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舉報了....心舒服了 [打印本頁]
作者: ChiFungMom 時間: 08-6-19 07:34 標題: 舉報了....心舒服了
在這星期多看了各家長既debate, 仍然有部份人覺得借地借沒有錯.
為避免助長這歪風, 我已舉報了已知借地址而抽(偷)了本來屬于別人名小學之人士.
心.....舒服了.
希望各家長亦能身教.
錄自CJ7,
「我們雖然窮,但我們不打架、不去偷,我們不去搶,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我們不會拿,你要努力讀書,將來做一個有用的人!」
作者: cheungll 時間: 08-6-19 08:32
原文章由 ChiFungMom 於 08-6-19 07:34 發表 
在這星期多看了各家長既debate, 仍然有部份人覺得借地借沒有錯. 為避免助長這歪風, 我已舉報了已知借地址而抽(偷)了本來屬于別人名小學之人士.
心.....舒服了. 希望各家長亦能身教.
錄自CJ7, 「我們雖然窮,但我們 ...
ChiFungMom:
我支持你,也很佩服你的勇氣,雖然有人用到「因果循環」和「報應」來嚇你,你也沒有退縮。
為甚麼不應該借假地址為子女申請學校呢?答案不是很簡單嗎?就是因為不應該說謊,更不應該教子女說謊呀!
詭辯者的「理據」可真多:
1. 這是歧視住在偏遠地區的家庭
2. 人人都交稅,為什麼我不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學校
3. 朋友來的,你舉報他,他真慘,沒有帶眼識人
4. 很多家長希望確定有學位才搬到該區住
5. 大家都是想子女好,為何要針對這些家長呢?
就是因為有這些家長,所以幾個「重災區」原本只有幾百名適齡兒童,變成千幾人去抽,政府公報82%學童獲派頭三志願,但只在元朗等偏遠地區才是這樣。許多住在「重災區」的小朋友派到排十幾位,甚至沒有填的學校。
社會上奉公守法的家長其實還有很多,他們為了想入心儀的學校,會預早搬到該區,又或者放棄抽籤去讀直資或者私校。這班有integrity 的家長才是為子女好。
為什麼要針對借假地址的人?就是因為借假地址的人用不正當手法剝奪了其他家長的權利。
政府的任何政策或措施都無法讓100%人滿意或覺得公平,雖然現行的派位機制有弊病,但這是否可以成為家長用假資料申請的「理據」呢?如果每個市民一旦覺得政府的政策或法例對他自己不公平(或不利於個人)就不遵守和不擇手段地達成自己的目的,試問這個社會會變成怎麼樣?難道這是我們想教導子女的嗎?
[ 本文章最後由 cheungll 於 08-6-19 08:33 編輯 ]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08:35
首先我想講我反對那些不跟遊戲規則的人!
很難講你咁做法是對與不對, 法理上你絕對冇錯. 但被人舉報的小朋友的下場, 必定比起那原區居往但抽不中心儀小學的小朋友來得悽慘.
對嗎?
若你說他/她本是"偷"回來, "食得咸魚抵得渴", 比人取消都係"抵死", 我冇說話講!
有個有趣問題, "舉報了....心舒服了", 若果那家長係你的兄弟姊妹, 那小朋友是你的侄仔或姨生仔, 你同樣會'舉報了....心舒服了"嗎?
作者: ysnmama 時間: 08-6-19 09:09
借地址的人有很多理由支持自己. 舉報他人的一樣也有很多理由去支持自己
我自己不會借地址也不贊成, 卻理解別人為何要借地址
作者: Charlotte_mom 時間: 08-6-19 09:36
如果樓主之前真係覺得唔開心, 而家做左, 心裡無左個結, 都好應份丫
作者: Krystal 時間: 08-6-19 09:49
原文章由 cheungll 於 08-6-19 08:32 發表 
ChiFungMom:
我支持你,也很佩服你的勇氣,雖然有人用到「因果循環」和「報應」來嚇你,你也沒有退縮。
為甚麼不應該借假地址為子女申請學校呢?答案不是很簡單嗎?就是因為不應該說謊,更不應該教子女說謊呀!
詭辯者的「理據」 ...

作者: BillieBug 時間: 08-6-19 09:49
這些似是而非的詭辯,真是混淆視聽,是非不分!!
舉報了,就是伸張了公義!!
[quote]原文章由 cheungll 於 08-6-19 08:32 發表 
ChiFungMom:
詭辯者的「理據」可真多:
1. 這是歧視住在偏遠地區的家庭
2. 人人都交稅,為什麼我不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學校
3. 朋友來的,你舉報他,他真慘,沒有帶眼識人
4. 很多家長希望確定有學位才搬到該區住
5. 大家都是想子女好,為何要針對這些家長呢?
作者: 馬媽媽 時間: 08-6-19 09:49
I appreciate what you have done....
原文章由 ChiFungMom 於 08-6-19 07:34 發表 
在這星期多看了各家長既debate, 仍然有部份人覺得借地借沒有錯.
為避免助長這歪風, 我已舉報了已知借地址而抽(偷)了本來屬于別人名小學之人士.
心.....舒服了.
希望各家長亦能身教.
錄自CJ7,
「我們雖然窮,但我們 ...
作者: Krystal 時間: 08-6-19 09:52
原文章由 Charlotte_mom 於 08-6-19 09:36 發表 
如果樓主之前真係覺得唔開心, 而家做左, 心裡無左個結, 都好應份丫
同意 , 好簡單的道理.
你有你的權去借人地址,人地都有咁o既權去舉報你.
但唔知點解依加已經演變到-借人地址大條道理 ,
舉報人者比人話出賣朋友 , 冇義氣 .
[ 本文章最後由 Krystal 於 08-6-19 10:05 編輯 ]
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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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乳猪媽媽 時間: 08-6-19 10:09
原文章由 ha8mo 於 08-6-19 09:55 發表 
搞到我愈來愈有興趣
睇下申請表度講有關「住址」既定義
因為真係好多人有幾個物業
佢唔一定租出去
但可以每度住下
又或者我A區有物業
但我去B區租個籠屋套房住下
我又可否申請B區既學校呢? ...
我相信呢個正係政府唔願刑事化的原因. 一旦刑事化, 就必須清楚定義居住, 否則拉上法庭就有無數爭執: 一週住三日算唔算, 三日算, 咁一日算唔算? 每日出入但唔過夜算唔算? 報名後搬走咗算唔算?
作者: 牽牛花 時間: 08-6-19 10:13
據我所知, 今年比地產玩串party (借地址成為商業活動), 所以今年會查得好勁, 報假地址的家長要有心理準備, 現在教育局全力抽查, 所以要有兩手準備。
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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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ungll 時間: 08-6-19 10:16
法律總有破綻,公道自在人心。
世上就是有太多人找灰色地帶「搵著數」才這樣亂。
真矢老師說:為什麼要讀書?
因為要學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人啊!
作者: gwan 時間: 08-6-19 10:22
If you saw someone stealing, you report to the police, should you be blamed for that??
I agree people may have double standards when it comes to their own friends/relatives
有個有趣問題, "舉報了....心舒服了", 若果那家長係你的兄弟姊妹, 那小朋友是你的侄仔或姨生仔, 你同樣會'舉報了....心舒服了"嗎?
I may not be the one to report my own relatives or friends, but if they get caught(like reported by another informer)........I would not blame the informer and my heart would not feel 'uncomfortable' because people should be responsible for their own actions. But if I know beforehand, I would stop them from doing it. I have successfully convinced one of my friend not to use false address this year.
You know how frustrated when you see some people got in a good school by using false address and boasted about it shamelessly.........they even teach other parents how to do it and comment " you are stupid if you don't do it"
作者: alcusmama 時間: 08-6-19 10:24
無限支持,謝謝你維持公義‧
作者: TWMa 時間: 08-6-19 10:26
delelte!!!
作者: 晴晴的媽媽 時間: 08-6-19 10:35
原文章由 cheungll 於 08-6-19 10:16 發表 
法律總有破綻,公道自在人心。
世上就是有太多人找灰色地帶「搵著數」才這樣亂。
真矢老師說:為什麼要讀書?
因為要學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人啊! ...
我絕對同意cheungll的講法!
那個世界太多唔公平的事,個個人都為自己的利益作出發點,
不顧其他人
,我們的下一代會變成怎樣???
作為父母、老師都不作好的榜樣,以身作則,遵守規則,
下一代的世界咪變成森林?
能站出來舉報是勇敢的做法!我絕對支持!
晴晴的媽媽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0:35
原文章由 gwan 於 08-6-19 10:22 發表 
If you saw someone stealing, you report to the police, should you be blamed for that??
I agree people may have double standards when it comes to their own friends/relatives
有個有趣問題, "舉報了.... ...
Agreed with gwan.
但我一係唔做, 一做就做到底.
一係唔舉報, 若舉報了就"頂天立地"咁同被舉報的人講係我舉報你嘅! 重要同番自已仔女講我做了樣正義的行為,咁先算係向小朋友作身教, 做事要頂天立地, 出得出怕"咩"認, 偷偷摸摸舉報人, 點算頂天立地!
作者: circleda 時間: 08-6-19 10:56
照你咁講, 如果做父母既去偷去搶, 咁都因為有仔女而唔使罰!?


直係有無搞錯!! 

原文章由 Childhood 於 08-6-19 08:35 發表 
首先我想講我反對那些不跟遊戲規則的人!
很難講你咁做法是對與不對, 法理上你絕對冇錯. 但被人舉報的小朋友的下場, 必定比起那原區居往但抽不中心儀小學的小朋友來得悽慘.
對嗎?
若你說他/她本是"偷"回來, "食得咸 ...
作者: LingChiBaBa 時間: 08-6-19 11:01
其實來來去去那係果幾間熱門學校,EDB應該主動抽其中一兩間學校,將所有被派去的小朋友的家庭全check,咪唔駛舉報朋友,又無義氣呀...問題出現囉。
我想問贊成借地址的人是否有借地址申請?
(我無expect有人答我。
)
LingChiBaBa
作者: circleda 時間: 08-6-19 11:05
關頂天立地物事?
這只是應做之事, 為何要對他人或子女強調"我做了樣正義的行為"? 難道平時多行不義嗎?
原文章由 Childhood 於 08-6-19 10:35 發表 
Agreed with gwan.
但我一係唔做, 一做就做到底.
一係唔舉報, 若舉報了就"頂天立地"咁同被舉報的人講係我舉報你嘅! 重要同番自已仔女講頂天立地,咁先算係向小朋友作身教, 做事要頂天立地, 出得出怕"咩 ...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1:10
如果做父母既去偷去搶, 咁就一定要受罰啦!
我只想講, 對於一個和自己認識的家長同小孩, 我就唔忍心舉報佢地.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舉報與否, 但有勇氣舉報者, 會有勇氣光明正大向被舉報人講嗎?
原文章由 circleda 於 08-6-19 10:56 發表 
照你咁講, 如果做父母既去偷去搶, 咁都因為有仔女而唔使罰!?


直係有無搞錯!!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1:15
原文章由 circleda 於 08-6-19 11:05 發表 
關頂天立地物事?
這只是應做之事, 為何要對他人或子女強調"我做了樣正義的行為"? 難道平時多行不義嗎?
咁我想問你, 你若舉報完人地, 你會否向"被告"講嗎?
若你的另一個朋友, 將會向"被告"講係你告發佢, 你ok嗎?
作者: cherriemama 時間: 08-6-19 11:19
有冇想過點解被人舉報的小朋友會有如此悽慘下場??? 如果佢父母唔係做出呢d不當行為在先, 又點會被人舉報, 點可以怪人??? 要怪就怪自己! 係佢自己害到自己小朋友落得如此下場! 虛報之前好應該明白自己要冒上被人揭發o既風險, 大家成年人要為自己所做o既行為負責, 最終被取消學位都係咎由自取!
原文章由 Childhood 於 08-6-19 08:35 發表 
被人舉報的小朋友的下場, 必定比起那原區居往但抽不中心儀小學的小朋友來得悽慘.
...
作者: 991129 時間: 08-6-19 11:19
原文章由 cheungll 於 08-6-19 10:16 發表 
法律總有破綻,公道自在人心。
世上就是有太多人找灰色地帶「搵著數」才這樣亂。
真矢老師說:為什麼要讀書?
因為要學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人啊! ...

作者: 麟媽媽 時間: 08-6-19 11:22
如果你個仔默書時,
比佢最好既同學偷睇,
你會點教個仔呢?
1.唔忍心破壞雙方感情,唔好舉報。
2.為免引起尷尬,課堂後才舉報。
3.錯便是錯,當場舉報,無朋友做也在所不計。
原文章由 Childhood 於 08-6-19 11:10 發表 
如果做父母既去偷去搶, 咁就一定要受罰啦!
我只想講, 對於一個和自己認識的家長同小孩, 我就唔忍心舉報佢地.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舉報與否, 但有勇氣舉報者, 會有勇氣光明正大向被舉報人講嗎?
...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1:24
原文章由 LingChiBaBa 於 08-6-19 11:01 發表 
其實來來去去那係果幾間熱門學校,EDB應該主動抽其中一兩間學校,將所有被派去的小朋友的家庭全check,咪唔駛舉報朋友,又無義氣呀...問題出現囉。
我想問贊成借地址的人是否有借地址申請?
(我無expect有人答我。
...
>>>.EDB應該主動抽其中一兩間學校,將所有被派去的小朋友的家庭全check<<<
同意, 政府應該主動出擊, 或立刻改例, 清楚定明"住址"定義, 將虛報例為刑事, 咁先可解決問題. 好似2手煙咁, 週圍又話"禁煙區", 但都冇人執法, 最好就禁止出售!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1:27
原文章由 麟媽媽 於 08-6-19 11:22 發表 
如果你個仔默書時,
比佢最好既同學偷睇,
你會點教個仔呢?
1.唔忍心破壞雙方感情,唔好舉報。
2.為免引起尷尬,課堂後才舉報。
3.錯便是錯,當場舉報,無朋友做也在所不計。
...
我會在 1或3作選擇, 但絕不會選2!
作者: silvia_ng 時間: 08-6-19 11:29
每個人有唔同價值觀, 我個人既價值觀就覺得樓主做得非常好!
為人父母, 總會將自己既價值觀教返比自己既小朋友。如果父母都其身不正, 第日自己受返。
如果係自己親戚朋友會咁做或將會咁做, 作為知情者, 一早就會勸佢唔好咁做。如果佢唔聽, 唔理.....WELL.....呢個朋友就同自己價值觀有非常大的不同....做咩朋友呢? 真係衰D咁講, 比佢見得我D仔女多都有影響呀!
再者, 最最重要一樣, 讀完果幾間"名"校, 小朋友係咪一定識飛先? 而且, 又會飛得幾高幾遠呀?
人生最主要既導師係父母, 唔係老師呀!
作者: cherriemama 時間: 08-6-19 11:30
我諗冇100%, 都99.9%係!
原文章由 LingChiBaBa 於 08-6-19 11:01 發表 
我想問贊成借地址的人是否有借地址申請?
(我無expect有人答我。
...
作者: 991129 時間: 08-6-19 11:31
原文章由 cherriemama 於 08-6-19 11:19 發表 
有冇想過點解被人舉報的小朋友會有如此悽慘下場??? 如果佢父母唔係做出呢d不當行為在先, 又點會被人舉報, 點可以怪人??? 要怪就怪自己! 係佢自己害到自己小朋友落得如此下場! 虛報之前好應該明白自己要冒上被人揭發o ...
Agree, the wrong result is not made the 舉報人 but as the kids' parents.....
作者: Sherryko9 時間: 08-6-19 11:33
唉!呢個問題真係具有爭議性!
太多舉例了!有人以"默書"為例,如果比著我,因洩及自己利益,緊係唔比佢作弊去舉報佢啦!
但亦有一例子咁講,父母去打劫,攞左D錢去買野食比小朋友,小朋友正食緊,警察到,是否一同要拉父母和小朋友?或者要小朋友嘔番出來?唉!總之,大人行為禍及小朋友,又或者有壞影响給小朋友....
舉報於情不合,不舉報於理不合!
作者: silvia_ng 時間: 08-6-19 11:34
原文章由 cherriemama 於 08-6-19 11:30 發表 
我諗冇100%, 都99.9%係!
哈哈, 我唸都冇咁大比例掛.....7成啦我估...
(因為未必有FD住果個網....咁就可能搭上搭上搭上搭...咁借
)
作者: silvia_ng 時間: 08-6-19 11:38
再講.....
我仲記得小時候老人家成日教我既....
小時偷針, 大時偷金.....
所以真係萬萬不能做一個壞榜樣呀!
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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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麟媽媽 時間: 08-6-19 11:46
我見大多學校實例,
都係選擇(2)架!
呢個只係人性表現,
係十分之直接既。
人要係公義同情義之間決擇,
又唔想傷及友情,尤其是細路仔,
比好朋友嬲左,慘過無飯食。
大人面對咁既情況,暗舉有咩出奇?
對人,又或者工作上都遇唔少啦,
唔使舉報都登大字報嘛?
我地一向灌輸比仔女既「正確」觀,
就係黑白分明,所以你只選(1)或(3),
十分矛盾,double standard,
一係(1),一係(2)或(3),
你又(1)又(3),咁教亞仔點明呀?
原文章由 Childhood 於 08-6-19 11:27 發表 
我會在 1或3作選擇, 但絕不會選2!
作者: cherriemama 時間: 08-6-19 11:50
香港邊有咁多寄人籬下而又咁好彩住正名校網??? 如果真係冇水電煤差餉地租.... 教署最終會要求你宣誓, 一旦宣誓, 就要負上法律責任, 被人查到係假地址就屬刑事!
原文章由 ha8mo 於 08-6-19 11:43 發表 
如果寄人籬下點算?
例如冇水電煤差餉地租
銀行或債主STATEMENT受唔受架?
作者: 麟媽媽 時間: 08-6-19 11:50
呢樣教局幫你諗埋,
比如亞仔比亞嫲揍,
住他區,你交表時,
比埋你自己張出世紙,
同埋你亞媽既身份證,
你亞媽既住址證明,
咁樣教局一樣接受。
原文章由 ha8mo 於 08-6-19 11:43 發表 
如果寄人籬下點算?
例如冇水電煤差餉地租
銀行或債主STATEMENT受唔受架?
作者: Charlotte_mom 時間: 08-6-19 11:50
我女試過唔知訂, 評估睇隔離, 老師見到, 同2個家長"傾計"
攪到同學仔(俾人睇果個)無啦啦俾媽咪鬧, 我都好唔好意思, 雖然老師無要求, 不過我自己提出俾0分
錯左就要承擔架啦!
原文章由 麟媽媽 於 08-6-19 11:22 AM 發表 
如果你個仔默書時,
比佢最好既同學偷睇,
你會點教個仔呢?
1.唔忍心破壞雙方感情,唔好舉報。
2.為免引起尷尬,課堂後才舉報。
3.錯便是錯,當場舉報,無朋友做也在所不計。
...
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1: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1:59
原文章由 麟媽媽 於 08-6-19 11:46 發表 
我見大多學校實例,
都係選擇(2)架!
呢個只係人性表現,
係十分之直接既。
人要係公義同情義之間決擇,
又唔想傷及友情,尤其是細路仔,
比好朋友嬲左,慘過無飯食。
大人面對咁既情況,暗舉有咩出奇?
對人,又或者工作上都遇唔少啦,
唔 ...
我選1或3, 並冇矛盾, 是否要見到所有錯事都去舉報?你出來做事, 是否見到你同事一有做錯, 就立刻去"暗舉"?你有冇試過最終都冇舉報. 講咗咁耐, 我只想講一樣野: 絕不會"暗舉"!
作者: 麟媽媽 時間: 08-6-19 12:01
當年亞仔得K.3,
幼稚園模擬小一默書,
你知維記無咩默架嘛,
亞仔又係唔知訂,
點止睇人,仲直頭問人呀!
外籍亞sir 一手抽起佢張紙,
話佢今次拎"Zero"!
亞仔喊到好淒涼,
我同佢講老師做得啱,
拎Zero 合情合理!
細時唔教,等佢大先教咩?!
原文章由 Charlotte_mom 於 08-6-19 11:50 發表 
我女試過唔知訂, 評估睇隔離, 老師見到, 同2個家長"傾計"
攪到同學仔(俾人睇果個)無啦啦俾媽咪鬧, 我都好唔好意思, 雖然老師無要求, 不過我自己提出俾0分
錯左就要承擔架啦!
...
作者: silvia_ng 時間: 08-6-19 12:03
原文章由 麟媽媽 於 08-6-19 11:46 發表 
我見大多學校實例,
都係選擇(2)架!
呢個只係人性表現,
係十分之直接既。
人要係公義同情義之間決擇,
又唔想傷及友情,尤其是細路仔,
比好朋友嬲左,慘過無飯食。
大人面對咁既情況,暗舉有咩出奇?
對人,又或者工作上都遇唔少啦,
唔 ...
我...都會選2....
唔需要正面衝突, 又達到舉報目的, 何樂而不為?
政府都有罪案資料郵簡啦....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2:03
原文章由 cherriemama 於 08-6-19 11:50 發表 
香港邊有咁多寄人籬下而又咁好彩住正名校網??? 如果真係冇水電煤差餉地租.... 教署最終會要求你宣誓, 一旦宣誓, 就要負上法律責任, 被人查到係假地址就屬刑事!
...
一開始只須交水電煤係比機會人地作假, 應該只收差餉、屋契或租契先好.
作者: Charlotte_mom 時間: 08-6-19 12:04
講得arm, 襯佢仲有位錯時, 就應該俾小朋友知咩叫因果(真係唔慌唔因果喇今次)
何況家長犯錯? 過左18歲成年人黎啦, 做左咩事心中有數掛, 真係咁笨唔知有risk???
原文章由 麟媽媽 於 08-6-19 12:01 PM 發表 
細時唔教,等佢大先教咩 ...
作者: HY-Fans 時間: 08-6-19 12:16
五年前 我都聽到有個用假地址嘅個案
有一位巴巴閉閉嘅母親 成日响公司認叻 得罪人多 稱呼人少 好公開咁週圍講 會借朋友地址(佐敦)來幫個女抽31網st. mary 結果俾佢個囡好彩抽到
咁當然一定有人唔順氣啦 即時通知教處小一派位組 但要留下個人資料才可舉報 就是這樣便沒有再向教處那方面告發了 改為通知學校作調查 點知接電話位校務處女職員(好似話講嘢把聲像兔脣般發音的) 點都唔肯轉達這個訊息俾校長 語氣還很差 仲態度很不耐煩地怕你騷擾她
原來是不可"隱姓埋名"舉報的
就是這樣 他對這件事心有不甘多年.....
作者: cclbaby 時間: 08-6-19 13:18
又要驚又想報, 但又唔提供資料, 佢真係唔可以後悔啦﹗
原文章由 HY-Fans 於 08-6-19 12:16 發表 
五年前 我都聽到有個用假地址嘅個案
有一位巴巴閉閉嘅母親 成日响公司認叻 得罪人多 稱呼人少 好公開咁週圍講 會借朋友地址(佐敦)來幫個女抽31網st. mary 結果俾佢個囡好彩抽到
咁當然一定有人唔順氣啦 即時通知教 ...
作者: totochu 時間: 08-6-19 13:34
如果朋友借地址同我抽同一個名校網,抽同一間學校,我舉報佢係無義氣,咁佢分薄左我抽中的機會,令我孩子入唔到,佢又算唔算無義氣?
老實講,如果真有這樣的朋友,我未必會舉報佢,但我會好鄙視佢,也會鄙視那些支持佢咁做的人!
作者: ysnmama 時間: 08-6-19 13:45
如果借地址的朋友抽中了同區想入的名校. 而自己又同樣地抽中想入的同一區同一間名校. 還會舉報朋友嗎?
[ 本文章最後由 ysnmama 於 08-6-19 13:47 編輯 ]
作者: vienpa 時間: 08-6-19 13:55
版主做得十分正確....

作者: AS1210 時間: 08-6-19 13:55
想問下如果我用我阿媽既地址幫阿仔報小一, 算唔算犯法呢?
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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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tuitif 時間: 08-6-19 14:18
你做得很正確,社會要講法治才會進步,要借地址的人知道他做的事是錯誤的,亦會被人繩之以法,而且會得到懲罰的,以後才沒有人會借地址抽名校,公平是存在人心中。
如果每個人都話要講"人情"、"義氣"、"舉報朋友有報應"....香港為何要成立ICAC?做個貪污的臭港好了。
報應是有的,對那些借地址的人來說就是被人舉報。
原文章由 ChiFungMom 於 08-6-19 07:34 發表 
在這星期多看了各家長既debate, 仍然有部份人覺得借地借沒有錯.
為避免助長這歪風, 我已舉報了已知借地址而抽(偷)了本來屬于別人名小學之人士.
心.....舒服了.
希望各家長亦能身教.
錄自CJ7,
「我們雖然窮,但我們 ...
作者: LingChiBaBa 時間: 08-6-19 14:40
原文章由 daydream 於 08-6-19 14:02 發表 
不用問也應該知道用阿媽既地址幫阿仔報小一算是犯法呢
如果囝囝係阿媽湊咪唔犯法。
LingChiBaBa
作者: LingChiBaBa 時間: 08-6-19 14:42
原文章由 daydream 於 08-6-19 14:02 發表 
不用問也應該知道用阿媽既地址幫阿仔報小一算是犯法呢
如果囝囝係阿媽湊咪唔犯法。
LingChiBaBa
作者: littleeva 時間: 08-6-19 14:43
我問過教署 :
住址的定義是 "住"
就算有 2 個 or 已上自己名的物業. 而小朋友不是真正住在那 地方. 都不算住址 .
至於用 呀婆呀 ma /其他親戚的地址:
教署職員回答:
如果小朋友放學後是 呀婆呀ma 湊. 咁就可以. 但是必需由他們做
"鑑"護人. 即是由該親戚代替父母做小一申請人.
有關手續請自行問教署職員 or 睇web site .
果個職員話現行的小學學位分配的大前題 是 想小朋友入讀就近住處學校. 所以她回答我,就算我有2個物業,都係我的名.但唔係小朋友真正住在那裡. 都係唔得. 當然他們是不會真正check 小朋友是否住在那裡. 但個精神就係咁.
由於有信仰的關係. 我地最後沒有用其他任何 疑似合法的住址
至於 ma ma 的住址. 當然可以轉她做小朋友的 "鑑"護人, BUT 我當時沒有想過真係安排小朋友放學去 MA MA度直至我們放工. 所以我沒有用 MAMA的地址.
希望以上的真實例子解答了某些家長的疑問
原文章由 AS1210 於 08-6-19 13:55 發表 
想問下如果我用我阿媽既地址幫阿仔報小一, 算唔算犯法呢?
作者: ysnmama 時間: 08-6-19 14:50
派位時最終希望學生就近入學. 是可理解. 但又有誇區的部份及自行分配學位(計分)那部份. 教局也很矛盾.
原文章由 littleeva 於 08-6-19 14:43 發表 
我問過教署 :
住址的定義是 "住"
就算有 2 個 or 已上自己名的物業. 而小朋友不是真正住在那 地方. 都不算住址 .
至於用 呀婆呀 ma /其他親戚的地址:
教署職員回答:
如果小朋友放學後是 呀婆呀ma 湊. 咁 ...
作者: littleeva 時間: 08-6-19 14:58
YSNMAMA
您好醒喎. 舊年我唔識得咁樣問TIM. (都有D好奇, 想知佢會點答)
我只係HONEST 咁講佢知 我有 2個地址 是自己名 和有MA MA 的地址都是有名...
我話如果我用 ED 地址 得唔得..... 咁她還很詳細解釋比我知
WHY 唔得
原文章由 ysnmama 於 08-6-19 14:50 發表 
派位時最終希望學生就近入學. 是可理解. 但又有誇區的部份及自行分配學位(計分)那部份. 教局也很矛盾.
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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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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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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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rriemama 時間: 08-6-19 15:17
教署會突擊家訪ga! 唔通次次都咁o岩出o左街咩! 其實要check好容易, 只要翻查大廈閉路電視就知有冇講大話!
原文章由 ha8mo 於 08-6-19 15:09 發表 
咁實在太易辦
晌阿婆床邊放多個枕頭
地下放多對拖鞋
廚房多套碗筷
廁所多條毛巾
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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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hHiLLmom 時間: 08-6-19 15:43
想問各位, 囝囝現k2, 住新界區同婆婆同住. 現打算待囝囝讀完k3後搬去嫲嫲附近 (九龍區), 現尚未買樓, 預明年年頭才買樓. 想問若自行派位失敗, 我可否用嫲嫲地址報統一派位? (將來囝囝會由嫲嫲湊放學, 我們放工會湊他回家瞓). 謝謝解答.
作者: Charlotte_mom 時間: 08-6-19 15:45
如果政府既definition係咁, 我真係覺得好攪笑lor -- 點解有d小朋友, 明明健康家庭有父母, 就可以搵舅父做監護人, 唔通父母湊唔到, 要舅父湊?
原文章由 daydream 於 08-6-19 03:02 PM 發表 
Only the address at which the kid is sleeping normally will be counted, i.e. only 小朋友放學後是 呀婆呀ma 湊 but the parents will take back the kid after work will not be counted.
作者: CWLC 時間: 08-6-19 16:37 標題: 回覆 #1 Charlotte_mom 的文章
父母要揾食
要舅父湊 無何攪笑
作者: 麟媽媽 時間: 08-6-19 16:44
係啦!書商好happy,
因為常識書又可以出新版。
我仔讀公共機構時教局轉左名但書未轉,
學校話跟書答又或者答教育局都當啱,
你知跟書答當錯的話d 家長實嘈架嘛,
但硬係唔諗吓,係d細路上堂唔留心吖?
又還是家長都唔知改左名?
原文章由 ha8mo 於 08-6-19 15:30 發表 
我想岔開少少話題
點解有部分人仲係成日「教署」咁叫
教署摺左好耐架啦
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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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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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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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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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WLC 時間: 08-6-19 17:17 標題: 回覆 #2 daydream 的文章
父母要揾食己經理由充分
唔通叫教局養
搵舅父做監護人有何好笑
作者: Charlotte_mom 時間: 08-6-19 17:20
舅父又唔係退休人士, 除非大富翁姐, 否則點解又可以湊仔唔駛做?! (湊過夜wor!)
香港有幾多人搵年青親戚湊仔呀?
原文章由 daydream 於 08-6-19 05:07 PM 發表 
You don't really understand what I meant. Not only the kid must be normally and actually sleep at the address, but also the 監護人 (i.e. the one who really takes care of the kid). However, if the 監護 ...
作者: circleda 時間: 08-6-19 17:21
即係話如果你識個朋友去偷去搶你就唔會舉報!?
點解要"有勇氣光明正大向被舉報人講嗎?", 我覺得匿名舉報好好呀!
原文章由 Childhood 於 08-6-19 11:10 發表 
如果做父母既去偷去搶, 咁就一定要受罰啦!
我只想講, 對於一個和自己認識的家長同小孩, 我就唔忍心舉報佢地.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舉報與否, 但有勇氣舉報者, 會有勇氣光明正大向被舉報人講嗎?
...
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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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rcleda 時間: 08-6-19 17:26
不會
如果佢知道, 我也會認, 呢d朋友唔要唔使恨, 盞教壞人.
原文章由 Childhood 於 08-6-19 11:15 發表 
咁我想問你, 你若舉報完人地, 你會否向"被告"講嗎?
若你的另一個朋友, 將會向"被告"講係你告發佢, 你ok嗎?
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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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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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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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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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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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rcleda 時間: 08-6-19 17:34
Why not 暗舉? To show your bravery?
咁當年你見葉繼歡坐你隔離檯食飯, 你唔會偷偷報警, 係會跳上檯大聲話我報警o勒!!!!!
原文章由 Childhood 於 08-6-19 11:59 發表 
我選1或3, 並冇矛盾, 是否要見到所有錯事都去舉報?你出來做事, 是否見到你同事一有做錯, 就立刻去"暗舉"?你有冇試過最終都冇舉報. 講咗咁耐, 我只想講一樣野: 絕不會"暗舉"! ...
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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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WLC 時間: 08-6-19 17:36 標題: 回覆 #1 ha8mo 的文章
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你正講出香港的實況
作者: ha8mo 時間: 08-6-1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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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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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7:40
原文章由 circleda 於 08-6-19 17:26 發表 
不會
如果佢知道, 我也會認, 呢d朋友唔要唔使恨, 盞教壞人.
你會認, 我好尊敬你, 敢作敢為敢認敢面對.
但若果那人不是你朋友, 是你的兄弟姊妹, 你會同樣大義滅親嗎?我好"老實"話你聽, 我唔會舉報佢, 所以我先前在"偷睇默書"那例子中, 選1&3.
作者: AhHiLLmom 時間: 08-6-19 17:40
咁我可以用咩地址報? 唔可以用婆婆地址, 因唔想囝囝跨區讀書. 謝解答~
原文章由 daydream 於 08-6-19 17:11 發表 
Of course not acceptable unless you have aleady moved to the same district of 嫲嫲 at the time of submitting application!
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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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429 時間: 08-6-19 17:43
You are right! Absolutely Right!
原文章由 cherriemama 於 08-6-19 11:19 發表 
有冇想過點解被人舉報的小朋友會有如此悽慘下場??? 如果佢父母唔係做出呢d不當行為在先, 又點會被人舉報, 點可以怪人??? 要怪就怪自己! 係佢自己害到自己小朋友落得如此下場! 虛報之前好應該明白自己要冒上被人揭發o ...
作者: 麟媽媽 時間: 08-6-19 17:43
你想用呢條橋?使唔使搵人送你一程?
原文章由 ha8mo 於 08-6-19 17:36 發表 
咁要點先可以
父母雙亡?
作者: daydream 時間: 08-6-1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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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hHiLLmom 時間: 08-6-19 17:56
用新界區的地址報, 即係要選番果區的小學. 如果出年 4,5 月先通知教局改地址, 咁到時仲趕唔趕得切選番新地址果區的小學? 謝解答 ~
原文章由 daydream 於 08-6-19 17:45 發表 
You must use your actual living address at the time you submit application BUT once you have already moved to a new address, you may IMMEDIATELY inform EB to change the address.
作者: cherriemama 時間: 08-6-19 18:27
笑C我!!!
原文章由 circleda 於 08-6-19 17:34 發表 
Why not 暗舉? To show your bravery?
咁當年你見葉繼歡坐你隔離檯食飯, 你唔會偷偷報警, 係會跳上檯大聲話我報警o勒!!!!!
作者: cherriemama 時間: 08-6-19 18:34
好好笑!
你差d送我一程....... 笑C o左!
原文章由 麟媽媽 於 08-6-19 17:43 發表 
你想用呢條橋?使唔使搵人送你一程?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19:12
你真係幾好笑!
乜係家虛報地址的家長好似葉繼歡咁有AK47咩?
比我見到葉繼歡, 我梗係"偷偷報警"啦, 佢對我生命構成威脅嗎!到佢比警察拉後, 要我出庭出証, 我會挺身而出, 出庭作証.
重有, 你未答我, 若你的兄弟姊妹, 係6月7日後先比你知佢虛報, 重抽到第一志願名校, 你會大義滅親嗎?你的親子姪喎?
我好老實同你講, 我不會咁做, 我唔會係網上扮正義, 現實就唔敢!
原文章由 circleda 於 08-6-19 17:34 發表 
Why not 暗舉? To show your bravery?
咁當年你見葉繼歡坐你隔離檯食飯, 你唔會偷偷報警, 係會跳上檯大聲話我報警o勒!!!!!
作者: CWLC 時間: 08-6-19 19:26 標題: 回覆 #1 Childhood 的文章
重有, 你未答我, 若你的兄弟姊妹, 係6月7日後先比你知佢虛報, 重抽到第一志願名校, 你會大義滅親嗎?你的親子姪喎?
我好老實同你講, 我不會咁做, 我唔會係網上扮正義, 現實就唔敢!
我也贊同的你的見解 孔子曾說一個沒親情的社會,很難想像是一個怎樣的社會
作者: mamawaga 時間: 08-6-19 20:06
ChiFungMom,



我支持你正義之舉 .可唔可以公開一下舉報o既具體手續呢?
原文章由 ChiFungMom 於 08-6-19 07:34 發表 
在這星期多看了各家長既debate, 仍然有部份人覺得借地借沒有錯.
為避免助長這歪風, 我已舉報了已知借地址而抽(偷)了本來屬于別人名小學之人士.
心.....舒服了.
希望各家長亦能身教.
錄自CJ7,
「我們雖然窮,但我們 ...
作者: Childhood 時間: 08-6-19 20:24
有咁多問題出現, 都係政府責任.
應該清楚定明報住址的定義, 再將虛報刑事化, 第一輪自行計分階段只可用屋契、租契、差餉作証明(水電煤好易改名), 再加人手逐一家訪, 還要求幼稚園向教局提供學生地址, 以作查証.
更提議政府, 唔好淨係對付小一, 應將學區範圍擴展到幼稚園, 所有非本區幼稚園生不得參加"學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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