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申請資格 (2008/09) | |
| 2008/09學年學券計劃的申請資格 | ||
| 2.1 | 申請學生必須 | |
| (a) | 是香港居民,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及 | |
| (b) | 於2005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並將會在2008/09學年就讀幼稚園。學童若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則不合符資格申請參加2008/09年度學券計劃。 | |
| 2.2 | 學券計劃不適用於持旅遊簽證、雙程通行證、學生簽證、父或母持學生簽證或旅遊簽證來港的兒童。 | |
原文章由 Yiuyiubee 於 08-6-14 17:56 發表
你小女應該今年10-12月考k1,之後會係09年3月-5月期間申請學券。
如果你讀既幼稚園有學券,學校會比form你申請,你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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