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學生資助被私用了 [打印本頁]

作者: BallBallJulius    時間: 13-8-6 09:30     標題: 學生資助被私用了

小朋友一直親戚照顧,爸爸已過身三年,媽媽將小朋友一直交丈夫的親細佬的家人照顧,前幾天媽媽跟小朋友通電說不會再養他,所以不會再給生活費,連學生資助的銭亦私用了,小朋友現在九歲,媽媽是內地人,剛拿了香港身份証。媽媽不肯放棄撫養權,因內地有物業要等小朋友十八歲才可賣,如果小朋友十八歲前死亡,物業就全屬媽媽了。現在資助被媽拿去美容,資助辦事處說沒辦法,還説如果媽媽每年申請,但不用在兒子身上,都沒辦法。可信嗎?親戚可申請監管權嗎?
作者: Yanamami    時間: 13-8-6 09:33

可否搵社工幫手?
作者: BallBallJulius    時間: 13-8-6 09:40

找過了,他們說學生資助要找有關部門,監管權要尋找法律意見,除非我拒絕小孩留在我們家,他就幫小朋友找寄養家庭,係得咁多。
作者: Yanamami    時間: 13-8-6 10:13

可憐的孩子~可去法援署問?
作者: ha8mo    時間: 13-8-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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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nie40    時間: 13-8-6 11:20

也曾间接知道有类似的个案,难以相信世界上有这种妈妈, 把孩子的利益出卖,甚至于要挟亲属的金钱, 来作私人的享乐.

当事人是律師, 熟读法理, 遇到这样的妻子, 照样是无何奈何! 奉劝各位男士, 真的要带眼识人, 到处也有好坏之人, 然而达到'极品'的, 却又总是内地人, 何解? 除非妈妈愿意放弃監管權,否则旁人很难帮忙啊! 但仔女是生财工具, 点会如此顺摊地交出肉槮, 朋友的妻子已拖拉的拿掉数百万, 还是咬着不放. 最新动向是留下她跟自己妈妈和孩子, 取走全部家用,跟新男友度假去也! 用完钱就应该番归吧!  我已经帮忙当了两次'emergency nanny' 了, 看见才俊不選香港的千娇百美, 今天落得如此下场, 看来是前生的債.

朋友跟上至大状, 下至法援署也十分熟悉, 他们一点帮助也没有, 是清官难审家庭事............跟法典走愈是难行, 当伦理不是常理, 法制便是坏人的武器工具了!奈何!











作者: BallBallJulius    時間: 13-8-6 11:40

咁即係無辦法啦。最慘是上一次對小朋友說其實一開始就不愛你爸爸,現在又說我不養你啦,每次都親口對孩子說,真是活受罪。
作者: chrischo2002    時間: 13-8-9 14:14

BallBallJulius 發表於 13-8-6 11:40
咁即係無辦法啦。最慘是上一次對小朋友說其實一開始就不愛你爸爸,現在又說我不養你啦,每次都親口對孩子說 ...

他現在是你照顧嗎?
作者: kym    時間: 13-8-9 14:34

無言
作者: mk3288    時間: 13-8-9 15:16

1.夫妻分居超過一段時間就可以離婚,咁遺棄子女幾耐可以脫離母子關係呢?2.搵個醒目D個律師搞掂這種無良父母,干手淨腳從此無關聯好過。
作者: talknwrite    時間: 13-8-9 17:12

呢D情況, 一係就狠下心腸, 將個仔踢給社署跟進就算了. 等社署同個阿媽慢慢玩. 等佢無咁易享用個仔的福利. 如果唔係就要當做善事啦.
作者: nintendo    時間: 13-8-9 17:22

BallBallJulius 發表於 13-8-6 09:30
小朋友一直親戚照顧,爸爸已過身三年,媽媽將小朋友一直交丈夫的親細佬的家人照顧,前幾天媽媽跟小朋友通電 ...

小朋友父親過身,媽媽就係唯一監護人,應有 100% 責任照顧小朋友
唔理唔養,一定唔得,好多 case 是小朋友父母不負責任,社署可以接管
我唔信冇野做到
自己找區議員傾下,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作者: lokfail    時間: 13-8-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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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llBallJulius    時間: 13-8-9 21:58

找過議員了,冇符。一,要媽媽主動放棄撫養權。
二,學生資助辦事處並沒監管資助怎用。
媽媽不會放棄撫養權,因為內地有物業,物業是爸爸留下,媽媽75%,兒子25%。

作者: BallBallJulius    時間: 13-8-9 22:05

小朋友曾經住過寄養家庭,庇護中心。就是因為媽媽當年想申請綜援,後來失敗,身心受創,我不忍他再回去。
作者: BallBallJulius    時間: 13-8-9 22:19

重點不是當做善事,而是他現在跟我生活,我不可幫他買保險、轉學校、離港(他沒護照),還有什麼問題我都不知道。
作者: lokfail    時間: 13-8-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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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sicien    時間: 13-8-10 10:47     標題: 回覆:學生資助被私用了

如証明母親無合理照顧或遺棄可以向法庭申請令母親失去監護權。但問題是如果她不是港人而又已將小孩交親人好好照顧,她不算虐兒。因此社工可能要先將小孩放宿舍,找出她不負責任的証明。不過如果愛這小孩子,不要和這母親計,只有盡量給他愛。這些母親老來無親無故就明白。




作者: BallBallJulius    時間: 13-8-11 12:45

事情大約是孩子5年前成功申請來港定居,一直由男方家人照顧,3年前孩子的父親過身,女方在半年內即成功做香港人,卻帶同兒子隨街流浪,說遭夫家家人虐待,難賭的女方隨即向社署申請綜援及公屋。之後半年換過3個庇護中心、兩個寄養家庭,亦令到孩子每天失禁5次以上,每大約30分鐘就要去洗手間,看醫生多次都無辦法,後來社署發現女方隱瞞內地物業,拒絕再幫忙,孩子又回夫家了。由於得不到政府福利,唯有打工去。每天在港返工,收工後便回內地,與兒子相處時間甚少,但至少會給一千元做生活費。(收入約一萬元)。某一天,女方帶同兒子回鄉見新男友,可惜對方不接受,後來分手了。至從那天起,女方就說一些令兒子難堪的說話,令孩子十分無奈,畢竟孩子是愛媽媽的。但從上個月開始女方竟對兒子說不養他,不會給家用,甚至挪用學生資助,孩子徹底失望了,竟然自己打電話同學生資助投訴,時常問我找到律師問到方法沒有,如果不是為了孩子,才不會跟這種賤人糾纏。
現在正等區議員回覆,還未有消息。社署亦表明無能為力,只能先將孩子變孤兒仔(社署仔)然後入住寄養家庭,因我與孩子並無血緣,不是直屬親人,所以無權參予,但這方法實在是下下策。前天與學生資助商量對策時才知道原來女方虛報資料,因為不同住是不可申請資助的,而她至今已拿了三年資助,現正資詢以曾經想騙綜援和此等行為,為小朋友爭撫養權是否可行。女方亦表明為了內地物業的業權,是絶對不會放棄撫養權。
作者: item    時間: 13-8-11 19:26

BallBallJulius 發表於 13-8-11 12:45
事情大約是孩子5年前成功申請來港定居,一直由男方家人照顧,3年前孩子的父親過身,女方在半年內即成功做香 ...
真是一樣米養百樣人,世間竟然有這樣的母親。

作者: crystal媽咪    時間: 13-8-11 20:59

我不懂得如何處理孩子與媽媽的問題,不過想留言為你們打打氣。小孩子應該須失望才打電話去學生資助署。
孩子應該年齡不少了,住寄養家庭總好過生母常常比說話佢聽。這樣的母親無好過有。
作者: BallBallJulius    時間: 13-8-11 21:21

謝謝各位,我和孩子會努力。
作者: chowqv    時間: 13-8-13 04:44     標題: 引用:小朋友一直親戚照顧,爸爸已過身三年,媽媽

原帖由 BallBallJulius 於 13-08-06 發表
小朋友一直親戚照顧,爸爸已過身三年,媽媽將小朋友一直交丈夫的親細佬的家人照顧,前幾天媽媽跟小朋友通電 ...
你呢個情況,一定要由有血緣關系既人,經社署爭返個撫養權。再唔係既,去法援申請同果阿媽打官司,經法庭去判。至於層樓,唔使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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