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等緊CY講呢句... [打印本頁]

作者: amber.h    時間: 12-11-28 10:29     標題: 等緊CY講呢句...

本帖最後由 amber.h 於 12-11-28 10:32 編輯

CY: 我覺得雙飛童學位應該係零!

但衰在佢地有香港身份證做擋箭牌。

作者: 野人好索子    時間: 12-11-28 10:30


作者: ac917    時間: 12-11-28 10:32     標題: 回覆:等緊CY講呢句...

本帖最後由 ac917 於 12-11-28 10:34 編輯

CY: 我覺得雙飛嬰不應有出世紙同居港權!




作者: melonfans    時間: 12-11-28 10:32

本帖最後由 melonfans 於 12-11-28 10:33 編輯

  

係真就好啦!  

作者: ac917    時間: 12-11-28 10:32     標題: 引用:CY:+我覺得雙飛嬰不應有世界紙同居港權! +

原帖由 ac917 於 12-11-28 發表
CY: 我覺得雙飛嬰不應有世界紙同居港權!
Sorry,係出世紙




作者: sadsam    時間: 12-11-28 10:34

唔好忘記佢講一套做一套................

"我冇僭建"
作者: amber.h    時間: 12-11-28 10:38

本帖最後由 amber.h 於 12-11-28 10:59 編輯

個人意見,佢如果肯出黎講埋呢句,我就點都支持佢。
作者: little_yolky    時間: 12-11-28 10:46

係, 佢講零床位, 現在真係舒緩咗好多。無講一套做一套!

咁, 如果CY真係唔理終審法院, 用行政手段話所有雙非以後唔再有居港權, 無出世紙, 咁大家會唔會支持呢? 行政主導喎, 無法治喎。

又或者巴code頭(即教局長)話下年開始港人小孩加5分, 咁大家會支持嗎? 雙非會司法覆核喎。

我就一定支持。
作者: ha8mo    時間: 12-11-28 10: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2b    時間: 12-11-28 11:12

點解澳門都係特區無雙非問題呀?! 就係人地基本法講明係澳門出生的非澳門人係唔會有享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福利囉! 人地D稅收唔使養D雙非, 可以回饋澳門人納稅人. 唔似我地養佢地加搶我地床位同學位! 我地政府都唔知幾時先醒覺
作者: Jane1983    時間: 12-11-28 13:16

香港教育制度係對本地人吾公平。

英基由tax payers資助,但category system歧視香港人。大陸人吾識廣東話,所以cat 1,香港人cat 2,而cat 1有priority。我吾係ESF fan,不過覺得好吾公平,咁做吾應該拿政府資助,或者只資助港人子女。

CY Leung私德我吾comment,但如果佢做實事,我一定支持。
作者: little_yolky    時間: 12-11-28 13:26

w2b 發表於 12-11-28 11:12
點解澳門都係特區無雙非問題呀?! 就係人地基本法講明係澳門出生的非澳門人係唔會有享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福 ...
老實講, 我唔係讀law, 所以當年莊豐源案都諗到頭都爆埋都唔明白。其實香港基本法都係同澳門基本法一樣, 指明是港人所生子女有香港居港權。但終審法院就裁定雙非子女都有居港權, 只要係中國人在香港生的子女都有, 所以都真係好唔明白。法律是一門深奧的學問, 否則公民黨的議員, 為何我老是不明白他們在說什麼, 奇哉。 

作者: Kerokeroppi    時間: 12-11-28 13:47

::
作者: Jane1983    時間: 12-11-28 13:59

雙非子女享世襲制,都係好荒謬。

真係要寫信去表達吓意見。
作者: Jen123    時間: 12-11-28 14:26     標題: 回覆:little_yolky 的帖子

你是十分十分清晰的一位家長,可是這些問題永遠無法解決,法官薪水是我們的多少倍呀?他們要迫公共車輛嗎?要步行或迫地鐵嗎?他們的子女要和我們的子女一樣要一起去面對這麼多問題嗎?他們也是上等人,很多時候,我們如何叫喊,都無人理會,但是他們的説話就是法律,不是我們這班星斗小市民可以挑戰。




作者: ngsmum    時間: 12-11-28 15:56

回復 little_yolky 的帖子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4條第1段,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一定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資格下了定義,頭三點包括:

基本法係話...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係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以香港法官咪照咁判囉,我覺得無錯喎,錯就錯在點解當初咁寫? 如果大家而家覺得咁寫唔啱既,咪改基本法囉, 但又唔比改喎. 咁香港人而家咪硬食囉.

人大釋法,係將pt1寫既野再解釋過, 話唔係文本既意思, 咁搞法,即如你同公司簽左約,做長工, 但公司無啦啦釋法,話唔係, 其實只係合約制即, 咁你話得唔得吖?

作者: little_yolky    時間: 12-11-28 16:17

ngsmum 發表於 12-11-28 15:56
回復 little_yolky 的帖子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4條第1段,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一定擁有中華人民共 ...

哇, 邊個咁大整蠱呀? 咁寫都得? 唔怪得我考極都考唔到公務員試。佢咁寫法, 弟二日印傭菲傭唔嚟香港, 要輸入中國大陸傭, 咁請佢哋7年, 根據第2點, 咪又可以申請做香港永久居民? 要改基本法, 要好耐喎, 真係有無其他快啲0既辦法呀? 好心啲議員唔好搞咁多無謂僭建議題, 搞搞佢啦, 垃圾處理又唔理, 教育又唔理, 醫療又咁衰, 買樓又貴, 租樓仲貴, 公屋又唔夠, 老人院又唔夠, 其實啲議員同高官0既工作係做咩呢? 佢哋一個月都唔少人工喎。真係幾把火。

點解唔可以大抽奬時本地小朋友可以優先獲派位, 然後有剩餘學額至俾深圳地址0既雙非小朋友呢? 叫巴曲頭同深圳教育部傾傾, 俾班雙非小朋友有深圳讀書權, 咁佢哋如果派唔到北區, 留返深圳都仲有書讀丫。唔好搞到我哋丫麻。依家雙非海嘯已迫入大埔, 遲下入埋沙田就真係no eye see了。我都唔明佢哋每日車程3, 4個鐘嚟讀書做乜鬼, 北區啲學校又唔係咁top, 我每日來回兩個鐘已經想死了, 深圳都有好少學啫。

作者: little_yolky    時間: 12-11-28 16:23

Jane1983 發表於 12-11-28 13:59
雙非子女享世襲制,都係好荒謬。

真係要寫信去表達吓意見。

我覺得雙非有世襲合理喎, 因為係計兄姐分。但反而覺得用深圳地址大抽奬, 但同北區小朋友一視同仁更荒謬, 明明地址唔係北區, 累到人哋北區小朋友落大埔, 我哋大埔小朋友落九龍, 真係層層壓迫。
作者: oooasis    時間: 12-11-28 16:36

little_yolky 發表於 12-11-28 13:26
老實講, 我唔係讀law, 所以當年莊豐源案都諗到頭都爆埋都唔明白。其實香港基本法都係同澳門基本法一樣, 指 ...
香港本來同澳門一樣。多得班政棍唔少搞到上終審法院。
因為香港同英國一樣,係類似用以往案例來判案。一單野上到終身法院有左判決,以後的判案都會以此為基準。
就好似有單野係無賺錢的家庭主婦同有賺錢的老公離婚分產,個老公話錢係佢賺唔想分,但上到終審都係一人一半。以後夫妻離婚,就會沿用呢次判決,一人一半。
其實雙非真係唔好鬧政府或者阿爺,根本無人贊成或者助長呢件事。中央當年都反對,話不利於香港的長治久安。完完全全係政棍搞出來,政府可以做d咩?


現在好兩難,如果政府為人民福祉唔比雙非出世紙,就違反左法律。以後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制社會就瓦解左,變成政府大過法律。

作者: boomGi    時間: 12-11-28 16:48     標題: 回覆:oooasis 的帖子

你絕對係明事理、講道理的一群,但還有太多無知的因雙非而大鬧政府




作者: little_yolky    時間: 12-11-28 16:50

oooasis 發表於 12-11-28 16:36
香港本來同澳門一樣。多得班政棍唔少搞到上終審法院。
因為香港同英國一樣,係類似用以往案例來判案。一單 ...
咁政府都可唔可以做返啲嘢呢。因為北區前好多年收生不足,都殺咗好多位,可唔可以加番,學額係彈性加減制。我記得以前我哋讀書果陣,都係40+人一班,如果現在收開33人,咁可唔可以人多的年份,政府撥多啲錢過學校,俾佢哋收到40人, 咁一班起碼多7人, 一間學校多28人, 都好過無丫。到人口下降,再減番,要靈活調配丫0麻。

作者: ngsmum    時間: 12-11-28 16:55

回復 little_yolky 的帖子

香港係行政主導,法案由政府提出,立法會一係通過,一係修訂至通過,一係唔通過。立法會議員要提出私人草案可以,不過要過重重關卡,特首要批淮先得。所以D議員既最大功能,係查找政府議案的不足,嘈政府,係佢地職責。

深圳好似前果排先話唔比戶籍D雙非,咁D雙非去得邊,咪唯有來香港讀書囉。。。香港人硬哽

至於雙非居港權,前排律政司話搞緊有D眉目,即管睇下點。巴曲頭我真係唔敢有咩期望

作者: little_yolky    時間: 12-11-28 17:01

ngsmum 發表於 12-11-28 16:55
回復 little_yolky 的帖子

香港係行政主導,法案由政府提出,立法會一係通過,一係修訂至通過,一係唔通過 ...
唔係喎, 我見10月新一屆開始之後, 議員做得最多唔係檢討議案喎, 係嘈特首僭建,鬧梁太搞廚餘公司喎。其他嘢真係唔覺佢哋有做。其實好心CY快啲拆晒啲僭建佢啦!


作者: Jane1983    時間: 12-11-28 17:14

little_yolky 發表於 12-11-28 16:23
我覺得雙非有世襲合理喎, 因為係計兄姐分。但反而覺得用深圳地址大抽奬, 但同北區小朋友一視同仁更荒謬,  ...
也真係有人用深圳地址參加大抽獎!?

完全吾合理,荒謬至極。

作者: ngsmum    時間: 12-11-28 17:15

回復 oooasis 的帖子

你指既政棍係咩人呢?居港權莊豐源案係1999-2001年的事,當時係政府法律援助署委派李志喜資深大律師幫莊豐源打官司。

公民黨係2006年成立,李志喜係創黨會員。咁係咪就入政黨數呢?唔係話幫邊個政黨,不過一句政棍就入人數好似有問題喎。

我過得雙非問題係法律加自由行政策無預計雙非來港產子呢個後果先煲到今日咁大,唔係話最衰係邊個邊個(咁要計,CY話當年係佢主催自由行,咁最衰係咪佢先?)。而家,在權在責都係政府要做野。


作者: oooasis    時間: 12-11-28 17:19

ngsmum 發表於 12-11-28 17:15
回復 oooasis 的帖子

你指既政棍係咩人呢?居港權莊豐源案係1999-2001年的事,當時係政府法律援 ...
政府行政手段有限,你話一個有出世紙,有居港權的永久居民,就因為佢父母不是港人,就唔比佢讀書。你覺得有無可能?
或者你覺得政府應該點做?


作者: Jane1983    時間: 12-11-28 17:38

Jane1983 發表於 12-11-28 17:14
也真係有人用深圳地址參加大抽獎!?

完全吾合理,荒謬至極。
吾係住新界,無為意有d咁既事,咁真係好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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