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登入
用戶名稱:
密      碼:
搜索
教育王國 討論區 備戰大學 一間沒有教育理想的屯門中學,宣道中學 ...
樓主: TuenMunResident
go

一間沒有教育理想的屯門中學,宣道中學   [複製鏈接]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88028
21#
發表於 14-6-12 21:00 |只看該作者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Rank: 3Rank: 3


259
22#
發表於 14-6-12 21:10 |只看該作者

回覆:rainysunny 的帖子

如果學校讓學生出席考試,反而扼殺了他們反思的機會。況且,學校管治過千學生,今天若此例一開,日後若其他學生觸犯校規,又同學校討價還價講權利,學校如何是好? 又如何服眾?



Rank: 1


29
23#
發表於 14-6-12 21: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一間沒有教育理想的屯門中學,宣道中學

給學生考了試又如何?到時不比分,扣分或修業,您猜他們不會說:既然比我考試為何扣分,修業?到時又開記招?那些議員更不知所謂,顛倒是非,教壞細路!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88028
24#
發表於 14-6-12 21:29 |只看該作者
唔好話學校啦~~小女學跳舞,都講明出席率不足,導師有權唔俾你考級試。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112766
25#
發表於 14-6-12 21: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TuenMunResident 的帖子

請教學生那一忽為善?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Rank: 5Rank: 5


1527
26#
發表於 14-6-12 22:33 |只看該作者

引用:+本帖最後由+TuenMunResident+於+14-6-12+1

原帖由 TuenMunResident 於 14-06-12 發表
本帖最後由 TuenMunResident 於 14-6-12 11:03 編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607/ ...
吾系病假,吾系事假,系曠課,"曠課" 是犯了非常嚴重的校規,已經是中六生,冇d責任感。吾好話考試啦,我地以前直頭可以踢出校啦。

而家d人樣樣都話投訴,又吾檢討下自已。

幫佢嗰d人,其實系害左佢。



Rank: 2


38
27#
發表於 14-6-12 22:40 |只看該作者
真可悲。有這樣的学生,還有這樣的議員。如果到学校考试只是想試一下自己的實力,何不花幾百元參加坊间補習社搞的模擬試。
学校對他们只有利用價值。連這數百元的剩餘價值他們也不放過,只可用可恥來形容。
他们何曾尊重過学校?
今天的香港就充满了這些只求權利,不管責任/義務的人,特别是一些倒是為非的議員。
可悲。

Rank: 8Rank: 8


15364
28#
發表於 14-6-12 22:5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黃巴士 於 14-6-12 23:19 編輯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机会係人地俾,……!如果真係知錯,就不應該埋怨或遷怒別人。重新整理自己吧!
與其說学校無情,不如話點解仔女会是其中一個! 真病或詐病,家長都年青過,騙不了人的! 既然都不尊重考試入場要求,又為何咁要争取考試資格呢?樓主都揭示了一個教育漏洞,操行係咪應同考試資格掛勾。教育不全是知識考試! 這些盲從附和的區議員,真係

Rank: 5Rank: 5


2160
29#
發表於 14-6-12 23:1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TuenMunResident 的帖子

經過這單新聞反而令我覺得這所中學對辦學丶教育學生很有原則,事實係學生犯了校規丶達不到學校要求,受番自己種下既果係理所當然!咪以為"中六畢業"D四個字係誰手可得。身為家長既愛子/女之心大家都明白,但都要教育他們對自己既行為負責任,唔係每次都有父母代出頭攪掂D"蘇州X"
至於D議員....佢地出嚟既目的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用多講。


570
30#
發表於 14-6-12 23:25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5Rank: 5


1972
31#
發表於 14-6-12 23:29 |只看該作者
宣道中學校長潘永邦解釋,中六上課日僅八十六天,但梁同學及黃同學分別曠課十一天及十五天,後者更額外請病假十七天,即近四成日子缺課,「議員未向我了解便開記者會。」他續指,若學生生病或家中有事,請假合情合理,「若不合理,莫非班主任不會催(學生解釋)?」
         
潘永邦更透露,其中一人去年九月已請七天病假,「當時已向其家長解釋,畢業標準要求學生考勤至少九成。」他又指,其餘兩項畢業標準為總分及格和操行至少B-,上月得悉二十三人未完全達標時,遂召開畢業生會議,「結果酌情處理,僅一項不達標的學生可獲發畢業文憑,但涉事二人全不達標。」
         
教育局回應指,知悉學生手冊列明畢業標準,班主任發現學生或不達標時,去年九月至今年一月初多次致電其家長講解事件,並有社工支援,惟學生繼續曠課。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88028
32#
發表於 14-6-12 23:4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Yanamami 於 14-6-12 23:49 編輯

肥了老師?现今做老師,除了教学生,面对紧逼既DSE課程,还要向校長交成績,应付一众家長,忙得連自家的孩子都沒时间教,更得不到学生与家長的尊重。学生自己曠課,係曠課而唔係病,反而要加添已經忙到出煙的老師負担?額外同曠課学生補他们自己逃学的課?為何学生犯錯,受懲罰的反而是老師?***其实我唔明自己点解係唔同既post答紧虽然个名唔同,但又係同一个人相同既野囉。

點評

simonlawht  咪係, 個個都曠課咪攪亂學校機制,  而且已經教了呢一D學生六年, 一點兒感恩沒有, 仲厚顏無恥出來數學校.....  發表於 14-6-13 00:18


570
33#
發表於 14-6-12 23:46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6Rank: 6


6798
34#
發表於 14-6-12 23:53 |只看該作者

回覆:TuenMunResident 的帖子

我反而覺得這是一所"有教育理想"的學校,她教學生承擔錯誤結果,教學生"機會"不是必然,教學生寵不是愛。可惜投訴的還未懂得學校用意。



點評

Yanamami  絕對喺!要跌要碰壁,早好過遲!  發表於 14-6-13 00:06

Rank: 6Rank: 6


8867
35#
發表於 14-6-12 23:56 |只看該作者

引用:+本帖最後由+TuenMunResident+於+14-6-12+2

原帖由 TuenMunResident 於 14-06-12 發表
本帖最後由 TuenMunResident 於 14-6-12 23:40 編輯

大家可能攪錯了,是校規的設定,本身反映學校沒有教 ...
我諗你睇漏咗段報導,文中訓導主任冇話唔比呢啲曠課學生考試,只係不會計分。最終佢地有冇考試好似冇提過。至於給予畢業証書,只要總分合格、操行B-、出席率九成,能符合兩樣已可酌情。兩個學生學習態度有問題,連最起碼守校規都做唔到,人地學校已依足程序警告,跟進,都死不悔改,點可以怪學校去執法? 個學生家長仲好意思話學校剝削學生學習嘅權利,真正剝削學生學習權利係佢自己,唔返學去學習有乜資格倒轉頭話人剝削佢?



點評

Yanamami  就黎坐監既犯都話社會剝削佢自由。。。  發表於 14-6-13 00:11


6003
36#
發表於 14-6-12 23:5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6Rank: 6


8867
37#
發表於 14-6-13 00:05 |只看該作者

引用:問題是,校規的機制,有沒有給他們改過的機

原帖由 TuenMunResident 於 14-06-12 發表
問題是,校規的機制,有沒有給他們改過的機會呢?只是叫他們返學,不要曠課,正好反映校方只顧量,不重質! ...
如果學生連最基本嘅學都唔返,叫老師又點幫佢補課?上門補課?佢地最需要補態度,年輕人要懂得珍惜學習機會,錯就要認,依家撞板係對佢將來嘅祝福。



Rank: 5Rank: 5


1002
38#
發表於 14-6-13 00:16 |只看該作者

引用:+本帖最後由+TuenMunResident+於+14-6-12+2

原帖由 TuenMunResident 於 14-06-12 發表
本帖最後由 TuenMunResident 於 14-6-12 23:40 編輯

大家可能攪錯了,是校規的設定,本身反映學校沒有教 ...
錯了就是錯了,要學識改過,但不可張責任推到人家身上。比如學生上堂瞓了,冇聽書,閣下自理,那有強顏冇齒到要老師留堂幫你補課?
有心改過,或可請求學校給你留級一年,從頭黎過,怎可只是補回差價?
這叫體育精神,失去資格就冇權出賽,這是教訓,要學識尊重。



點評

Jackieson    發表於 14-6-13 10:59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88028
39#
發表於 14-6-13 00:2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Yanamami 於 14-6-13 00:28 編輯

阿A呢個禮拜唔番兩日,阿B下個星期唔番1日,阿C又唔番4日,到後個禮拜,阿A又走3日,阿C就曠1日,然後阿D喺下個月又走5日,一日缺3、4科(即4C+2,6個老師要同呢d曠課學生補?)。。。。點補啊?唔好玩啦!

Rank: 5Rank: 5


3201
40#
發表於 14-6-13 00:3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Tee 的帖子

好提議,唔好話人唔比機會佢!不過看看又會走多少堂

點評

Yanamami  真喺無心就唔好浪費大家時間啦~  發表於 14-6-13 00:32
‹ 上一主題|下一主題