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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從報章讀到有關中一入學的報導,某校長談論收生的要求,其中一樣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由於鋼琴太普及,故不計作音樂技能」。雖然這好像已是不成文的規定,但正式在一位校長口中說出來,我也是第一次聽到。

小時候,如果在朋友中能懂得彈鋼琴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以前說音樂可以陶冶性情,彈鋼琴可以是興趣也可以是一技旁身,就算是讀書不好,也不怕將來找不到工作。但現在因為太普及而不能當作音樂技能,那應該當作什麼技能呢?難道是本能?如果李雲迪和郎朗知道自己的專長在香港中學原來並不代表音樂技能,他們又有什麼想法呢?

 

究竟什麼地方出了問題?家長?學校?制度?還是社會?

 

英文在香港也很普及,政府想普及普通話而推廣普教中,但玩樂器卻不能太普及,因普及不能令你特別,你不特別學校便少了優勢。以前沒有那麼多人學琴的時候,很多家長也會要孩子學鋼琴,因為多一樣技能便多一種優勢去爭取入學。 接著很多人會彈琴,便開始比較成績。「我的女兒只有三級鋼琴,陳師奶的女兒是五級,那我便給比下去了,女兒一定要考上五級。」

 

就是這些怕蝕底的心態,令到很多父母只要求孩子學鋼琴只要考得好成績便可以。只要他們不停練考試曲,也不管他們是否有興趣學,不練習或彈得不好便責備,但試問如果本身是沒有興趣又怎會投入,又怎會專心練習呢?我認識的年輕朋友中有很多也是五級鋼琴,但他們也只懂彈考試歌曲,對彈琴基本是沒有興趣的,只是小時候被父母強迫而學,到了中學便沒有學了。

 

到現在鋼琴太普遍了,很多人便追求特別或少人學的樂器,例如,豎琴、揚琴等等,愈特別愈應該學,懶理孩子是否有興趣。而學校也「配合」,你學的東西不特別,入學的機會便低一點。有些小學也推行強制性一人一樂器,不理會孩子是否有興趣,你多一項優勢便能容易升讀好的中學,從而對學校的地位也有所提升,完全忘掉原本學習音樂的本意。

 

其實音樂也好,繪畫也好,跳舞也好,這些應該是他們有興趣學習的,應該是沒有壓力的,課餘時間用來放鬆的,不應計較成績得失,孩子只需追逐自己喜愛的感覺,喜愛的興趣。試想想,如果李雲迪及郎朗是沒有興報而被迫學鋼琴,他們能有今天的成就嗎?

 

興趣是學習的原動力,沒有興趣自然提不起勁,那學習便變得痛苦了。

 

【編按:以上內容為作者之個人意見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