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 [打印本頁]

作者: ew911    時間: 12-6-7 15:59     標題: 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

朋友現在租住單位,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請問可以點做? 雖則朋友無須申請小一,但還想繼續租住此單位

早前業主已經地產經紀問我朋友,可否用此單位申請,朋友已say no!

點知近日用email 再直接要求,如收到xxx的學校信請交給她。我告應該係申請13-14的學位

朋友想問有什麼辦法可做?


作者: k_lego    時間: 12-6-7 16:01

你朋友仲有幾耐租約?
作者: 3beansmama    時間: 12-6-7 16:03

我諗若果租客之後唔想續租, 可以唔理佢。

若果租客想續租, 咁得罪業主可能無運行。



作者: ew911    時間: 12-6-7 16:07

回復 k_lego 的帖子

好似下年年尾完約
作者: ew911    時間: 12-6-7 16:08

回復 3beansmama 的帖子

朋友就係吾想搬頭痕
作者: k_lego    時間: 12-6-7 16:09

3beansmama 發表於 12-6-7 16:03
我諗若果租客之後唔想續租, 可以唔理佢。

若果租客想續租, 咁得罪業主可能無運行。
係囉, 其實如果俾佢用, 係唔係犯法的?

作者: MAYANGUSPO    時間: 12-6-7 16:10

咁間屋係業主, 其實佢想點我地都控制唔到, 反抗唔到掛, 除非唔租啫, 但最緊要想知道租客會唔會俾EDB叉埋? 做埋幫兇?
作者: ew911    時間: 12-6-7 16:10

其實我就提議佢,如果業主申請私校就算。如果申請統一派位就吿業主,吾係我朋友會係同謀
作者: MaiGao    時間: 12-6-7 16:12

回復 k_lego 的帖子

地址要求係要個小朋友係入面住喎,應該就唔ok喇。
作者: k_lego    時間: 12-6-7 16:13

但其實本身個物業係佢既, 算唔算係虛報地址先?
作者: MAYANGUSPO    時間: 12-6-7 16:15

其實租屋又係煩~我而家都租梗屋, 老業主, 乜都冇轉名(水&電, 冇用煤, 怕麻煩唔想搞又唔識搞, 又唔打厘印wor, 唔知係咪拎乜拎乜福利掛, 都唔想理人太多, 但我剛轉左電費單, 單聲佢知, 已俾佢eeoo...真係經典~唔轉咁我用手指報咩, 固網冇用, 寬頻又ebill冇地址show, 真係火晒 ehehe:
作者: mrkokubo    時間: 12-6-7 16:15     標題: 回覆: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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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iGao    時間: 12-6-7 16:17

k_lego 發表於 12-6-7 16:13
但其實本身個物業係佢既, 算唔算係虛報地址先?

之前問過,租完唔住都算係虛報。
咁租左出去俾人都應該算啦。

作者: ew911    時間: 12-6-7 16:28

我叫朋友打去問edb,不過,佢工作好忙。所以我才忍不到手在此問。最怕朋友出事jar!
作者: 伊芙蓮    時間: 12-6-7 16:58

有可能如果個業主抽中左, 就收返層樓自己住
咁樣教處又接唔接受呢?
作者: k_lego    時間: 12-6-7 16:59

咁你唯有大佢話唔借, 約未完趕唔到你走, 趕既話佢要賠錢
作者: Babyeddie    時間: 12-6-7 17:05

駛乜驚個OWNER,
應該係OWNER 怕 RENTER 不交RENT
作者: joeyxlma    時間: 12-6-7 17:11

本帖最後由 joeyxlma 於 12-6-7 17:14 編輯

婉轉d,當好心話佢聽咁係犯法架, email埋最近BK的post比佢睇, 話佢知意圖詐騙很可能是刑事, 你不通知還好, 現在知道了, 而自己明知犯法而幫他也等同幫凶, 也是犯法. 而且教處會上來check, 唔敢博, 幫你等於害你, 所以為你好拒絕你.
作者: prettygirls    時間: 12-6-7 17:12

wow! 有樓的人都係大哂!

作者: Cutemom0808    時間: 12-6-7 17:16

ew911 發表於 12-6-7 15:59
朋友現在租住單位,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請問可以點做? 雖則朋友無須申請小一,但還想繼續租住此單 ...

跟本EDB一查己defend唔到了
作者: JustAParent    時間: 12-6-7 17:26     標題: 引用:朋友現在租住單位,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

原帖由 ew911 於 12-06-07 發表
朋友現在租住單位,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請問可以點做? 雖則朋友無須申請小一,但還想繼續租住此單 ...
真唔明有什麼要考慮,我會同業主講:「收到唔係自己的信,我會寫上'無此人'並退回發信人」拒絕非法行為,要用最直接的方法!




作者: cykk    時間: 12-6-7 18:45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作者: JustAParent    時間: 12-6-7 19:00     標題: 引用: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

原帖由 cykk 於 12-06-07 發表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
「好建議」

不過做之前先讀讀香港法例第200章第24條




作者: sukitelfold    時間: 12-6-7 19:01     標題: 引用: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

原帖由 cykk 於 12-06-07 發表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
相信係講笑啫,勒索罪嚟㗎,(以威嚇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作者: xoboy1125    時間: 12-6-7 19:11     標題: 回覆:sukitelfold 的帖子

用電郵覆甘做係唔啱嘅,到下年抽獎後,才去告發佢!




作者: Babyeddie    時間: 12-6-7 19:13

你有約有STAMP DUTY, 一查便知
作者: cellon    時間: 12-6-7 19:19

ew911 發表於 12-6-7 15:59
朋友現在租住單位,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請問可以點做? 雖則朋友無須申請小一,但還想繼續租住此單 ...
為免犯法,必須將事情通告教育局。


作者: cellon    時間: 12-6-7 19:21

cykk 發表於 12-6-7 18:45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

小心,這樣說會犯法。


作者: sukitelfold    時間: 12-6-7 19:22     標題: 回覆:Babyeddie 的帖子

打厘印只不過話你交咗厘印費(稅),而政府系統中並無中央資料庫查,但這樣為何D人仲要打厘印咁笨,就係當有租務糾紛,法庭不會受理無打厘印的租約。




作者: ew911    時間: 12-6-7 22:44

回復 JustAParent 的帖子

可考慮。不過等於叫我朋友會被人一個月通知搬走?
作者: ew911    時間: 12-6-7 22:47

回復 k_lego 的帖子

不過到6月抽到時已經係生約。
作者: JustAParent    時間: 12-6-7 22:50

ew911 發表於 12-6-7 22:44
回復 JustAParent 的帖子

可考慮。不過等於叫我朋友會被人一個月通知搬走?

你不是說下年年尾完約嗎? 即年底前是死約吧.  即使後果係即搬, 都無理由去犯法呀.

作者: ew911    時間: 12-6-7 22:51

其實水電煤都係租客,業主又可以點有住址証明?應該都係申請私/直資。

作者: sukitelfold    時間: 12-6-7 22:55     標題: 回覆:ew911 的帖子

會唔會差餉單?




作者: healthybaby    時間: 12-6-7 23:12

其實業主根本唔洗問租客,可以申請郵局的郵件轉遞服務,只要封信under你申請左既名,d信會自動轉寄去另一個單位! 我諗教育局未必會查郵局卦! 我想業主最驚係佢又報,你又報,咁教育局又真係會查,所以話聲俾你聽先!
http://www.hongkongpost.com/chi/ ... dex.htm#redirection
作者: fatfatface    時間: 12-6-8 09:02

其實佢係業主應該唔算犯法喎? 可能佢已經諗好生約時早一個月通知你朋友搬走自己住番呢!  家下好多父母都為小朋友升小一而搬屋轉校網啦! 同埋聽聞12月底前遞上教育處新地址係無問題喎! 除非佢唔住喺度, 但我諗如果佢小朋友入到應該都會收番間屋囉!
作者: jluiluill    時間: 12-6-8 09:52

cykk 發表於 12-6-7 18:45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
Good!!哈哈,贊!
作者: Chuchuling123    時間: 12-6-8 18:41

冇良業主,大石XXX
作者: ew911    時間: 12-6-8 19:11

咁!吾經我朋友轉交信比佢,我估佢無做刑事都ok. 不過,我會叫朋友如果,搬走前要申報教育局業主疑似個案。佢估個業主係B6,所以迫住要用這地址。
作者: chrislaw001    時間: 12-6-10 00:26

如果業主報讀直資或私校, 根本學校唔會理會地址, 只係最大可能性係怕你朋友用此地址報讀小學, 如果佢業主唔通知佢而用左, 教育局一查便出事, 其次業主將間屋租俾租客, 一定唔可以再用此地址作任何用途, 如:申報小學, 在租約期內此單位係屬於租客, 業主都唔可以隨時進入此單位, 因為係犯法, 你可以要你朋友拒絕, 因為佢答應的話, 俾教育局發現同樣都會有罪, 無論係唔係被迫, 千祈未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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