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純做練習,純閱讀,大量閱讀加大量練習 [打印本頁]

作者: eviepa    時間: 10-8-29 06:30     標題: 純做練習,純閱讀,大量閱讀加大量練習

先講我對以下詞彙的定義:

1. 純做練習 — 現今香港已經和我讀小學時不同,已經沒有任何學校不某程度鼓吹閱讀的。所以純做練習的定義是只做了學校指定的閱讀,甚少作平日課外閱讀的。

2. 純閱讀 — 在香港讀中文小學,由於沒有英美的語境,所以某個程度的文法練習是有必要的,我從未見過一個香港人認為一張文法工作紙也不需做。但有很少部分家長包括我、stccmc、stjoboldboy等覺得學校所教授的、所指定要做的,已足夠應用。要英文好,平日在家中,應將英語時間全數放在閱讀裡。而主要靠閱讀,但仍做少量課外練習的也包括在此。

3. 大量閱讀加大量練習 — 平日在家,大概50%做課外的文法練習,50%做課外閱讀。當然,60%,40%之分、也包在內,但當練習量遠大於閱讀或反之,就不在此列。

4. 升中時,英文合格線 — 我覺得,一個小學畢業生,到升中時最少要具備以下才能適應英中中一的學習:能聽簡單課堂英語,聽課後能不怎樣查字典也能理解各科課文,能寫非常簡單句子的英語(中一對口語的要求不大)。以香港band 1學生來說,聽、寫大概都不會對學習造成大障礙,能否輕鬆地讀懂課本就是約制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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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純做練習與純閱讀的分析:

大概在朋友間、在網上,認識大概十個左右明確表示練習無大作用,閱讀才是主要工具的人。這些人的孩子,每一個到升中時、或預測到升中時,英文都很好、或預測會很好,每個都超過了「升中時,英文合格線」。而且不但每個都超過合格線,有部分,如stccmc、stjoboldboy的女兒等,英語能力簡直高超。

這大約十個個案中,每一個的文法能力都不錯,都比全港平均水平高很多。

朋友中,BK裡,也還未見過一個學生,閱讀了幾年,到升中時尚未到達「升中合格線」。

我讀書時是純做練習全盛時代,差不多每個課堂都離不開文法教學,差不多每件功課都是文法練習,連補課、補充練習都是否文法練習。因此,我認識大量從這種只做文法練習,沒有課外閱讀的人。我不能知道每一個認識的人有沒有課外閱讀,但到今天為此,我所確認是純練習培養出來的,絕少達到「升中時,英文合格線」,不要說能達到stccmc、stjoboldboy的女兒的水準者,連接近者,都是一個也沒有。

在BK也從來未見過有任何純做練習的家長,孩子高於「升中合格線」很多的。甚至小弟、Y2KChild和stccmc分別呼籲培養得英文了得的孩子的純練習家長出來分享,也沒有回麼,可見純做文法的成效。

總結:純做練習,只能取分,但要英文好,閱讀是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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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純閱讀與大量閱讀加大量練習的比較:

從朋友間、BK中,見過大概二三十個有大量閱讀個案,有些肯定會做大量練習。但由於和他們不熟悉,有很多是不知他們除了閱讀外,還有沒有做大量練習的。

當中,每一個到升中時、或預測到升中時,英文都很好、或預測會很好,每個都超過了「升中時,英文合格線」,情況和純閱讀相類似。

好肯定,大量閱讀已經是英文好的「充要條件」(充分以及必要,necessary and sufficient condition),所以大量閱讀加大量練習,英文當然會好,正如大量閱讀加大量打羽毛球、大量閱讀加大量看電視、大量閱讀加大量發呆…….. 英文都會好。做課外文法練習對英文也許有幫助,不過但從數字上看不出有甚麼大幫助。

讀中一時,同學們普遍英文都很差,比現在同等banding的學生差得多,但五年後考會考時,我們的英文都大大提高(連我也會考合格!)。為何小學畢業時英文差,但中學畢業時英文又會不錯呢?最有可能的是,小學沒有閱讀,只做文法練習,中學每人都被迫大量閱讀課內書。

假定分配在英語的時間是固定的,餅就是這麼大,做了大量文法就大量減少閱讀。如何分配?

現在香港的現實是,絕大部分家長都不當英文閱讀是甚麼一回事,就是大眾大大大大跨大了文法練習的結果。要香港英文進步,最輕易的方法是甚麼?

eviepa
作者: stccmc    時間: 10-8-2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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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epa    時間: 10-8-29 18:58

Stccmc,

我所感覺到的是,和「閱讀學派」唱反調的,大都覺得只做文法練習、閱讀理解練習(閱讀理解練習包括公文英),而不怎樣作課外閱讀的,是其中一種學習英文的好方法,甚至是最佳方法。

這種看法應是現今香港的主流意見。所以,以我的觀察作估計,95%以上的主流小學生是沒有系統性地做課外閱讀的。亦因如此,這些「純練習」的學生,絕少能夠達到我所講的「中一英語合格線」。

//我之前亦有說,相信沒人能夠舉出例子說明練習為本的孩子英文閱讀力會超越閱讀為本的,這是相對主流小學 而言。 囝囝爸最近也承認「成功的,多以閱讀為本,其他方法為輔.... 其法自敗」//我覺得囝囝爸不會同意你這樣的interpretation:閱讀是主,練習是輔。他幾年前就多次講,他的兒子,以及兒子的高材生同學,功課、溫習、體育藝術十八般武藝都要,那有時間去作中英文系統性閱讀。閱讀的priority排得很後,有時間才會去讀一讀,沒時間,不讀也不是甚麼損失。

囝囝爸同意的是趙榮德的講法:

1. 閱讀有可能達到高水平的英文,不過不但效果要很長時間才能顯示,而且達不到高水平的機會很大。閱讀風險高、回報不確定。

2. 做文法練習,效果不但立竿見影,而且只要持之以恆,高水平必然達到。

這種看法是主流,但這種講法經得起科學化數據分析的考驗嗎?

這種沒有數據支持的說法,長期統治著香港,長期令家長大量操練孩子,結果香港長期英語低落。

eviepa
作者: stccmc    時間: 10-8-29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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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epa    時間: 10-8-29 21:44

Stccmc,

原帖由 囝囝爸 於 10-8-28 11:56 發表  
更多家長分享, 可見的更多不同意見, 不同方法, 子女有不同學習背境.  這就是我說的單一難大.  成功的, 共同都是閱讀為本, 各種方法為輔.  少有的大量文法, 大量練習, 或更極端的說法純練習不閱讀的做法.   其法自敗, 怎用開題去大力討論, 庸人自擾.


明顯地,趙德榮是一個徹頭徹尾鼓吹純做練習,而且是純做文法練習,而勸人不要閱讀的人,這正好就是囝囝爸所說的:「或更極端的說法純練習不閱讀的做法.   其法自敗」。你肯定還記得,前一些時間,我對趙的講法大力批評,你對我的觀點附和。但誰最為趙先生辯護呢?誰認為趙先生所講的是真知勺見呢?

我比你早留意囝囝爸,對他的教育觀相信認識得比你深。

eviepa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8-30 01:52

Eviepa:

今次又見你又開題, 發楊你不論分數但愛比較的鴻文, 目標除我之外, 還是想標揚你家教閱讀之功.

你又重提趙榮德先生, 上文你說...//

...// 明顯地,趙德榮是一個徹頭徹尾鼓吹純做練習,而且是純做文法練習,而勸人不要閱讀的人,這正好就是囝囝爸所說的:「或更極端的說法純練習不閱讀的做法.   其法自敗」。你肯定還記得,前一些時間,我對趙的講法大力批評,你對我的觀點附和。但誰最為趙先生辯護呢?誰認為趙先生所講的是真知勺見呢?//

想你是談到你前開題的 "奇文共賞" 吧.  這題目是以趙先生提出學習文法觀點, 你刻意開題批評, 其他目的也有想鞏固你家教閱讀之功吧.  新仇舊恨, 希望你不要因為批評而把腦筋糊塗了.   也不要惹上官非, 被趙先生告上一狀.

這是你 "奇文共賞" 的連結, 各家長有興趣也可再看一下...
http://forum.edu-kingdom.com/viewthread.php?tid=2167021&extra=page%3D3&page=1

"奇文共賞"內你第三篇文章內再引述趙先生文法書中之說...//

...// 那你會問,怎樣才可以把孩子的英文文法搞好?我的意見是:多讀多做。多讀,即是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多做,即是大量做文法練習。閱讀習慣需要慢慢培養,效果亦因人而異;但多做文法練習,成效可立竿見影。家長只須為孩子選擇一些優質的文法練習,並配合適當的時間及分量安排,孩子自然會潛移默化,吸收到好的英文,這樣,上述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你以上說法和趙先生書中說法有何相異?  你理念未清, 總愛發題批評比較作自我提高.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8-30 02:52

原帖由 stccmc 於 10-8-29 20:38 發表
eviepa,

是囝囝爸自已說的,大家意見原來相約,我也感奇怪。

原帖由 囝囝爸 於 10-8-28 11:56 發表
更多家長分享, 可見的更多不同意見, 不同方法, 子女有不同學習背境.  這就是我說的單一難大.  成功的, 共同都是閱讀為本, 各種方法為輔.  少有的大量文法, 大量練習, 或更極端的說法純練習不閱讀的做法.   其法自敗, 怎用開題去大力討論, 庸人自擾.


stccmc:

你覺得怪, 起因是你們對其他人判斷方法怪, 只用自己準則判斷他人方法是否屬閱讀.  但準則常變, 或前無一定準則, 只濫用"大量".  

現今 Eviepa 這位閱讀方法大家又發上文作出強力專家指引, 定何謂 "純讀"、" 純練"、"大量讀大量練".  所以 Y2KChild 所問 : 「如何判定孩子閱讀水平?」.  沒人敢答, 因未經 Eviepa 標準評定, 答案必怪.  Eveipa 答最為不怪, 因有其自身標準.  你答也可以不怪, 因早有共識, 必得其作出相應標準相就, 得他首肯.

我現要看直播西甲足球.  有時間再解你疑團.
作者: eviepa    時間: 10-8-30 06:30

也不要惹上官非, 被趙先生告上一狀


想請教版主、各位網友,香港是否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地方?

一個公眾人物的文章,不可以被別人節錄、批評?

eviepa

[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0-8-30 06:57 編輯 ]
作者: stccmc    時間: 10-8-30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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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8-30 10:34

stccmc:

你的定義, 我是同意的.  但我的解釋不同, 所以才生出討論, 要互解疑團.

以前我曾問過你.  常人有說 : 「青年人多閱讀」、「小朋友多閱讀」.  有何分別.  或者我只解說我對小朋友多閱讀的看法.

家長對學習的子女, 課外常說 :「阿囝唔好玩啦, 快些去讀下書.」.  此讀書所指, 家長或教師一般是說溫習.  習是習練的意思.

我們討論所指, 是作為幫助學好語文的閱讀, 不是一般為培養、為求知的課外閱讀, 當然一般閱讀也會對語文有助.

相異不是閱讀的定義或稱謂之爭, 是大家看閱讀對語文學習有助的方法和範疇相異.  你們狹義認為只讀也能學好課外, 所以「溫讀」則可以.   我用一般家長更廣泛開放用的方法, 在課外幫助小兒語文學習, 是為「溫習」.

我也早始在討論階段, 不是今天才說, 解釋過大多數語文練習, 都是由閱讀開展出去.  舉例說, 多數的課外綜合語文練習單元, 多以先讀一篇文為主, 理解後作答, 單元後會有少量相應文內或獨立的詞彙、語法等練習.  我說這為閱讀為本, 其他為輔的語文學習, 也說對吧.

我過去說過, 今天也說, 你說奇怪.  因為你己解我疑團, 你的閱讀, 仍為「獨讀」, 也不為本, 因「獨」的已好, 本輔同在, 已可學到高超語文.  恕我或小兒愚拙, 你的異數良方, 我無能效法, 只能隨眾.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8-30 10:39

原帖由 eviepa 於 10-8-30 06:30 發表


想請教版主、各位網友,香港是否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地方?

一個公眾人物的文章,不可以被別人節錄、批評?

eviepa


Eviepa:

香港是一個言論極度自由的地方,  就是因為有這種自由, 法例上會保障這種珍貴自由, 不被濫用, 免有人受到傷害.

趙先生書中所講 :「多讀多做。多讀,即是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多做,即是大量做文法練習。」.  但你上文斷言指責 :「趙德榮是一個徹頭徹尾鼓吹純做練習,而且是純做文法練習,而勸人不要閱讀的人 ... 」.  

有自由不是可把人白紙黑字的明確說法, 極度扭曲, 還在網上公開指責, 是否造成誹謗.

不過如果你覺沒有問題, 就可以了.
作者: davidmimi    時間: 10-8-30 10:48

每個會員都有開post的權利,但雙方拗來拗去都係一個議題--"閱讀"與"練習"之爭,就是"教育政策"的第1頁,已經有數個相同爭論post。

雖然命題不同,可以"說"成意義不一,但說到尾,都是同一議題,何不在1個post內繼續爭辯,起碼不會太影響bk的秩序,旁人亦可以看得更集中!
作者: eviepa    時間: 10-8-30 11:19

Here is the complete version of Mr Chiu's idea:

小學 生在英文文法上遇到的困難和解決方法

對香港的小學 生來說,英文不是母語,所以在學習上會遇到很多困難。文法基礎打得不好,對英文學習及運用確實造成很大的障礙。讓我找一個學生常犯而令人啼笑皆非的問題來談談。

以下為我讀過一些小學 生所寫的兩句古怪英文:

1. My father he very fat. (我父親他很肥)
2. I and my sister very like eat oranges. (我和妹妹很喜歡吃橙)

以上兩句之所以古怪,全因為是中文式英語,俗稱Chinglish (即Chinese English的合成字) ,句子都是從中文直譯過去的。外國人不會那樣寫,他們會寫成:

1. My father is very fat.
2. My sister and I like to eat oranges very much.

Chinglish正是不懂語文之間文法差異的產物。不懂英文文法,也是學生搞不好英文的問題癥結。弄不明文法結構,會直接影響訊息的接收,小則可能引人發笑,大則可能引發戰爭。所以文法,是所有語文學習的基礎,家長不能不知。

那你會問,怎樣才可以把孩子的英文文法搞好?我的意見是:多讀多做。多讀,即是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多做,即是大量做文法練習。閱讀習慣需要慢慢培養,效果亦因人而異;但多做文法練習,成效可立竿見影。家長只須為孩子選擇一些優質的文法練習,並配合適當的時間及分量安排,孩子自然會潛移默化,吸收到好的英文,這樣,上述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8-30 12:03

Eviepa:

是否異見不能存, 方法不能多樣, 一定要唯你方法獨大.  我前說不是人不容你, 只是你總不容人.  這也是問題所在.

你可以鼓吹閱讀獨大之功, 為什趙先生有多年英語教學成效為証, 不能說文法是所有語文學習基礎, 但他也提倡大量閱讀, 方法包容比你寬廣, 那還不可以, 得你相容.  趙先生提及 Chinglish, 是指香港缺乏語境下的主流英語學習現象, 少聽少講, 只識詞彙, 不知法則, 也難運用吧.

我也不下一次提過邱吉爾首相在中學時, 他老師對他英語每天的嚴格文法訓練, 他感恩至甚, 說對他日後高超英語能力有極大幫助, 打下良好基礎.

他的說法, 少見其他英語文好的專家學者, 大力評擊.
作者: edea    時間: 10-8-30 12:55

原帖由 eviepa 於 10-8-30 06:30 發表


想請教版主、各位網友,香港是否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地方?

一個公眾人物的文章,不可以被別人節錄、批評?

eviepa


版主沒有說不允許. 囝囝爸的意思是提醒你小心某公眾人物會追究, 但如果你認為沒有誹謗, 只是批評, 沒有人能阻止你的言論. 至少版主至此刻都沒有干涉的意思.

火藥味又漸濃了. 大家能心平氣和討論嗎.
作者: edea    時間: 10-8-30 12:58

原帖由 囝囝爸 於 10-8-30 10:34 發表
你們狹義認為只讀也能學好課外, 所以「溫讀」則可以.   我用一般家長更廣泛開放用的方法, 在課外幫助小兒語文學習, 是為「溫習」.


狹義與否是很主觀的問題, 希望用詞可以溫和一點, 謝謝.

edea
作者: stjoboldboy    時間: 10-8-3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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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ccmc    時間: 10-8-3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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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nma    時間: 10-8-3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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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uel89    時間: 10-8-30 16:24     標題: 回覆 1# eviepa 的文章

eviepa

其實你真的是很用心分享你的信念,教女方法...但希望你平心靜氣睇一下其他家長的質疑....其實根本沒有家長反對或質疑你的多閱讀, 少做課外練習的.....只是你的字裡行間給人的感覺是多做課外練習的,就算成績好,會考狀元都只是"高分低能"的, 這樣未免太過武斷及太過片面了......
多閱讀的好處, 小朋友都會答"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但"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 一樣都是耳熟能詳的至理名言, 那我們是否應該放棄讀萬卷書,坐地起行去行萬里路呢?
作者: edea    時間: 10-8-30 18:01

原帖由 wunma 於 10-8-30 14:35 發表


版主,

我覺得囝囝爸這個用詞沒有火藥味, 不用大驚小怪吧!

爭辯少不免有火花, 亦更具可觀性. 既然沒有人身攻擊, 沒有粗言穢語, 何需處處阻撓, 窒礙討論? ...


就是因為太多火花演變成爭執, 亦有會員表明不能再忍受, 如果版主不再作出控制, 他會用自己的方式去解決, 到時版主不要見怪.

每個人看每個詞語都有不同感受, 這裡已經不是尋求火花, 版主現在容許的是溫和帶理性的討論.

版主會自行判斷會員字眼及態度問題. 一切以版主意見為準.

請勿怪版主作出干預, 當會員未能自我控制好對事而非對人, 版主要每日跟進亦是一件是十分time consuming.

edea
作者: eviepa    時間: 10-8-30 19:44

小學  生在英文文法上遇到的困難和解決方法

對香港的小學  生來說,英文不是母語,所以在學習上會遇到很多困難。文法基礎打得不好,對英文學習及運用確實造成很大的障礙。讓我找一個學生常犯而令人啼笑皆非的問題來談談。

以下為我讀過一些小學  生所寫的兩句古怪英文:

1. My father he very fat. (我父親他很肥)
2. I and my sister very like eat oranges. (我和妹妹很喜歡吃橙)

以上兩句之所以古怪,全因為是中文式英語,俗稱Chinglish (即Chinese English的合成字) ,句子都是從中文直譯過去的。外國人不會那樣寫,他們會寫成:

1. My father is very fat.
2. My sister and I like to eat oranges very much.

Chinglish正是不懂語文之間文法差異的產物。不懂英文文法,也是學生搞不好英文的問題癥結。弄不明文法結構,會直接影響訊息的接收,小則可能引人發笑,大則可能引發戰爭。所以文法,是所有語文學習的基礎,家長不能不知。

那你會問,怎樣才可以把孩子的英文文法搞好?我的意見是:多讀多做。多讀,即是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多做,即是大量做文法練習。閱讀習慣需要慢慢培養,效果亦因人而異;但多做文法練習,成效可立竿見影。家長只須為孩子選擇一些優質的文法練習,並配合適當的時間及分量安排,孩子自然會潛移默化,吸收到好的英文,這樣,上述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Dear all,

是否我的理解有問題?請各位指教。對趙先生的解讀:

閱讀及做文法練習都的寫好英文的「可能達致方法」,不過兩者境界一高一低。

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的效果因人而異,有些人可以達到好的效果,有些人就算讀很多書,英文寫作都會不理想。就算能達到英文好的理想境界的,也得要相當時日才能達到。

大量做文法練習就不同了,第一,只要堅持,每個孩子都能夠寫出好文,第二,英文的進步,會是立竿見影。閱不閱讀,無關重要。

以趙先生的講法,閱讀及做文法練習,兩者效果一高一低,分明就叫人將所有時間分配在做文法練習上。我的理解有錯嗎?

eviepa
作者: mattsmum    時間: 10-8-30 20:41     標題: 回覆 6# stjoboldboy 的文章

我很久以前曾讨论过文法问题 我的想法是大了学文法才有效,有点理解力好,小学初小花时间看多些书罢了。
作者: stccmc    時間: 10-8-30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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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ccmc    時間: 10-8-30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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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epa    時間: 10-8-30 22:52

eviepa

其實你真的是很用心分享你的信念,教女方法...但希望你平心靜氣睇一下其他家長的質疑....其實根本沒有家長反對或質疑你的多閱讀, 少做課外練習的.....只是你的字裡行間給人的感覺是多做課外練習的,就算成績好,會考狀元都只是"高分低能"的, 這樣未免太過武斷及太過片面了......
多閱讀的好處, 小朋友都會答"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但"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 一樣都是耳熟能詳的至理名言, 那我們是否應該放棄讀萬卷書,坐地起行去行萬里路呢?


Samuel,

你可能攪錯了,我只集中講小學,不大講初中,講高中更少。閱讀對小學的進益最大,到中學時,閱讀的重要性一年比一年低。

因為小學時,量度學術水平,中英數佔的比例是極重的,懂多少常識,不甚重要。在小學,不怎樣閱讀的話,學術很難會好。如我常舉的例子,不少英文分數很高的小學畢業生,讀英中中一時應付得很吃力。

到高中就不同,各人有專科的知識,比如說,phy, chem, bio, maths, A-maths 都極好,唯是中英僅能合格,這個學生,在我眼中仍是優秀學生,縱使他沒有甚麼課外閱讀。但如果這個學生,自幼就多閱讀,那麼他的學術成就會更大。

eviepa
作者: wunma    時間: 10-8-3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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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uel89    時間: 10-8-31 11:37

原帖由 eviepa 於 10-8-30 22:52 發表

Samuel,

你可能攪錯了,我只集中講小學,不大講初中,講高中更少。閱讀對小學的進益最大,到中學時,閱讀的重要性一年比一年低。

因為小學時,量度學術水平,中英數佔的比例是極重的,懂多少常識,不甚重要。在小學,不怎樣閱讀的話,學術很難會好。如我常舉的例子,不少英文分數很高的小學畢業生,讀英中中一時應付得很吃力。

到高中就不同,各人有專科的知識,比如說,phy, chem, bio, maths, A-maths 都極好,唯是中英僅能合格,這個學生,在我眼中仍是優秀學生,縱使他沒有甚麼課外閱讀。但如果這個學生,自幼就多閱讀,那麼他的學術成就會更大。


eviepa
我真的是誤會了.....
原來你一直認為小學靠閱讀就可取替傳統小學的"札根"教學,.....你的理念和我的真的有很大差異....
一般家長都認為多閱讀是可增加詞匯,見識,思考問題時多角度些. 所以在課堂內學習基本閱讀能力,課外多閱讀就可令小學生令中英數都超越同學.....但你就認為多閱讀直接就可令中英數"札根"開花結果, 連上小學都可省回.....到中學反而要"專科專讀",甚至為入大學就可專研老師怎麼出題目, 就怎麼作答, 拿取足夠分數入大學就ok了......
請問這樣理解你的理念,有錯嗎?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1 11:35

Eviepa:

你開此專題討論, 又喜得你再引我之言, 來發表你對香港語文教育高見.  今日收拾心情, 我又作一些回應.

//你說我同意趙先生的講法 :

1. 閱讀有可能達到高水平的英文,不過不但效果要很長時間才能顯示,而且達不到高水平的機會很大。閱讀風險高、回報不確定。

2. 做文法練習,效果不但立竿見影,而且只要持之以恆,高水平必然達到。//

第一點如我有此意, 我是指像你的獨讀不練, 真不能出英語高水平.  高水平是指聽講寫讀, 以你近十年對女兒的課外大量投入, 是否功效相值, 真的高水平?

第二點當是你的杜撰.  我在你以趙先生作為鏢靶的「奇文共賞」內,  我只指出如不閱讀, 怎有可能能力做「大量」文法練習的少有現實.  我也有說出我小兒課外或學校做的文法只屬少量, 課內外也以閱讀為主.  也從未說過做文法持之以恆, 高水平必然達到.   開題佈局去特意比較是你, 但最後落得, 少提及或突出閱讀和文法比較的趙先生和我, 被你指成倡導文法練習為主.

我在 BK 多年, 見不少高能力家長討論各種語文學習的效應, 各有理據, 未必共識, 都覺精采. 多年前在"小學雜談", 不難找到.  但如你的「大量」閱讀和「大量」文法練習比較優劣, 不只多年 BK 少見, 其他我上的教育論壇, 或語文學習的書本, 找到類似比較討論或研究, 也絕少見.  此種創意論題, 就因有「大量」之詞, 才為罕見, 或無意義.   更少見是你一定要有共識, 其他人必要依循你的閱讀單一之法, 否則你不斷在各討論中或特意開題堅持糾纏.

我常指你的閱讀獨大,  全可不作其他之說, 已能學好語文, 是非常之說.   現又變成你指我是反課外閱讀的人.  你的獨讀有效大法我前從未見到想到, 和你討論後, 也有求真地看了不少語文學習或教育的書本和文章.   獨讀可學好語文之說也絕無僅有.  有的請你引說出來.  

作法是你, 判法是你, 你怎能得敗.  但作法愈多, 指責愈多, 你說法愈難立足.  你的標準, 閱讀理解練習的不算閱讀, 公文 reading program 不算閱讀 (你又高超到說公文做的比讀的還多, 比公文家長還清楚).   不算閱讀, 你也說不夠系統.  這種練習也有世界有名的教育出版社以系列形式出版, 公文也是世界性學習組織, 經營一百幾十載, 其選材、內容、系統也比不上你?  如此自信, 怪不得你能班門弄斧,  從事英語教學多年有成的趙先生, 你也指其法錯.  

趙先生女兒己入讀常春藤大學, 英語能力當好, 不知是否如你推想, 在他教導下只做大量文法練習所成.

今次你又對獨讀之好, 念念不忘, 再開新題, 去製準則以助表揚其法,  再作出何謂閱讀、練習等等.  在新的指引下, 又不經意地改變一貫獨大說法, 現可容小量練習.  在你新標準下, 小兒又變成似有讀之輩, 不過未能歸類, 因課外只少讀少練, 練的也多不是文法.  

你喜常提到其他 BK 家長, 以輔你說.  我不喜拖其他家長落水, 以証己言.  但如你反覆以家長作為論據, 我不願下都會引証回說一下, 希望被我引名的家長不要見怪.

我上說是過往和現在的事實理據, 或有錯解, 可直言指正.

[ 本帖最後由 囝囝爸 於 10-9-1 22:16 編輯 ]
作者: connieaunt    時間: 10-9-2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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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ccmc    時間: 10-9-4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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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epa    時間: 10-9-5 10:44

囝囝爸:

對你的批評,意見部分不回應了,香港是自由地方,喜歡怎樣批評就怎麼批評。現在只就事實方面回應。

eviepa,

我之前亦有說,相信沒人能夠舉出例子說明練習為本的孩子英文閱讀力會超越閱讀為本的,這是相對主流小學 而言。 囝囝爸最近也承認「成功的,多以閱讀為本,其他方法為輔.... 其法自敗」


由於你一向立場不怎樣清晰,所以stccmc對你作出以上的理解,是錯誤的,所以我向他指出,你不是這個意思。stccmc錯誤以為你最近也承認,英文最強的,是以閱讀為主,其他方法為輔。這是個美麗的誤會,誤把馮京做馬涼。

我知你很不高興,公文英不被我們幾個閱讀派歸入閱讀之內,而只當作是做練習。不過,這是stccmc和我的對話,我們二人溝通,一向將公文英當作是練習,不算當閱讀。另外,我們講的是課外閱讀,閱讀最佳的,是自己喜歡的書籍,而不是課本。課本可以求知識,但學英文則不是上佳選擇。我要更正他的理解,自然按照他的詞彙而講。

令公子從來沒有stccmc所講的英文課外閱讀的習慣,而是公文英與課內閱讀。你所見的,你兒子好成績的同學也沒有課外閱讀。你對此,甚感自豪。你幾年前曾說:「如果時光倒流」,你會早一些為兒子安排公文英,而絕非在此context的課外閱讀。

從前如是,現在也是。最近你和Y2KChild的對話,亦強調非閱讀能夠產生的作用,這和stccmc所理解的,完全兩碼事,你根本不會覺得,英語最強的,都是英文對閱讀為主,其他為輔:

2010-8-20
孩子的英文水平不見得如何特出, 是存在的現實.  不獨於香港, 是包括以英語為母語的西方國家普遍現象. 你所見的是"無謂"現象, 不是法不可行, 是用得不法, 或過度而行.  你或未見過"無謂"大量閱讀, 我是指有學習目標時值而言.   從小兒小學 同學所見, 你說的"無謂"等等, 家長學生各施各法, 都十分有效, 大部份可引證現已升上高中的同學成績.  


另外要澄清的是趙先生的文章:

2趙先生的文章,讀了兩種可能達到高英語水平的方法:單單閱讀、單單做文法練習。但從其形容中,由於單單閱讀有關鍵性的弊病,所以實際上他是建議所有人集中火力去做文法練習。

至於你講的
趙先生女兒己入讀常春藤大學, 英語能力當好, 不知是否如你推想, 在他教導下只做大量文法練習所成.


與此毫不相關,他在家裡用甚麼方法,和他在文法書上的文章是兩碼事。總之,從文意看,他是勸人家只做文法練習,就是最穩妥的方法令英文強勁。

但我要問,別的不說,就和我一起畢業的百多個同學,每個都是極大量文法訓練出來的,比今天的學生,文法的操練,有過之而無不及。但作為全級top boy的我,可以對他問一句,為何我們都近似英文文盲?

因此,我對他作強力批評,有何不可?這些相類似的批評,每天在報章、電台都不知有多少。如果這樣的東西,都會被人控告誹謗,香港還能撐下去嗎?你對我的警告,說我會有被告誹謗的危險,又有甚麼居心?

根據你的意識形態,你和趙先生有點相似,就是覺得英文閱讀,效果因人而異。你有這個想法,其中一個理由是,家長若有高超的英文,如stccmc,則閱讀可以產生很大的效能,但普通的,則不如做練習。這和趙先生的有異曲同工之妙。

總之,我反對趙先生的,是他鼓吹只做文法練習而不要碰閱讀,你反對這立場,你的立場當然認為只做文法就可有高超的英文,這和事實不符。

eviepa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5 14:51

Eviepa:

你今次回應, 更証明我一向想法, 我們分歧的, 除意念相異外, 是你對我一往所說誤解.  

網上討論, 有時間我會逐一回應.  首先我回應趙先生有關部分, 兔他長期成為我們爭論中心, 受單方面指控, 造成煩擾.  他現在不少傳媒刋上, 作為一家長升學和教育顧問, 知己知彼, 我想他會不時上 BK 參考家長意見.

你說 ... //

//因此,我對他作強力批評,有何不可?這些相類似的批評,每天在報章、電台都不知有多少。如果這樣的東西,都會被人控告誹謗,香港還能撐下去嗎?你對我的警告,說我會有被告誹謗的危險,又有甚麼居心?//

你知我是從事金融行業, 遇到的糾紛訴訟不少, 有些還是商業以外的私人糾紛訴訟, 原因會令你意想不到.   

我並無居心, 在 BK 提示, 也不是首次, 在此版討論其一家長也接受過我意見, 把批評在網上刪除.  

對我上到中學兒子, 也慣網上交流, 我也不時告誡他, 要慎於公開言行, 免造成他人傷害, 或以為無意, 一點小事, 造成自己大害, 被網上公眾以文字或媒體大力批評, 披露身份, 成公眾人物, 後果嚴重.  你想是我對兒子一種居心, 還是善意.  你網上身份算公開, 趙先生也有不少 fans 家長和學生, 不要低估後果.

我們也不能濫用自由.  香港很多公開批評, 是因應公開的言論去說, 對方知你所指, 也有空間回應.   如你對我或其他家長在 BK 意見發表, 當無問題, 因我能作出公開回應.  

每本書都有序言推介, 也為常見, 對書中之言, 你認真如此, 當然可以.  坊間不少風水相學, 食療健康介紹等等, 如有實據, 當可大力抨擊其導人迷信, 害人健康, 但不要「刻意」有目的地片面而為.

我和你的分歧, 主要不是閱讀或練習為主因.  令我不滿和對你批評, 是方法和態度, 此我覺比學習成績還重要.  你不知從何時開始, 或從你印證到你女兒在你家教閱讀, 得到高超英語成效開始吧.  沾沾自喜, 你就引證你身邊親友, 女兒同學, 學校評分, 或 BK 家長, 作出高低比較, 當然不諱言你的方法為高, 其他下等.  除了 BK 家長, 他們對你單方面指責有機會回應嗎?   這對你所指的親朋同學和學校, 公平嗎?

所以我上文說, 作法是你, 判法是你, 你怎能得敗.  或者只是我的回應能給你挫敗, 令你退隱一時.  不過如有真實理據的, 如我一樣, 怎會退縮.

我在你開的「奇文共賞」的強烈回響, 就因為你故技重施, 貶人實想抬己, 找一個不能或不恥回應的人, 作出「徹頭徹尾」的兩次批評.  不是「大量文法」問題, 是態度問題.

也是這個說法, 你覺得沒問題, 就可以了.

//趙先生的文章,讀了兩種可能達到高英語水平的方法:單單閱讀、單單做文法練習。但從其形容中,由於單單閱讀有關鍵性的弊病,所以實際上他是建議所有人集中火力去做文法練習。//

你也已經把趙先生書中所說文段全文上錄, 我也不能知他意念, 你的堅持, 不爭論了, 或由其他家長判斷解讀吧.

今次說多了, 有時間再作其他回應.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5 14:54

我手中有一本由台灣人寫國內版的書 :-「芬蘭教育給教師和父母的45堂必修課」.  我引其中部份目錄作為參考 :-

05  優秀不是只有功課好
06  資優, 使別的孩子受挫
08  社會不能只看到精英
09  不強調競爭, 也能獲勝
11  公平正義, 從小開始
12  任何階段都不能失衡
14  不要指名道姓 No Names, please
17  不對分數推波助瀾
19  女兒們的多語言學習
37  不說學才藝, 是去找興趣
40  品格, 來自價值觀  

以上目錄我只斷章取義.  書中其他也有談演練、考試、閱讀、語文等問題.  意念和 BK 家長或有相同, 或有差異.
作者: eviepa    時間: 10-9-5 17:43

網上討論, 有時間我會逐一回應.  首先我回應趙先生有關部分, 兔他長期成為我們爭論中心, 受單方面指控, 造成煩擾.  他現在不少傳媒刋上, 作為一家長升學和教育顧問, 知己知彼, 我想他會不時上 BK 參考家長意見.



別的我不想也不會回應,我只想回應:公眾人物一定會受公眾評頭品足的。

比如說,最近成龍對菲律賓處理人質的手法的評論,惹來了各界的批評,甚至可以說是聲討。在BK也有大量網友對他這「言論」大加筆伐,這全都是單方面的指控,成龍可能在BK一一回應嗎?這些單方面的指控,何曾見過有人說不當?

成龍有頭有面,觀眾對他的支持,是他寶貴的無形資產,BK大量網友對他的指控,現兜兜的削弱他的賺錢能力,BK管理層是否應該容忍這些言論呢?

我們翻開報章,打開收音機,幾乎天天都會看到有人批評東家長、西家短。報章雜誌那麼多,被批評的,很多根本不知被批評。這些絕大部分都可以歸納在「單方面指控」之內。如果我對趙先生的批評是不合乎道德現範,那麼每天有千千萬萬的人都做了這樣的錯事。

到了有一天,對公眾人物的批評(縱然大部分是單方面的),這麼易惹來誹謗的官司,那麼就是自由的香港崩潰的一天,香港的經濟也定會一起陪葬,

你本人亦偶爾也會批評政府政策不妥,我猜想,從來不會有政府官員那麼「得閑」去回應你的批評。這應是「單方面指控」了吧?如果有一天,你接到政府的律師信,控告你誹謗,你會怎樣?

eviepa
作者: eviepa    時間: 10-9-5 17:44

repeated  deleted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5 22:55

Eviepa:

成龍事件,   你說 BK 大量網友對他都是單方面指控, 他不能一一回應.    現實是對成龍此次譴責, 不止 BK, 各大其他論壇和 facebook 群組也十分熱烈, 理虧在他, 他當然不敢回應, 還已向公眾道歉.  

你引趙先生其一書本, 一段說言作出對他判定.  個人學習理念, 怎能以你單方面判決為準.  還開專題對他批評, 不是他錯, 是你說他錯.  你無端挑起評擊, 怎能和成龍公眾失言事件相比.

我七年來在 BK, 所對教育政策批評, 不是偶爾, 是經常.  教育家的公開教育言論, 我和其他家長也批評討論不少,  他們的是公開, 也預料和樂見公眾評論.

你對自由言論看法廣闊, 無法無邊.  我注重自律, 要批評當有理據.  你當然覺說得有理, 或你以後可不時把中外文法書作者所言引據, 單方極力批評, 當會減香港做「大量文法」練習歪風.

其實公開言論也不是你想的自由, BK 此版網友也被封戶,  我想不是理據原因,  其說理據也多, 也不是先挑事端, 是回應一些他們認為不良理念, 回應時被視為人身攻擊或言詞不遜.  你說的言論自由, 但版主說收到投訴, 引據版規去封戶, 也不是你想的無限自由.  

趙先生是公眾人物, 當不怕被公開, 我指是家長被公開, 在 BK 網友, 也有幾次, 圖文名字被他人用其他傳媒資訊引證.  家長言行, 後果當然自負, 但殃及子女, 幼子何辜.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6 00:00

Eviepa:

如果你返看我過去幾年文章, 我對小兒閱讀培養是有的,  但不成功.  但我不會刻意「培訓」, 要他作大量課外閱讀.   

我或再提我和你在教育理念上, 是因誤會而結合, 因了解而破裂.  

我選傳統, 就是平衡我對教育的放任, 課外小兒學習至今仍是放任.   你一直說愛新理念, 思想自由放任, 多討論後, 見你對女兒從小一以前, 一直精心部署, 作出不少課外培訓, 至中學如是.  升中前早談如何在中學容易學習, 如何容易上到大學, 至今你對女兒學習仍未放手, 課內外如是, 課外活動也有目標部署.   你這口鬆心緊的言行, 實違反了我想初始的有共同良好理念.

我對傳統教育信任, 但我反對課外過量功課或練習.  小兒讀的小學, 以往績而言, 追得上平均的, 上到中學就可以了.  做到追上進度, 小四以前, 我和小兒是十分輕鬆的, 所以練習也少.  小四後學校作升中準備, 教和學的也多, 應想足夠. 但升中競爭, 不進則退, 課外學習也有增加.

對小兒小學同學的語文和閱讀, 和你對傳統校的一些偏見, 或你對女兒學習錯配, 今天談多了, 容後再說.
作者: stccmc    時間: 10-9-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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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6 11:05

stccmc:

這就是我說的陷於糾纏, 你們一定要分出對錯, 還要堅持我對你錯.  

你問一連串問題, 我不能答你, 因我不會妄求共識, 要人認同.  直資我談論多年, 不知對錯, 只可說我不是說出大量理念, 是大量理據.

Eviepa 問我是何居心, 我說出理據, 也說出如你覺得沒有問題就可以了.   討論之道, 講是理據和現實, 會有強弱之分, 由公眾去判定.  菲警失誤, 全世界公認, 成龍有不同意見, 當然可以, 現也有一面倒輿論為証.  不幸事件是無人想其發生的, 怎能和  Eviepa 的自編自導自定結果等同.

趙先生判定, 我的論據也是為何特意挑起, 看法偏執, 作一方判定對錯.  Eviepa 當然有理, 也更推論趙先生言論和家教不同, 不能以其女兒英語成就去看.  言及於此, 我不會糾纏下去, 由其他人判定.

今天剛巧有一則報導, 據統計有三成中學生遭網上欺凌.  正是我前文說對小兒不時告誡小心言行的引証.  你想無心, 他人有意, 有非常結果, 可能殃及子女, 受到孤立排擠.
作者: stjoboldboy    時間: 10-9-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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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nieaunt    時間: 10-9-6 17:21     標題: 「你想,十天就有一百元,三個月就有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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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tsmum    時間: 10-9-6 20:42     標題: 回覆 2# stjoboldboy 的文章

为了阅读而转校,难得,公开承认,更难,吾道不孤也。
作者: stccmc    時間: 10-9-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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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ccmc    時間: 10-9-6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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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6 22:46

原帖由 stccmc 於 10-9-6 21:10 發表
囝囝爸,

你唔明我想講乜。

你說:不可批評權威,理由係批評是單方面的,別人沒法回應。

Eviepa 說:咁成龍事件呢?大量單方面互聯網批評,成龍又不能回應。有無問題?

你說:成龍事件唔計,因他自知錯,不敢回應。

我問:我們如何得知 ...


stccmc:

或用我前文所說的再解釋一下.  我說 ... //

// 趙先生判定, 我的論據也是為何特意挑起, 看法偏執, 作一方判定對錯.  Eviepa 當然有理, 也更推論趙先生言論和家教不同, 不能以其女兒英語成就去看.  言及於此, 我不會糾纏下去, 由其他人判定. //

不是不可批評權威, 也不是單方面的問題, 自視權威的也不會為一家長之言去回應.   否則做校長的, 會為家長不同意見氹氹轉, 當然有理的會接受意見.

本地教語法的, 傳媒報章書本, 無處不在,  像葉劉、古德明、前的劉家傑等等.  他們教語法, 並不是不鼓勵閱讀, 也不時介紹好書, 當然不是一定以學語文為主.  問題是千百傳媒文法書中, 見到其中大量之詞如獲至寶, 開題引證自己一向說法.   趙先生錯在用大量文法之詞, 他也有提到大量閱讀, 當然後說只被認為是虛幌子.

家長批評別人, 當然覺己想法對, 我如何可說不可.  我不是也以批評回應, 說出對錯.  大家各已陳列理據, 再論也不會有共識.  所以上文我說不要糾纏下去, 由他人判定.
作者: davidmimi    時間: 10-9-6 23:36

原帖由 stjoboldboy 於 10-9-6 16:42 發表
大女兒曾就讀區內一所名校,然而,該校為了催谷校譽,中英數每天平均兩份功課,一周兩次默書,一年四次測驗加兩回考試。每晚,單是要完成那六七份功課已到深夜十點多,睡眼惺忪,遑論讀課外書?


難道在入讀前,完全不了解校內情況嗎?連4測2考都唔知?

轉校有好多原因,有成績好轉更好的、有搬屋的,但最多的...是成績差,追唔上!

對於所謂"為閱讀而轉校",我不能理解!對於用錢利誘女兒學英語,簡直咋舌!
作者: stjoboldboy    時間: 10-9-7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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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nieaunt    時間: 10-9-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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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tsmum    時間: 10-9-7 09:31     標題: 回覆 1# stjoboldboy 的文章

等到那一天,孩子为了写篇关于全球化的文章,自己主动去找vermeer 's hat, farewell to alms, 为了写关于环保,去找the collapse等等,不要坐等老师,那就成了。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7 11:27

Eviepa:

這是我對你上長文的回應繼續篇, 解你一些誤會或疑團.

你說 ... //

// 由於你一向立場不怎樣清晰,所以stccmc對你作出以上的理解,是錯誤的,所以我向他指出,你不是這個意思。stccmc錯誤以為你最近也承認,英文最強的,是以閱讀為主,其他方法為輔。這是個美麗的誤會,誤把馮京做馬涼。//

我一向立場不清晰, 是因為如前所說, 我對子女教育是一邊學一邊做, 也對各種方法持開放態度, 所以我常說因人而異.  但我對學習理念還是一貫, 應對香港競爭教育, 對課外學習, 可以放鬆就放鬆.


// 我知你很不高興,公文英不被我們幾個閱讀派歸入閱讀之內,而只當作是做練習。不過,這是stccmc和我的對話,我們二人溝通,一向將公文英當作是練習,不算當閱讀。另外,我們講的是課外閱讀,閱讀最佳的,是自己喜歡的書籍,而不是課本。課本可以求知識,但學英文則不是上佳選擇。我要更正他的理解,自然按照他的詞彙而講。 //

相信和你討論閱讀方法的, 以我為多.  和你討論, 我說過我也注重閱讀, 一直以來都鼓勵小兒閱讀.  但當我提到公文英閱讀,  你對我作出否定,  每天定時的歸為練習, 這種每天恆常, 當視為沉悶悶蛋.  這是我和你的討論, 這不是你和 stccmc 的私人共識吧.  在其他家長談論公文學習的論題, 你倆也會不請自來入內去說出同樣說話, 這也不算是私下共識吧.

再帶出 stjooldboy 的一段說話 ...>>

>>  上小學後, 以半推半就的方式帶動她的英文閱讀:
1)  每天晚上指定要精讀一本英文書, 這是強制性的, 而且要” Read aloud”, 並要弄明白內容.
  <<

這種方法我是十分讚同的.  

以你準則, 這種每天而作, 半推半就, 也應視為練習, 或覺沉悶, 應不包括在你愉快課外閱讀學習準則內.  但 stjodldboy 常被你引以為証你的課外閱讀大法, 你當不會出言對他反証.  你是否是對事對人, 因人而異?   以我來說, 對我的真朋好友, 我反會提出不同意見最多.  互相提點, 不是互相庇護, 方為朋友之道.

今天說多了, 這幾天較忙, 其他問題, 容後續解.
作者: stjoboldboy    時間: 10-9-7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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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tsmum    時間: 10-9-7 14:13     標題: 回覆 2# stjoboldboy 的文章

看看考试题,那一日不远了, 腹无书,怎吹:
中國能源發展何去何從?
解釋為麽什溫家寶總理提出以「低污染、高安全」的能源發參展考方向,
溫家寶總理對中國能源發展方向看法的可行性有多大
http://www.hkeaa.edu.hk/DocLibra ... sample-papers-c.pdf
作者: stjoboldboy    時間: 10-9-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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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nieaunt    時間: 10-9-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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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nieaunt    時間: 10-9-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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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uel89    時間: 10-9-7 17:50

原帖由 stjoboldboy 於 10-9-7 14:55 發表

多謝指教!

女兒剛上中學數日, 很多事情於我和她來說都是全新課題, 尤其她的英語水平身處那兒已不再佔優勢, 須要重新自我調節. 來日方長, 惟有學鄧小老名言,”摸著石頭過河”! ...


奇怪啦.....你女兒自小就修練"閱讀大法", 無理由無優勢....你都無理由會擔心架....
我系到阿仔上年升中後,才發覺自己自小冇俾佢修練"閱讀大法", 開始感到有d自責.....你甘攪法, 我真系又開始有d懷疑"閱讀大法"本身系唔系真系甘上乖了
作者: davidmimi    時間: 10-9-7 22:33

原帖由 connieaunt 於 10-9-7 15:00 發表
用錢利誘女兒學英語,你咋舌呀, 我舊年見到呢篇文章既時候呀, 我要响地下度執番對眼珠呀……不過既然作者自己都話呢個係個「圈套」囉, 咁即係可能真係一個名符其實既「圈套」囉………不過 ...


教育可以百花齊放,但亦有共同禁忌,其中應該有:不可體罰,不可講錢...
作者: stccmc    時間: 10-9-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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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joboldboy    時間: 10-9-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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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uel89    時間: 10-9-8 09:46

原帖由 stjoboldboy 於 10-9-8 09:27 發表
在公開論壇發言, 常常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見怪不怪了.小弟以詩一首, 予樓主及諸位在”討論中以理示人”的朋友, 共勉之!

問余何意棲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閑。桃花流水窅然去,別有天地非人間。
                        ...

原帖由 stjoboldboy 於 10-9-7 14:55 發表
多謝指教!
女兒剛上中學數日, 很多事情於我和她來說都是全新課題, 尤其她的英語水平身處那兒已不再佔優勢, 須要重新自我調節. 來日方長, 惟有學鄧小老名言,”摸著石頭過河”! ...


請你答一下....我無意"討論中以內容空洞的回應,抽水拿便宜。", 請你唔好誤會, 或者系我表達得唔好,兼且回覆太短(因為我打字慢,唔想打太多,請見諒).....
我系100%贊同"閱讀大法", 並且100%相信有"閱讀大法"既小朋友英語水平一定有優勢, 所以睇見你女兒剛上中學數日,你就要”摸著石頭過河”....似乎你反而對"閱讀大法"有保留, 有懷疑....請問可否解釋一下....
作者: Y2KChild    時間: 10-9-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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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uel89    時間: 10-9-8 10:15

原帖由 Y2KChild 於 10-9-8 09:47 發表
本不想參予這標題之討論,但眼見越來越多非理性回應,有些還涉及人身攻擊,所以即使在外地也盡量抽空幫一把手。

stjoboldboy 不屑回應你無謂的質譺,就讓我嘗試用我的角度回應:

就是 stjoboldboy 女兒所修練的"閱讀大法"太遲、方法未夠完善,所以英文底子還未夠好,在地區中文小學當然悼悼有餘,但去到精英女中還感吃力,原因很簡單,懂修練"閱讀大法"的不只stjoboldboy ,入得精英女中的相信大部份都自幼修練不同程度的"閱讀大法"。

"'不過初步看來恐再難掌握”閱讀課外書的權利”了" - 這個不難理解,傳统精英女中素來摧谷見稱,學校之功課、測考密密麻麻,stjoboldboy是怕女兒忙於應付而沒有時間繼續修練"閱讀大法"之更高層次。


你真系誤會左我啦.....我絕對無意人身攻擊....
可能我的思維真的太另類了.... 你們覺得"閱讀大法"對小朋友好, 就會千方百計,"威逼利誘"(包括循循善誘, 陪讀等等方法, 我用威逼利誘絕無眨意), 但我就只會用耐唔中提下阿仔,唔會因為我相信"閱讀大法"系最好既方法,就要阿仔向呢個方向行.....所以我明白你們既子女練得成"閱讀大法",你們既付出系好大, 但我一直用"順其自然"來為我自己唔肯付出開脫, ......雖然我深信老子的無為而治, 但有時都會覺得"有為"是否可能會令阿仔"出色d"....
作者: samuel89    時間: 10-9-8 10:31     標題: 回覆 64# samuel89 的文章

以上解釋系我點解100%贊同"閱讀大法", 並且100%相信有"閱讀大法"既小朋友英語水平一定有優勢, ....但我自己卻"口不對心"唔叫阿仔練"閱讀大法"(原因系我"非不為之, 是無能為之也").....並解釋我不是存心要挖苦stjoboldboy 作人身攻擊或"討論中以內容空洞的回應,抽水拿便宜。"......
作者: eviepa    時間: 10-9-8 10:31

事實上,stjoboldboy個女的英文程度和stccmc的女兒有得揮。
作者: samuel89    時間: 10-9-8 10:34

原帖由 eviepa 於 10-9-8 10:31 發表
事實上,stjoboldboy個女的英文程度和stccmc的女兒有得揮。


所以我懷疑stjoboldboy雖然奉行"閱讀大法", 自己卻唔系100%贊同"閱讀大法", 並且100%相信"閱讀大法"......
作者: stjoboldboy    時間: 10-9-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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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ankful    時間: 10-9-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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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2KChild    時間: 10-9-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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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mimi    時間: 10-9-8 12:28

原帖由 Y2KChild 於 10-9-8 11:42 發表
若家長不信這"閱讀大法"神功,子女就難以練成上乘功力。


唔知邊個起"閱讀大法"呢個名,但係你地又繼續用,仲愈講愈神化!

講多句又話我抽水,點討論落去呢....
作者: Y2KChild    時間: 10-9-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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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8 14:45

各位不要相推相讓, 「閱讀大法」是我起的.  引我以前一句 : 「 倚天一出, 誰與爭鋒」, 天下無敵之功也.

Eviepa:

今天繼續 ...

你說 ... //

// 令公子從來沒有stccmc所講的英文課外閱讀的習慣,而是公文英與課內閱讀。你所見的,你兒子好成績的同學也沒有課外閱讀。你對此,甚感自豪。你幾年前曾說:「如果時光倒流」,你會早一些為兒子安排公文英,而絕非在此context的課外閱讀。 //

你又把我的說法解讀錯了.  我培養小兒閱讀, 從小開始, 但未必人人成功, 我也一樣.  我亦不會課外為小學語文刻意加功, 去培訓閱讀.   小兒小四時學公文英是他自己選擇, 因見一位同學有效.  小兒學了年多, 已覺有效, 還向我提出要加讀公文中.  因處呈分試階段, 學習已忙, 為我反對, 這些或我以前都說過了.  

小兒自小對閱讀缺乏興趣.  小四較長時, 有學習動力,選讀公文閱讀, 直至如今, 成效覺大.  所以絕非如你所說, 因公文英而排除課外閱讀.  他小時對閱讀無興趣, 年較長時為學習引起動力, 應用有效更加添動力, 可以學上七年.   這是事實, 不由我主, 如何掛除或安排.  知有效時, 我說如早作安排, 更早知效用, 初小輕鬆階段, 比高小學習忙時, 是否公文早讀更為適合.   

這不是自豪, 找到方法對子女學習有效, 任何家長都會覺開心.  除回應你們外, 我少提公文, 相比你們對子女課外閱讀對英語之功, 不為餘力不斷提出, 才算自豪, 或自...

我想小兒小學同學不是沒有課外閱讀, 是家長未必會刻意培訓, 或同學們有時間大量課外閱讀, 我是指高小而言, 初小應課外閱讀多於練習.   小兒小學教語文基本以閱讀為主, 學校指定的課外閱讀, 量會適中, 讀得好都或足夠.  當然有時間, 家長都會培養子女額外閱讀, 但我見同學們多才多藝, 課外活動不少, 也未必為語文刻意課外加功.  

不少家長會對子女作出恆時有效語文溫練, 有時間才再加閱讀,  小學同學, 上到中學, 比小兒入到更好學校, 更強語文,  佔大多數.  各施各法, 互相合配, 學得有效, 必不是獨課外閱讀居功.
作者: connieaunt    時間: 10-9-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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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joboldboy    時間: 10-9-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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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nieaunt    時間: 10-9-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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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nieaunt    時間: 10-9-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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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itepine    時間: 10-9-9 12:43

多謝你,看到你的見解,我真係獲益良多。

原帖由 eviepa 於 10-8-29 06:30 發表
先講我對以下詞彙的定義:

1. 純做練習 — 現今香港已經和我讀小學時不同,已經沒有任何學校不某程度鼓吹閱讀的。所以純做練習的定義是只做了學校指定的閱讀,甚少作平日課外閱讀的。

2. 純閱讀 — 在香港讀中文小學,由於 ...

作者: Whitepine    時間: 10-9-9 13:30

多謝你的分享,其實我仔剛剛入小一,對於如何幫助他學好語文,我也不斷思索,最近看到你們的討論,真係令我獲益良多。

原帖由 stccmc 於 10-9-4 19:09 發表
送這香港電台節目「走出英語迷宮」給苦練派,集集都咁好睇,有我們討論過的東西,亦某程度反影現在主流家長的問題。

http://programme.rthk.hk/rthk/tv/programme.php?name=tv/englishmaze&p=4709&m=archive&page=1&item= ...

作者: Sumyeema1    時間: 10-9-9 13:42     標題: 回覆 76# stjoboldboy 的文章

已被[殘酷一叮]啦
作者: eviepa    時間: 10-9-23 12:14

小時候,偶爾會有大人,希望限制小孩的行動自由時,講:「你再xxx既話,差人黎拉你!」

沒想到,做了幾十年人,最近也被別人講類似的說話:「你再發表這些(我不喜歡聽)的意見,有人會控告你誹謗!」,來限制我的言論自由。

囝囝爸認為我在網上批判趙德榮的言論有誹謗成分。對我來說,在網上發表意見後被別人罵已是尋常事,不過現在,不單是被人罵,而是犯官非,我是否要自我封咀呢?

此外,有沒有網友被囝囝爸這種言論,嚇得不敢將社會上的不公義在論壇上批判呢?

言論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之一,大家都知道要保衛。但當然,言論自由也不是沒有極限的,在寫這篇文章前,找過多個關於誹謗法例的詮釋。以下是一個比較精簡的詮釋:

http://www.rytc.com.hk/business_law_libel.htm
誹謗 defamation   
簡單來說,誹謗是發表 (publication) 不正確資料,損害了別人良好的聲譽,使他遭受其他人憎恨、恥笑、鄙視。在著名案例張五常告東週刊案中,張教授便以東週刊發表錯誤報導---說他經常缺課及拒絶與學生合照---而影響了他在公眾人士的形象,而獲得勝訴。
誹謗包括了口頭誹謗(libel)和文字誹謗(slander),當然,前者較後者難於證實。
誹謗只適用於不確消息,如果消息正確,指控便不會成立。
一般來說,誹謗只針對個人,如果誹謗對象是國家、政府、機構或大公司,誹謗指控就難於成立。
此外,基本法(Basic Law)和人權法(Bills of Rights Ordinance)保障了言論自由,任何人士可對公職人士或大眾關心的議題發表評論,換言之,公開評論不會構成誹謗,在著名案件謝偉俊對鄭經翰與林旭華,鄭與林便以公開評論大眾關心議題作為辯護,而最終獲得勝訴。



==============

回顧我在《奇文共賞》當中的主張。

那你會問,怎樣才可以把孩子的英文文法搞好?我的意見是:多讀多做。多讀,即是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多做,即是大量做文法練習。閱讀習慣需要慢慢培養,效果亦因人而異;但多做文法練習,成效可立竿見影。家長只須為孩子選擇一些優質的文法練習,並配合適當的時間及分量安排,孩子自然會潛移默化,吸收到好的英文,這樣,上述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澄清一事實:只要中文有小學畢業程度,就能理解到,趙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是鼓吹完全放棄閱讀,而集中火力去做文法練習。正如你兒子病了,醫生說:「有兩種藥都『有可能』醫好你兒子的病,A藥不知能不能醫好,就算醫得好,也要吃藥吃很久才能將病癥消除;B藥則不但藥到病除,而且長期服用,更有固本培原之效。」

總之,趙先生在文章中認為只要大量做文法練習,完全不用閱讀,英文就會必定好。

只要有一兩個百分點的學生,跟著這種講法去做而達不到他所應許的,「只要大量做文法練習,完全不用閱讀,英文就會必定好。」這命題就崩潰。而實際上,跟足趙先生所講的,但到小學畢業時英文差勁的,有如恆河沙數,趙先生講的,根本站不住腳。

在我讀書時,是文法教育的全盛時期,所有學校都花大部分時間教練文法,功課也是文法練習為主。但實際上,當時學生普遍差得很,我和百多個小學同學在升中時近乎是英文文盲,就是拜趙先生這種教育法所賜。

到今天,閱讀量較多,學生也普遍花大量時間做文法練習,但按照趙先生吩咐的,有多少個百分比的能夠適應英中教育,大家心裡有數。

相反地,他所講的中閱讀,效果因人而異。但到今天為止,我也沒有聽聞過任何一個閱讀了幾年的小學生,到中一沒有讀英中的能力。


事實Vs意見

言論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之一。但所講的,必從事實基礎所推出的結論,所以,傳媒都將「事實不容歪曲,意見可以隨意發表」奉為金科玉律。

我對趙先生的批評是基於:

事實一:趙先生認為「只做文法練習而不閱讀」便必然可以英文程度高。

事實二:趙先生認為閱讀不一定培養到英文好的孩子。

事實三:我所見所聞,「只做文法練習而不閱讀」不單不能保證英文好,實際上,在這種方法培養的孩子,到中一時,能適應英中的要求的,比率很低。

事實四:我所見所聞,有幾年英文閱讀的,到中一時,都能適應英中教育。

意見:趙先生所提倡的,站不住腳,大家不要學他所倡議的。


基本法(Basic Law)和人權法(Bills of Rights Ordinance)保障了言論自由,任何人士可對公職人士或大眾關心的議題發表評論,換言之,公開評論不會構成誹謗,在著名案件謝偉俊對鄭經翰與林旭華,鄭與林便以公開評論大眾關心議題作為辯護,而最終獲得勝訴。


歪曲事實,有可能會召來誹謗,但評論則受基本法所保障。如果我基於事實作出的評論也會容易被控告誹謗的話,那麼我可以講一句,香港完蛋了!

eviepa

[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0-9-23 14:58 編輯 ]
作者: mattsmum    時間: 10-9-23 12:33     標題: 回覆 1# eviepa 的文章

请看看中学关于IB中文A1的讨论和通识的讨论,只重文法少阅读,中文/英文都不再行得通了。

[ 本帖最後由 mattsmum 於 10-9-23 13:39 編輯 ]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23 23:57

Eviepa:

對你意見其實我還有很多話想說,  但前文我言語尖刻,  要收歛一下.   但既然你樂於討論, 或者我又再直言直說.

我的意見, 對我而言是一種普通常識, 可說是直覺所想, 即時回應.  你花十多天翻箱倒篋才找來一篇詮釋, 不是由心, 是刻意爭辯.   知識之道我想不是先行才後知吧.

現在很少人會用「差人拉你」來嚇小朋友.    但現資訊發達, 交流多之下被指「誹謗」當多.   你如上過討論激烈的時事論壇, 此種提點也不少見.  很多傳媒和網站對嘉賓或網民發言有事先免責聲明, 或有封言, 原因如此.

你說 ... //

// 此外,有沒有網友被囝囝爸這種言論,嚇得不敢將社會上的不公義在論壇上批判呢? //

你對「公義」一詞,  和我有不同看法,  可否作詳細解釋.  你覺得對親友, 同學, 網友, 趙先生的批評是屬於公義,  是否就因為他們方法與你不同?     你的批評, 何人得到公義?    是單方指責的你、受責的他們、或給你公義行為喚醒的家長?

你也把我看得太高了, 小兒對我的說話也不會言聽計從, 我怎還能把 Eviepa 你嚇倒?  但多年來, 有沒有家長給我嚇過, 為何是你?   

引你找來的詮譯之言 ...//

//簡單來說,誹謗是發表 (publication) 不正確資料,損害了別人良好的聲譽,使他遭受其他人憎恨、恥笑、鄙視。//

我不知你對趙先生全部了解有幾多.  你以書本一段文章, 對趙先生英語教學已作出定論, 大力批評.  我想你不覺你是 「不正確資料,損害了別人良好的聲譽,使他遭受其他人憎恨、恥笑、鄙視。」.    你回看有沒有網友在「奇文共賞」作出反應快速的前述不良行為.  當然你覺自己正確, 這些回應恥笑等等也想算是正確行為.

//澄清一事實:只要中文有小學畢業程度,就能理解到,趙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是鼓吹完全放棄閱讀,而集中火力去做文法練習。//

對趙先生意見, 我在上一兩篇文章已簡單說清楚.  如事實連小學生都能理解得到, 你上文還要花長篇大論加以解釋, 唔通 BK 家長連小學生的理解也不如,   理直當不多言, 理虧或會刻意多作解釋.  或者公論不在我,  你覺得可以就可以了.

引例看事未必準, 否則不需律師的辯才.   同一法例, 未到判定, 你都不知輸贏.  基本法也有要去「人大」釋法.   名人或出版社有的是法律顧問, 出一封信所費不多.  現實就是如此.  我出於職業習慣, 對人對事過份小心, 所以你不要對我所說掛心嚇到.
作者: eviepa    時間: 10-9-24 21:43

囝囝爸:

我所列舉四大事實,有基本智力的人都會明白,事實一及事實三是主要事實依據,因為只要事實一合符事實,事實三和事實相距不遠,趙先生的立論就崩潰。請問我是事實一或事實三出問題?

eviepa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24 23:40

Eviepa:

我想任何語文專家都不會想到這些是學好語文的必然事實, 你看事或太簡單了.

// 事實一:趙先生認為「只做文法練習而不閱讀」便必然可以英文程度高。 //

又必然又高, 你想法太走火入魔.   任何一個讀過書識字的人都不會有這種想法, 你居然說趙先生有這樣想法.   我也說過, 學語文是閱讀為本, 其他為輔的阿媽女人道理.  你或者隨意問你身邊的親友, 相信他們都會不假思索給你否定答案.  你扣給趙先生這頂帽子真太離譜虛構了.

// 事實二:趙先生認為閱讀不一定培養到英文好的孩子。 //

我也如此應為, 中英如是, 英語尤甚.  相信不少家長子女都愛閱讀, 你問下他們是否覺子女語文一定好.  當然何謂好很難定義, 應當暢順流利, 包括聽寫講讀.   以英語來說, 香港人過去現今, 還是讀的最強.  我以前說過, 讀的已不少, 其他鍛鍊則不足.   

// 事實三:我所見所聞,「只做文法練習而不閱讀」不單不能保證英文好,實際上,在這種方法培養的孩子,到中一時,能適應英中的要求的,比率很低。 //

我所見所聞, 絕少見只做文法而不閱讀, 學校多有 reader 課堂, 早讀和指定課外閱讀.  所以你虛想的情況無討論價值.  

// 事實四:我所見所聞,有幾年英文閱讀的,到中一時,都能適應英中教育。 //

我仍是說, 閱讀為本, 其他為助, 不是單一課外閱讀所能.  如你指課外而言, 這或是其一理據, 小兒小四下開始每天作半小時公文英閱讀課程, 只二年半後到英中一時以英語學習毫無問題.
作者: stccmc    時間: 10-9-25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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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25 03:44

stccmc:

你用 Y2K 兒子比較香港主流教育的一般英語程度, 先不說他是資優兒, 是否恰當呢?   如我用本地主流中文讀本書單給國際校生參考, 說他們中文程度低能, 又是否恰當?

你用你英語高超女兒比對香港一般英語程度, 或你覺恰當, 因她也在本地主流教育下受學.  她學校教高一級, 英語讀本她還覺幼稚.  她讀的是好學校吧, 為什麼學校要用幼稚讀本, 不用 Y2K 書單, 原因你知道嗎?   

我回應 Eviepa 是他擔心英中一生英語學習適應問題, 不是你常想誰英語高超的比較.  我囝囝個案是普通現實, 不用高超, 如一般同學都能適應.  如 Eviepa 用你的精英眼光去看普通教育, 他也不用時時擔心, 為女兒選中文中學.  可惜香港主流學生不會也不能個個英語高超, 也更只有絕少學生能達到 Y2K Child 的國際校水準.  他除有天賦, 還有好家庭和學校的培育, 身在英語為本的國際校也算出眾.  你不是不知不覺又去比較高超?

回歸正傳, 你女兒屬英語高超一族, 她讀得高讀得多你已多次陳述, 可否告知聽寫講讀, 她那一項為佳?

我說香港一般英語能力, 包括學生, 以閱讀最強, 當然以相對而言, 不是比較高超.  你持異議, 又可否告知聽寫講讀, 那項為佳?

[ 本帖最後由 囝囝爸 於 10-9-25 03:57 編輯 ]
作者: eviepa    時間: 10-9-25 07:04

// 事實一:趙先生認為「只做文法練習而不閱讀」便必然可以英文程度高。 //

又必然又高, 你想法太走火入魔.   任何一個讀過書識字的人都不會有這種想法, 你居然說趙先生有這樣想法.   我也說過, 學語文是閱讀為本, 其他為輔的阿媽女人道理.  你或者隨意問你身邊的親友, 相信他們都會不假思索給你否定答案.  你扣給趙先生這頂帽子真太離譜虛構了.


這是小學的閱讀理解,文末所引的是趙先生在其做顧問的文法書所講的全部,並非斷章取義。明明是認為「只做文法練習而不閱讀」便必然可以英文程度高。

只要中文有小學 畢業程度,就能理解到,趙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是鼓吹完全放棄閱讀,而集中火力去做文法練習。正如你兒子病了,醫生說:「有兩種藥都『有可能』醫好你兒子的病,A藥不知能不能醫好,就算醫得好,也要吃藥吃很久才能將病癥消除;B藥則不但藥到病除,而且長期服用,更有固本培原之效。」

囝囝爸,我原則上不鼓勵學生做閱讀理解練習,不過你老哥真的要買些中文的閱讀理解做一做,以增強中文閱讀理解能力了,否則以後笑話陸續有來。

誹謗是個嚴重指控,不要亂來!


小學   生在英文文法上遇到的困難和解決方法

對香港的小學   生來說,英文不是母語,所以在學習上會遇到很多困難。文法基礎打得不好,對英文學習及運用確實造成很大的障礙。讓我找一個學生常犯而令人啼笑皆非的問題來談談。

以下為我讀過一些小學   生所寫的兩句古怪英文:

1. My father he very fat. (我父親他很肥)
2. I and my sister very like eat oranges. (我和妹妹很喜歡吃橙)

以上兩句之所以古怪,全因為是中文式英語,俗稱Chinglish (即Chinese English的合成字) ,句子都是從中文直譯過去的。外國人不會那樣寫,他們會寫成:

1. My father is very fat.
2. My sister and I like to eat oranges very much.

Chinglish正是不懂語文之間文法差異的產物。不懂英文文法,也是學生搞不好英文的問題癥結。弄不明文法結構,會直接影響訊息的接收,小則可能引人發笑,大則可能引發戰爭。所以文法,是所有語文學習的基礎,家長不能不知。

那你會問,怎樣才可以把孩子的英文文法搞好?我的意見是:多讀多做。多讀,即是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多做,即是大量做文法練習。閱讀習慣需要慢慢培養,效果亦因人而異;但多做文法練習,成效可立竿見影。家長只須為孩子選擇一些優質的文法練習,並配合適當的時間及分量安排,孩子自然會潛移默化,吸收到好的英文,這樣,上述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作者: davidmimi    時間: 10-9-25 08:09     標題: 喇沙前副校長轟教育局學生英文退步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港生的英語水平,不時被僱主批評每況愈下,情況令人關注。資深英文教師、傳統名校喇沙書院前副校長趙榮德昨批評,教育局不鼓勵學校教授英文文法,又錯誤地「硬銷」毋須操練英文,已令本港學生的英語水平大大退步。他又指,程度較差的中學生寫一句英文句子,竟有近十個錯處之多,亦經常出現港式英語。趙榮德呼籲,學校必須教授英文文法及拼音。

  趙榮德昨出席第二屆書籍博覽的英語講座時透露,他曾經在課堂上教英文文法,及後竟遭視學官勸喻,不要再將有關內容列入課程範圍,「現在教育局不鼓勵學校教英文文法,大家只好各自為政,但不少學校都不敢繼續教(英文文法)」。

  他認為,如果學生不學習英文
文法,會對句子的結構毫不認識,連主詞、動詞、形容詞也弄不清楚,結果令英語水平大為下降。

  他指出,與以往有學習英文文法的學生比較,現時部分學生寫一句英文句子,出現港式英語已是「家常便飯」,他們甚至可犯下近十個錯處,更有人不懂寫一句完整句子,情況令人憂慮。

  他又稱,現時大部分學校均不會教授英語拼音,令學生滿口錯音,「這個現象很奇怪,學生往往驚自己讀錯,於是便不敢開口說英文。」政府自十年前推行母語教學,令中文中學的學生接觸英語機會減少。趙榮德強調,學好英語的不二法門是多操練,「教育局推銷英文的方法大錯特錯,英文不是一種知識,不可以即食,必須不斷重複做才會做得好。」

  他認為,各學校應教授英文文法及拼音,而學生平日亦可從趣味中學習英語,例如朗讀文章、集中閱讀某個作家的英文書、每天以英語撰寫一封電郵、參加遊學團等,來提升英語水平。

 2007/12/31
(source:www.singtao.com)


作者: awah112    時間: 10-9-2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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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25 11:11

Eviepa:

你說 ... //

// 只要中文有小學 畢業程度,就能理解到,趙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是鼓吹完全放棄閱讀,而集中火力去做文法練習。//

再看你引述趙先生的說法 ...

// 那你會問,怎樣才可以把孩子的英文文法搞好?我的意見是:多讀多做。多讀,即是大量閱讀英文故事書;多做,即是大量做文法練習。閱讀習慣需要慢慢培養,效果亦因人而異;但多做文法練習,成效可立竿見影。家長只須為孩子選擇一些優質的文法練習,並配合適當的時間及分量安排,孩子自然會潛移默化,吸收到好的英文,這樣,上述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這是指如何把英文文法搞好, 不是說全盤英語學習.

又比對你的比喻 ...

// 醫生說:「有兩種藥都『有可能』醫好你兒子的病,A藥不知能不能醫好,就算醫得好,也要吃藥吃很久才能將病癥消除;B藥則不但藥到病除,而且長期服用,更有固本培原之效。」//

小學生都明的, 還要引例解釋.  你的理解我不說了, 免笑話陸續有來.  

或看事實, 學校功課, 也有用坊間練習.  功課的原意如何, 除希望學生反覆練習, 把學過的記上, 還有是從功課或練習上, 知道學生進度對錯, 加以立時矯正.  是否有立竿見影之效.  

又説回閱讀培養, 是否要長期而作.  這點家長皆知, 不是笑話吧?  「培養」一詞指長期而言, 不能立竿見影, 不是笑話吧?   舉你女兒為例, 從小一開始已作精心閱讀培養, 但上到中學還對英文閱讀有抗拒, 是你前說過的, 不是笑話吧?  同樣小時培養子女閱讀的家長, 如 stccmc 或 stjoboldboy, 你說他們女兒英語能力比你女兒強上幾倍, 不是笑話吧?

以你說過的事實為據, 同樣要長期培養, 效果不同.  那麼趙先生所說 : 「閱讀習慣需要慢慢培養,效果亦因人而異.」, 沒說錯吧.  這是眾人皆知的事實和常理, 當然也不是笑話吧.

這種通識常理, 我也不用刻意理解.  但你刻意只以一段文章對人曲解, 解法又異於通識常理, 不是笑話, 算是「奇文共賞」!    正如你指我理解連小學生不如, 真是笑話!

曲解加上人身批評攻擊, 你不覺誹謗, 言由你想, 當然可以.
作者: eviepa    時間: 10-9-25 11:36

囝囝爸:

趙德榮所指的是英文寫作能力,他在文中指出只要集中火力做文法練習,完全不用英文閱讀,就能寫出一手好文,而不是你講的只是文法!

這與我所見的完全不符。正如我常常講,和我一起畢業的同級同學,每一個都是按照趙先生所提倡的做大量文法練習所培養出來的,到升中時,每個都是近乎英文文盲,每個都是文法差勁,每一個都不能簡單地表達自己。這就是拜這種方法所賜!!

難道這樣你也看不見嗎?

eviepa
作者: stccmc    時間: 10-9-2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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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25 12:24

Eviepa:

你言我見, 或資深英語教師一言一句, 也不重要, 不能改變一般現實, 但可參照現實.

你畢業於二三十年前, 世界社會經歷了有史以來巨變和高速發展, 語文教育如是, 為何還應用於現時比較.  

有時間今晚再談.
作者: eviepa    時間: 10-9-25 13:07

囝囝爸:

趙先生在這段文章所表達的是,只要集中火力做文法練習,寫文章就會好,就一定能夠好好地表達自己。他在文中,將能否好好掌握文法,和寫作能力劃上等號。大家都知道一個寫文高手,其他方面也大概弱不了那裡。

從前、現在都是沒有兩樣,我所眼見的,是大量只做文法練習,少閱讀的學生,寫文章不單表達能力不足,而且文法差勁。而這絕非個別例子,而是相當普遍的現象,今天的band 3中學也有相當比率的學生是大量做文法練習培養出來的。趙先生的論點根本蒼白無力。

你要記住,誹謗不像普通批評對方,而是一個嚴重的指控,對舉證的嚴謹情度要求極高。如果你只批評,我根本不會花我寶貴時間回應,但現在牽涉到我會否犯官非,牽涉到有沒有網友被你這種言論嚇怕而不敢暢所欲言,是較為大是大非的問題,我才不得不回應。但你所舉的,距離能作誹謗指控的,相距十萬八千里。我唯有猜想你企圖用誹謗來限制我的言論自由。

eviepa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25 20:23

Eviepa:

免阻人分享, 這是我對你在「培育好男孩」申訴文章的回應.

網上討論, 光明正大, 正面交鋒,  為什麼要到他人的培育兒子的題下去申訴.  你又想用你一貫方法, 引說他人的好, 說成同道, 引人入局,  幫你一把?   他人已納於正道, 善意分享, 你還想把人拖入你討論亂局之中, 再置人於險.  你已經不是單打獨鬥, 還要增添助力, 不是覺理屈詞窮吧.  

你說 ... //

// 需知道有很多網友,特意來此找尋理想的教育方法作參考,如果這裡只有上述的兩種人,沒有新思維,新做法,所講的都是大家都懂、都耳熟能詳的,那麼根本不會有多少人願意花寶貴的時間來此取經、交流。//

你常引用幾十年的身邊個案, 推廣大家都懂的閱讀, 是否新思維, 新做法.  在你心中, 不是有兩種人或方法, 只是有如你單一的人, 單一的法.  只以你做和你見為參考垓心, 排斥其他, 不用廣濶開去.  叫能算是新思維, 新方法, 實則是傳統兼古舊.

// 去年初,一個資深版主告訴我,有鮮明立場的,就免不了受攻擊,這是定律。 //

版主和你的私下說話你也說了出來, 誰人還會敢和你私下分享.  

愛國團體也有鮮明立場, 立場當有對錯, 冇立場也會受到攻擊.  你對其他家長方法, 親友, 同學, 網友, 趙先生的評擊,  多是你自發的, 不是一定他們有鮮明立場引起吧.

我想你真是有鮮明立場, 或我說是特殊意念.   我反對你獨讀為大的意見, 如你真有開放思維, 也應有寬容去看其他, 不要堅持獨一, 其他家長才有多樣參考.

我對你的批評, 是你的口是心非, 你對其他人的刻意批評, 不為大眾, 只為標楊己法, 但又看成自己普渡眾生的公義行為, 實則損人利己.   你教育女兒某些方法, 也引起不同家長和你激烈爭論, 我已不便參與其中.  家長對你激言, 或被封戶, 想錯在他們, 但誰人引起.   其他不少長期在此資深家長, 不少子女學業有成, 為什麼不受攻擊, 就因為他們是和稀泥, 沒有立場, 沒有方法?   

// 這就會令一小撮人覺得「你即係話我教仔教得唔好」。引來攻擊。//

你不要轉移視線, 沒有人教兒育女會十全十美, 你或自想可以.  亦沒有一小撮人可以反對教兒育女的學習分享.  

你還不自知, 引來攻擊, 就是你不斷批評「他人教仔唔得」.   你的姊姊、 你女兒小學和中學同學、 你大學同學、 要子女做練習, 溫習, 補習的家長、教英語的資深老師, 都受到你批評.   你有此想法, 就是你教女十全十美的好,  又要堅持, 所以才和幾位家長在不同學習或行為教導上激辯, 不肯言敗.  

//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怕受人批評又要四處申冤訴苦, 就不要不斷去批評別人.
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25 20:51

Stccmc:

// 這是雞和雞蛋的問題。  一成不變,學習方法十年如一日,如何打破惡性循環。 //

十年如一日, 以你性格, 都可以忍, 學校必有其他可取之處.   小兒幸運, 小學不時改善, 有良性循環.

// 我推崇的,相信這裏一部份家長也推崇的,是良好英語學習,由家開始。如何開始? 由大量課外閱讀開始,不是得閒做完補充練習才做,做完文法練習才做,是有空便做。 //

你的理想, 不是我見現實.  補習天皇當道, 世情如此, 怎能事事理想.  奢望的事不說了.  我的理想是要小兒課外有充足時間於溫習、音樂、運動、其他益智活動, 全人發展.  還有親子時間.  課外加強學習的, 香港教育下, 他喜歡自發可自發, 我不會加重.

// 小女絕不是資優,精英,在中文小學讀,現在綜合英語能力之強是比對由趙生所推崇的文法練習學生而言。我認為我女兒得,你們的孩子一樣得。如果多些孩子可以用閱讀為本,放棄操文法練習,補充 (至少小學而言),學校 readers 才有機會提升至配合到年齡。 //

承你貴言, 香港教育有救了.   推動閱讀, 千年不變, 近年香港更全力而為.  但物質社會, 萬般引誘和娛樂, 更難而為.  趁小朋友未進入花花世界, 是培養閱讀的好時機, 努力但不要祈望過高.
作者: stccmc    時間: 10-9-2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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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囝囝爸    時間: 10-9-25 23:29

Stccmc:

每人的要求不同.  家長而言, 有人追求名校, 有人找適合學校, 有人安於普通學校, 有人失於選擇.   對子女學習, 有人極度吹谷, 有人信心滿滿, 有人輕鬆而為, 有人惶恐終日, 有人無助無援.

我不知我做法如何, 小兒學習也分享不少.  我有自己的準則目標, 達到了則可以了, 少去比較.   你可以話我要求低,  但我覺算輕鬆而為, 能做到一般水準以上, 已覺順境滿意.  這是我和小兒快樂之道.

小兒多年學習過程中,  親朋同學, 見個不少其子女學業、或語文、或音樂、或家教等成功個案.  依照而為, 我信我能可以, 令小兒更能進步.  我之不為, 有我想法原因, 不爭朝夕, 其他的不細說了.  

對其他學習有成者, 如你多參考其方法歷程, 或會是你想像之外.

你說 ...

// 我對這種「全力而為」有保留。過去小雜看看有幾多題目是有「文法班」,Grammar,練習,補習? //

全力而為, 是指教育政策、理想教育家和如你的有能家長.  但正如我回應你前文所說,  世情如此, 怎能事如你想.   現實的家長還是愛立竿見影, 怕食功夫多的長煲無米閱讀粥, 奈何!

你又看 BK 新開的中學版, 傳統多操教學的名校當道, 新理念可說和可憧憬的不多.  小學一樣, 以前當初的一股新理念熱潮已減退, 現又是傳統當道.    這是現實, 如你開間以閱讀為主學校, 語文有成, 當會帶起家長閱讀追風.   但其他科目又如何, 可同步而進?  一可入到要又文又武的理想中學?
作者: stccmc    時間: 10-9-26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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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epa    時間: 10-9-26 09:12

囝囝爸:

我很久以前已經決定再也不會花時間回應你任何東西。今次是例外,是因為牽涉到誹謗這嚴重指控,亦牽涉到有沒有網友會被你這種言論嚇得不敢暢所欲言。所以根本我不會和你爭論甚麼是理想教育,而只是澄清有甚麼才是誹謗。

像你這樣的受過現代香港教育的人,如此不尊重言論自由,實在少有,對你提出一些薄弱的證據,來說我誹謗,對此我實在反感!!

一個資深版主對我說,「有立場的人會被人攻擊」,你覺得是秘秘嗎?為何不能拿出來講?就是你這種莫名義其妙的取態,我根本就不會和你討論問題。

不知你知不知甚麼叫「寧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開罪了我,我的處理方法是以後不和這網民交談,但開罪了某些人,就召來連綿不斷的單方面攻擊。

不過我尊重言論自由,只要不犯版規的話,只要不再有一些牽涉到大是大非的問題,連綿不斷的單方面攻擊我過是會容忍的,不過我就不會花時間回應。要做君子、要做小人,你決定吧。總之,如無意外,我不會對你作出任何回應,So long。

evi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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