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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翠茵(新寶城)釘留位費的紙幣 [打印本頁]

作者: walalala    時間: 13-10-26 07:17     標題: 翠茵(新寶城)釘留位費的紙幣

交留位費時,見校方把紙幣用釘書機釘在offer letter, 想想下,這樣是否破壞了公物呢?她這樣釘紙幣令它有孔日後不能順利入自動存錢機的。有時見有人在假日內急需入紙幣但內錢機不接受一些紙幣的氣惱。如有人見到請代通知勿這樣做。




作者: fdsafdsa    時間: 13-10-26 10:19

你當日唔直接話佢, 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pppp:
作者: bebe0925    時間: 13-10-26 11:05     標題: 引用:你當日唔直接話佢,+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原帖由 fdsafdsa 於 13-10-26 發表
你當日唔直接話佢, 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哈哈,sorry我笑左!





作者: micmic37    時間: 13-10-26 11:09     標題: 回覆:翠茵(新寶城)釘留位費的紙幣

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只擁有該鈔票之使用權,任何人士塗污、毀壞、在鈔票上簽名、或燒毀鈔票都屬違法。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六十條,鈔票亦列入財產一項,任何人士若在沒有合理解釋情況下,破壞或損毀他人財產都屬違法,違法者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年。




作者: walalala    時間: 13-10-26 18:03     標題: 引用:你當日唔直接話佢,+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原帖由 fdsafdsa 於 13-10-26 發表
你當日唔直接話佢, 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我都覺得自己做咩唔即場話佢,但該老師當日表情不太nice,令我不敢講. 也未想到是破壞公物,只感到釘爛紙幣內不忍




作者: walalala    時間: 13-10-26 18:05     標題: 引用: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只擁有該鈔票之

原帖由 micmic37 於 13-10-26 發表
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只擁有該鈔票之使用權,任何人士塗污、毀壞、在鈔票上簽名、或燒毀鈔票都屬違法 ...
回家與家人講此事時才知釘紙幣屬於毁壞公物




作者: gouf0083    時間: 13-10-27 00:21     標題: 引用:交留位費時,見校方把紙幣用釘書機釘在offe

原帖由 walalala 於 13-10-26 發表
交留位費時,見校方把紙幣用釘書機釘在offer letter, 想想下,這樣是否破壞了公物呢?她這樣釘紙幣令它有孔 ...
請問留位費幾錢?




作者: walalala    時間: 13-10-27 07:46     標題: 引用:Quote:原帖由+walalala+於+13-10-26+發表交

原帖由 gouf0083 於 13-10-27 發表
請問留位費幾錢?
現階段比$660,下年五月再比$1000
我在EK未見過要比二次留位費,其他JM也收到這訊息嗎?




作者: dcdc2525    時間: 13-10-27 09:26     標題: 引用:Quote:原帖由+gouf0083+於+13-10-27+發表請

原帖由 walalala 於 13-10-27 發表
現階段比$660,下年五月再比$1000
我在EK未見過要比二次留位費,其他JM也收到這訊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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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ga,第二次係大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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