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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翠茵(新寶城)釘留位費的紙幣 [打印本頁]
作者: walalala 時間: 13-10-26 07:17 標題: 翠茵(新寶城)釘留位費的紙幣
交留位費時,見校方把紙幣用釘書機釘在offer letter, 想想下,這樣是否破壞了公物呢?她這樣釘紙幣令它有孔日後不能順利入自動存錢機的。有時見有人在假日內急需入紙幣但內錢機不接受一些紙幣的氣惱。如有人見到請代通知勿這樣做。

作者: fdsafdsa 時間: 13-10-26 10:19
你當日唔直接話佢, 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pppp:
作者: bebe0925 時間: 13-10-26 11:05 標題: 引用:你當日唔直接話佢,+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原帖由 fdsafdsa 於 13-10-26 發表
你當日唔直接話佢, 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哈哈,sorry我笑左!


作者: micmic37 時間: 13-10-26 11:09 標題: 回覆:翠茵(新寶城)釘留位費的紙幣
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只擁有該鈔票之使用權,任何人士塗污、毀壞、在鈔票上簽名、或燒毀鈔票都屬違法。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六十條,鈔票亦列入財產一項,任何人士若在沒有合理解釋情況下,破壞或損毀他人財產都屬違法,違法者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年。 

作者: walalala 時間: 13-10-26 18:03 標題: 引用:你當日唔直接話佢,+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原帖由 fdsafdsa 於 13-10-26 發表
你當日唔直接話佢, 而家走黎叫人代通知.
我都覺得自己做咩唔即場話佢
,但該老師當日表情不太nice,令我不敢講. 也未想到是破壞公物,只感到釘爛紙幣內不忍

作者: walalala 時間: 13-10-26 18:05 標題: 引用: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只擁有該鈔票之
原帖由 micmic37 於 13-10-26 發表
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只擁有該鈔票之使用權,任何人士塗污、毀壞、在鈔票上簽名、或燒毀鈔票都屬違法 ...
回家與家人講此事時才知釘紙幣屬於毁壞公物

作者: gouf0083 時間: 13-10-27 00:21 標題: 引用:交留位費時,見校方把紙幣用釘書機釘在offe
原帖由 walalala 於 13-10-26 發表
交留位費時,見校方把紙幣用釘書機釘在offer letter, 想想下,這樣是否破壞了公物呢?她這樣釘紙幣令它有孔 ...
請問留位費幾錢?

作者: walalala 時間: 13-10-27 07:46 標題: 引用:Quote:原帖由+walalala+於+13-10-26+發表交
原帖由 gouf0083 於 13-10-27 發表
請問留位費幾錢?
現階段比$660,下年五月再比$1000
我在EK未見過要比二次留位費,其他JM也收到這訊息嗎?

作者: dcdc2525 時間: 13-10-27 09:26 標題: 引用:Quote:原帖由+gouf0083+於+13-10-27+發表請
原帖由 walalala 於 13-10-27 發表
現階段比$660,下年五月再比$1000
我在EK未見過要比二次留位費,其他JM也收到這訊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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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ga,第二次係大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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