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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學前班N1 可否申請津貼 [打印本頁]

作者: liumannga    時間: 12-6-26 19:50     標題: 學前班N1 可否申請津貼

如題, 我想請教各位媽媽N1可否申請津貼, 好似K1咁申請學卷咁?
作者: Amymichelle    時間: 12-6-26 20:06

回復 liumannga 的帖子

冇,因為學前班係可讀可唔讀!政府津貼只係由K1開始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6 21:23     標題: 回覆:學前班N1 可否申請津貼

可申請學費減免,但只適用於全日班PN同要通過入息審查,只apply於household income少於50萬一年的家庭,可作部份減免。




作者: neko1234    時間: 12-6-27 11:54

呢到有計算方法及申請方法
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kinder.htm

作者: rubywu    時間: 12-6-27 13: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7 13:43

oh, 睇返原來3人家庭household income 多過23萬就零减免

“按『調整後家庭收入』訂定申請人學費減免資格(全免、3/4免、半免)的折算表如下:

調整後家庭收入介乎(港元) 資助幅度
0 至 29,738 全免 (100%)**
29,739 至 36,427 3/4 免 (75%)
36,428 至 57,502 半免 (50%)
57,502 以上 不獲減免

調整後家庭收入 =  家庭全年總收入 / (家庭成員人數+1)
作者: BBCOW2009    時間: 12-6-27 14:04

本帖最後由 BBCOW2009 於 12-6-27 14:05 編輯

看真些這點:

5.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同住未婚子女以及同住/受供養父母。

如3人家庭再加4位老人家(受供養父母), 57502 * (7 + 1) = 460016 , 則46萬以下都有減免

有錯請更正!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7 14:12

本帖最後由 gwlam 於 12-6-27 14:13 編輯

受供養父母是指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的父親或母親。在遞交申請時,他/他們必須沒有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在本申請的資格評估年度(即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內至少連續六個月:
與申請人的家庭同住,並由申請人/申請人配偶負責供養;或
居住於申請人/申請人配偶自置的物業或租用的另一住宅單位(租單/咭上必須顯示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的名字);或
在其自置的單位、租用單位或安老院居住,並由申請人/申請人配偶提供全部生活費用。
請注意: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在2011/12學年供養父母的情況須與在資格評估年度內相若,否則申請人或其配偶的父母可能不被計算在家庭成員之內。如有需要,本處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供養父母的證明文件,如租單、住址證明或安老院收據等。

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kcfr.htm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7 14:18

如果家中4位老人家全部生活費用都由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支付,又無攞綜援, 咪可以乘8。
作者: BBCOW2009    時間: 12-6-27 14:41

噢... 咁我冇睇得咁仔細添, 以為[受供養父母]的定義和報稅表相同.
謝謝补充!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7 15:05

回復 BBCOW2009 的帖子

唔駛客氣,我都係好奇睇下,學多様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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