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通識題: 法律只能批判違法行為, 不能批判道德.. [打印本頁]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3-5-27 13:49 標題: 通識題: 法律只能批判違法行為, 不能批判道德..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3-5-27 13:50 編輯
通識題: 法律只是批判違法行為, 不能批判道德..
問題1: 什麼是麥齊光事件?
王永平說港英政府統治時, 官員互租單位的情況十分普通, 當中沒有違法行為,
現在才批判麥齊光, 是對麥齊光不公平……
這說法真精彩……就如麥齊光去年一早就在傳媒面前理直氣壯地說: 我沒有違規……..
其實麥齊光只欠了兩個字沒有說: ....吹咩….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3-5-2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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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題 2 : 老子是誰?
老子說: 智慧出,有大偽……
麥齊光事件是否可以成為智慧出,有大偽的例証嗎?
為什麼?
作者: oblivion2077 時間: 13-5-2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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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dy 時間: 13-5-27 14:47
應先搞清楚事實。王永平所講的公務員互租對方單位的確是很普遍及沒有違規,只要是對租住的單位沒有財務利益。現在麥齊光事件卻不同,他們涉嫌是所租住單位的實質擁有者,這才犯法,所以政府才控告他們。
睇唔明!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3-5-27 14:49
//應先搞清楚事實。王永平所講的公務員互租對方單位的確是很普遍及沒有違規,只要是對租住的單位沒有財務利益。現在麥齊光事件卻不同,他們涉嫌是所租住單位的實質擁有者,這才犯法,所以政府才控告他們。//
所謂實質, 只是從形式上做足與做不足的問題...
掩蓋得合乎不違規.........那就可以成為合理了........
掩蓋得不合乎規例.........那就可以成為不合理了........
作者: judy 時間: 13-5-27 15:17
問題1: 什麼是麥齊光事件?
王永平說港英政府統治時, 官員互租單位的情況十分普通, 當中沒有違法行為,
現在才批判麥齊光, 是對麥齊光不公平……
這說法真精彩……就如麥齊光去年一早就在傳媒面前理直氣壯地說: 我沒有違規……..
其實麥齊光只欠了兩個字沒有說: ....吹咩….
做官嘅,度度一樣,明搶和暗貪。依家大陸和以前未有廉署嘅鬼佬,就两樣都做齋,港官就得貪污一途。廉署成立,貪不得,只好明搶。做官嘅,薪金高得出奇,不是搶是甚麽。公務員互相租屋,有點兒偷偷摸摸,王永平於是提出增加房津福利,以絕此情況。
法律建基於道德,但利益歸於被告。麥齊光法律上可能冇違規,但於道德上講唔通。佢不於敢坐上官位,足証佢面皮冇某人咁厚。
作者: oblivion2077 時間: 13-5-2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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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blivion2077 時間: 13-5-2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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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rubic 時間: 13-5-27 15:56
回復 oblivion2077 的帖子
Good analysis. The standard of proof for criminal case is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which is very high.
作者: Stillgood2 時間: 13-5-27 16:20
20120808 發表於 13-5-27 13:49 
通識題: 法律只是批判違法行為, 不能批判道德..
問題1: 什麼是麥齊光事件?
這題目會否考慮政治.
港英時代合法, 曾特首時代合法, 梁特首時代要改一改.
我一個老同學的兄長, 二三十載前當政府醫院醫生.
當時, 聽講醫生們的"待遇" 是一個package including housing allowance.
沒了housing allowance, 吸引唔到醫生留在公營醫療...
點樣用盡allowance不是道德問題, 係income問題.
沒了housing allowance, 那income是不吸引的.
作者: oblivion2077 時間: 13-5-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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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20808 時間: 13-5-27 17:35
Stillgood2 發表於 13-5-27 16:20 
這題目會否考慮政治.
港英時代合法, 曾特首時代合法, 梁特首時代要改一改.
相信也希望公民教育下的通識題, 是可以容納少許政治內容的,
否則這題目只會反過來變成和諧, 包容, 尊重, 體諒這些口號下的政治工具了……
我仍然相信制度…….今天下午一時的新聞報告, 接二連三的是高官們的事件,
當然可能只是巧合吧……於是手指頭自動飛往鍵盤了…….
作者: Tommy 時間: 13-5-28 00:09
法律 vs 法治
學民思潮成員周庭講得好好,請留意0:50 - 1:20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cRCjbMULKI
作者: kaka-bb 時間: 13-5-28 17:22
20120808 發表於 13-5-27 13:49 
通識題: 法律只是批判違法行為, 不能批判道德..
問題1: 什麼是麥齊光事件?
這是幾年級的題目??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3-5-28 18:15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3-5-28 18:16 編輯
kaka-bb 發表於 13-5-28 17:22 
這是幾年級的題目??
這題目多嚴重……
那就要問問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
看看他的邏輯, 才能決定的……
作者: Stillgood2 時間: 13-5-28 18:24
本帖最後由 Stillgood2 於 13-5-28 18:40 編輯
Tommy 發表於 13-5-28 00:09 
法律 vs 法治
學民思潮成員周庭講得好好,請留意0:50 - 1:20
講得好好咩!?!
有無講政治觀點 !?!
近日, 已經完全沒興趣去講這一些題目.
政府 - 用政治觀點 改變 法治& vs 法律
政黨 - 用政治觀點 改變 法治& vs 法律
學生 - 用政治觀點 改變 法治& vs 法律
市民 - 用政治觀點 改變 法治& vs 法律
其實, 咩先至係 "真" or "天真"
學生話違法係悍衛法治 (講呀? 定係真? )
咁講法律便是錯了.
有人會話係警察錯, 唔係法律錯.
但, 法律係要經法院執行, 判案係法官.
A君講 法律, B君就用法治反駁, C君再來公義 D君又來道德.....
究竟, 誰是誰非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3-5-28 18:54
通識題最大的特點是夠開放, 以討論為目的,
不以結論為依歸, 任何對立只能用矛盾兩個字來形容,
那來對錯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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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是最不喜那種以指出制度的流弊,
從而掩蓋某部份人的不當行為,
為那些不當行為提供了一個很適當的借口……
作者: 20120808 時間: 13-6-24 18:18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3-6-24 18:21 編輯
20120808 發表於 13-5-27 13:57 
通識題 2 : 老子是誰?
老子說: 智慧出,有大偽……
麥齊光事件是否可以成為智慧出,有大偽的例証嗎?
為什麼?
2013 . 06. 24 - Yahoo News
法官斥麥齊光曾景文不可信供詞全屬謊話
區域法院裁定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騙取租金津貼罪名成立。
法官陳仲衡在判詞中指出,曾景文及麥齊光,應有責任向政府披露本身所租住單位的利益,他們卻故意隱瞞個人在單位的真正身分,法官認為麥齊光明知而作出虛假聲明。法官又不接納麥齊光指,當日只是巧遇買樓,因為由一開始申報業主地址是誤導,他所申報的,並非所住的地址。法官又指,不接納二人的換樓解釋,更不相信二人曾訂立信託聲明。法官認為二人全不可信,全屬謊話。
麥齊光及曾景文被控於85年至90年間,串謀詐騙港府,虛構兩人租住的城市花園單位無財務權益,並向政府申領及收取租屋津貼。事件在去年被揭發,麥齊光上任12日發展局局長就辭職。
From:
http://hk.news.yahoo.com/%E6%B3%95%E5%AE%98%E6%96%A5%E9%BA%A5%E9%BD%8A%E5%85%89%E6%9B%BE%E6%99%AF%E6%96%87%E4%B8%8D%E5%8F%AF%E4%BF%A1%E4%BE%9B%E8%A9%9E%E5%85%A8%E5%B1%AC%E8%AC%8A%E8%A9%B1-031100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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