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article related to a recent debate. 【大公報訊】記者呂少群報道:港大同學會書院拒收結龍小學學障生事件,令人質疑「一條龍」機制形同虛設。作為最終監管者的教育局,對於直資一條龍學校收生的立場飄忽,由最初堅持應全數收取結龍小學的全部學生,近日改為接受「最終會全數取錄其聯繫小學的小六畢業生。」 向教育局確認以一條龍模式(中學全數收取結龍小學生)營辦的港大同學會書院和小學,被揭發去年致函十多名學生(包括三名學障生),指他們成績不達標,「尚未具備足夠條件升讀」,小學部隨即向家長提供三十多間中學供選擇派位,並通告若參加中學派位則不能保留升讀書院的權利。 事件經家長投訴和傳媒報道後,小學部改稱參加派位的仍可通過第二輪推薦、留級一年和暑期英語班而升讀。身為該書院和小學校董的馮可強稱,六月底可通知十多個在第一輪落選的學生升學安排。 不過,事件卻揭發入讀直資一條龍小學並不能全部升讀結龍中學,全港十一條直資龍,逾半表示不保證百分百升讀,港大同學會書院和小學則不作回應。 當年有份制訂「一條龍」辦學模式的前教統會委員曹啟樂說,理論上結龍學校「一定要全部收取有關學生」。前教統會委員、港大畢業同學會教育基金委員戴希立則否認「一條龍」機制變樣,因為「直資和私立學校有收生自主權,可自行決定全部收取或有條件取錄結龍學校學生,但必須向家長交代清楚並取得協議。 直資學校自訂標準 有港大同學會書院校董坦言,個人希望收取有關學障生,奈何校董會有兩派意見,「有一批人想辦精英學校,我認為把平庸學生教成天才,才是了不起。」 對此事件,教育局的立場值得關注。去年十二月,回覆本報記者查詢時,「教育局發言人說,採用『一條龍』辦學模式的中學應收取全數小學部的學生。」 今年四月十四日,教育局覆函投訴事件的家長鄺倩萍:「採用『一條龍』辦學模式的中學,須全數收取小學部的學生。」教育局近日回覆本報記者時稱,直資學校可自訂收生標準,「不過,須確保家長充分了解這些入學標準。」並說,直資學校有權根據校本需要,訂定適用於所有學生的升班或留級要求。最新說法是:「該校最終會全數取錄其聯繫小學的小六畢業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