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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學前班N1 可否申請津貼 [打印本頁]
作者: liumannga 時間: 12-6-26 19:50 標題: 學前班N1 可否申請津貼
如題, 我想請教各位媽媽N1可否申請津貼, 好似K1咁申請學卷咁?
作者: Amymichelle 時間: 12-6-2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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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因為學前班係可讀可唔讀!政府津貼只係由K1開始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6 21:23 標題: 回覆:學前班N1 可否申請津貼
可申請學費減免,但只適用於全日班PN同要通過入息審查,只apply於household income少於50萬一年的家庭,可作部份減免。

作者: neko1234 時間: 12-6-27 11:54
呢到有計算方法及申請方法
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kinder.htm
作者: rubywu 時間: 12-6-27 13: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7 13:43
oh, 睇返原來3人家庭household income 多過23萬就零减免 
“按『調整後家庭收入』訂定申請人學費減免資格(全免、3/4免、半免)的折算表如下:
調整後家庭收入介乎(港元) 資助幅度
0 至 29,738 全免 (100%)**
29,739 至 36,427 3/4 免 (75%)
36,428 至 57,502 半免 (50%)
57,502 以上 不獲減免
調整後家庭收入 = 家庭全年總收入 / (家庭成員人數+1)
作者: BBCOW2009 時間: 12-6-27 14:04
本帖最後由 BBCOW2009 於 12-6-27 14:05 編輯
看真些這點:
5.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同住未婚子女以及同住/受供養父母。
如3人家庭再加4位老人家(受供養父母), 57502 * (7 + 1) = 460016 , 則46萬以下都有減免
有錯請更正!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7 14:12
本帖最後由 gwlam 於 12-6-27 14:13 編輯
受供養父母是指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的父親或母親。在遞交申請時,他/他們必須沒有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在本申請的資格評估年度(即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內至少連續六個月:
與申請人的家庭同住,並由申請人/申請人配偶負責供養;或
居住於申請人/申請人配偶自置的物業或租用的另一住宅單位(租單/咭上必須顯示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的名字);或
在其自置的單位、租用單位或安老院居住,並由申請人/申請人配偶提供全部生活費用。
請注意: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在2011/12學年供養父母的情況須與在資格評估年度內相若,否則申請人或其配偶的父母可能不被計算在家庭成員之內。如有需要,本處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供養父母的證明文件,如租單、住址證明或安老院收據等。
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kcfr.htm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7 14:18
如果家中4位老人家全部生活費用都由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支付,又無攞綜援, 咪可以乘8。
作者: BBCOW2009 時間: 12-6-27 14:41
噢... 咁我冇睇得咁仔細添, 以為[受供養父母]的定義和報稅表相同.
謝謝补充!
作者: gwlam 時間: 12-6-27 15:05
回復 BBCOW2009 的帖子
唔駛客氣,我都係好奇睇下,學多様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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