己的權利。



作者: kilalala    時間: 14-1-14 18:00

I agree every word said.
I wish more parents can understand this too.
作者: annie40    時間: 14-1-14 18:17

所謂「遊戲」,是指任何具趣味性和參與性的身體活動。它通常是自發的、無組織的,不@@@@2011-06-10人的方向所束縛。兒童遊戲可以是隨時隨地在家、幼兒班或其他各種場合,運用最簡單、最普通的物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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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不少香港父母误会了以下几种活动也是归纳为游弋时间, 因此认定孩子们的玩乐时间十分足够. 特别是一孩家庭, 孩子參與性的身體活動十分缺乏.

1) 兴趣班
2) 音乐班
3) 行商场购物
4) 外出吃饭
5) 参加成人聚会
6) 独自阅读

作者: Jane1983    時間: 14-1-14 19:35

第一次睇個廣告,覺得好驚。

比細路一日玩一個鐘,要政府大鑼大鼓勸喻,望子成龍人人都係,但吾好over。
作者: torunpoland    時間: 14-1-14 20:05

回覆 Jane1983 的帖子

父母望還望, 但記住小朋友成不成, 不由大人控制!
作者: sintaksum    時間: 14-1-1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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